那這樣他們還能保證法律的公正性嗎?那法律對公民個體權益的保護還是有效的嗎?那人民還有必要通過法律途徑去實施個體權益的實現嗎?A有些憤怒地道。
這正是我們目前所麵臨的困境。王律師說道。惡行本身不可怕,任何惡行隻要加以約束,或懲處,都可以使其收斂,甚至消失,從而使社會風氣恢複到良好狀態。可怕的是一種對惡行的保護力量,這種力量因為某種原因,而具有超越於一切之上的獨特權力,它不可以在正常的理性的範疇內展開討論、甄別、審判,這才是阻斷社會從惡向善前進的根源性所在。
但我們還是會盡力還原事實本身的狀貌,以期最大限度地實現法律的公正,這也是我們律師存在的價值與意義。王律師補充說道。他看上去表情堅毅,沉著,讓人感到信賴。
那站在你的角度,作為當事人的辯護律師,你如何看待這個事件?A道。他盡量按捺住自己的情緒,不要在律師麵前爆發。
我的結論就是,這不是一種原發性傷害,而是一種自我維護性反擊,在葛大叔出手打傷彭年春之前,彭年春有過種種對葛大叔的人身攻擊,且當傷害發生時,葛大叔正處在彭年春等人的脅迫中,麵臨著個人權益受損害的危險。按照我國法律,公民在人身權益受到威脅時,有采取行動自我保護防衛的權利,所以,這種出手打擊不構成犯罪,而應視為自我防衛來處理。王律師道。
但因為這次事件的受害方是剅口村村黨支部書記,他們申訴的理由是,彭年春是在執行公務,所以葛大叔打傷彭年春就屬於擾亂公務人員執行公務,並疊加了尋釁鬧事、故意傷人的罪責。但這點我們認為是不成立的。彭年春是剅口村村黨支部書記不假,但他在實施征遷方案前,並沒有召開民主會議,也沒有獲得任何級別政府的征遷令,征遷方案的實施,仍屬於私人行為,且在辦理征遷的過程中,他私自組織社會人員對葛大叔一家實施攻擊,也已經超出了公職人員的行為範疇,不適於公職人員執行公務一列。王律師繼續說道。
聽完王律師的講述,A陷入了一陣沉默。良久,他才淡淡地說了一句,我知道了。A把目光轉向小葛,道,你還有什麽要說明的嗎?
小葛這時眼中已有些淚花,她抖抖地給身邊的兩個人又續了一點茶,輕聲道,我希望他們不要給我父親判罪,希望他能盡快地被放出來。我希望他們能還給我們那一點點自由,我們好重建家園。在這個國家生活,我希望未來我們的一些基本權益能得到尊重和保護,不要被隨意地侵占和毀壞。
聽了小葛的話,兩個男人都顯得有些沉重,又都不知道說什麽好,默默地喝了一會茶。聽到從另一個房間飄來一段音樂,叮叮咚咚地彈奏,反反複複地回旋,一直繞到人的心底裏去,牽扯著人的心一乍一乍的,沉入到一種幽怨裏去。
好吧,我們今天暫且就聊到這裏。A看向王律師說道。這件事就辛苦你了,你為此付出了很多心力,這大家都會記住的,案件結束後,無論結局如何,我們都會來感謝你。
不必言謝,這是我們律師的職責和本分,我們選擇律師這個職業,就是為了維護社會法律的公正性,為了維護每個人的基本權益和生命財產的安全。王律師說道,他的每一句話都錚錚有力,給人鼓舞。
有你這話,我感到很欣慰,我們國家有你這樣的律師,就是我們的希望。好了,你也不必太傷感,我們都會關心你的父親,關心你們的權益。A又轉向小葛安慰道。
是的,我們在任何時候,都不會是一個人,我們人類是一個共同體,這就是現代社會的典型特征。沒有一個人會完全被社會遺棄,也不可能這個世界隻由一種意誌主宰。王律師說道。
那好,關於探望葛大叔的事情,就還請王律師您安排一下,這方麵你更熟悉一些,更符合法律之道。A伸出手去和王律師握了握手。
好的,你們放心,我們下次見。王律師應道。
小葛看著兩個男人,再次綻出了**般的笑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