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認為,組方的好壞對臨床療效的影響很大,所以臨症處方時一定要注意。他說:“每一個方都應該是一個有秩序的個體,不是一個亂雜燴。每處一個方都應該知道它的主治證,都應該知道裏麵藥物的主治、性味、歸經,哪個藥物的特性最明顯,哪些藥物的特性不明顯,哪些藥物相互配合時可以產生什麽新的作用,哪幾個藥物配合時是前人製定的什麽方劑,其主治證是什麽,哪幾個藥物的功用雷同,哪幾個藥物的功用大異,以及數個藥物組成方劑時的寒或熱、升降浮沉、補瀉開合的總趨勢,特別是藥物的特殊影響。即如劑型的改變對整個治療的影響也應加以考慮。”他認為,要想做到這一點必須在以下兩個方麵下功夫:一是熟讀藥物學,在讀藥物學時切忌死背,要多在比較中下功夫,找出眾多的相同點和相異點。二是多讀方書,把眾醫家主治相同、組成相同、主治相同而用藥不同及藥物相同而劑型不同的方劑進行縱橫比較,找出它們的共性和特性,如此這般地努力數年就可達到心中有數。所以曾有人問道:李所長。你為什麽開數錢之方即能取效?李老說: “我每開一方都要方求對證,藥求對證,配伍求對證,劑型求對證,藥量求對證耳。”同時,李老強調說:“要想做到處方精練有效,必須在處方時做到方中有方,方中有藥,藥中有方,藥中有藥。”
“方中有方” 李老認為,通常情況下,一方係由一味或多味藥物組成,尤其是經方,每方組成殊為嚴密。例如大青龍湯一方中,實際包含有麻黃湯、麻杏石甘湯與桂枝甘草湯三方,但其主治卻與三方均不同.,因此,經方中的藥味不宜隨意增減,否則就會導致原方主治的重大改變,甚至根本變成他方。
“方中有藥” 李老舉例說:“溫經回陽救誤的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桂枝三兩,附子一枚,甘草二兩,生薑三兩,大棗十二二枚)和散風寒補陽勝濕的桂枝附子湯(桂枝四兩,附子三枚,甘草二兩,生薑三兩,大棗二枚),二方從藥的品種上看是相同的。從藥的劑量上看卻不相同,因此方名各異,作用自然也不同。”至於臨床誤用,李老認為:“若前方用於後證,絕不會有顯著效果,因為桂、附用量減少。甘、棗補緩之性相對增加,而風濕相搏之證,宜於溫散,不宜補緩也;若後方用於前證,反會發生害處,因為桂枝散性過甚,不利於陽虛惡寒之體。”
“藥中有方” 李老曾說:“有寒熱往來之症,不一定完全用柴胡,但用柴胡時必須以寒熱往來為上症.如桃仁承氣湯之用於熱入血室,可以把桂枝改為柴胡效果很好。”還需注意的是,藥味少並不意味著藥力就弱。李老曾指出: “幹薑附子湯去四逆湯之甘草,其力甚猛,比四逆湯為峻,回陽力強。如增加藥味,反牽製其力,減低功效。”
“藥小有藥” 李老說:“真武湯是治療心力衰竭、肺心病的有效方劑,但是用之能否有效,關鍵在於本病是否是水飲上淩心肺。具體應用此方時還須注意每味藥所起的作用,如方中的生薑,由於它辛溫入肺、胃,能助白術、茯苓化飲,但因辛溫上浮,不納腎氣者絕非所宜,故應去生薑。又,本證脈多見細數、促,說明不但陽虛,而且陰竭,因此宜加人參以補氣益陰, 巳人參、附子、白術、茯苓、白芍相配,名附子湯,具有治療少陰病,身體痛,手足寒之功,亦與本證合拍。但加人參之補,又易壅滯水飲之邪,故宜加厚樸、杏仁,且厚樸、杏仁、人參相配,不但定喘,而且消脹助脾。”
由此可見, “方中有方,方中有藥,藥中有方,藥中有藥”是李老在方劑加減應用中對藥味、藥量、藥效三者之間關係的高度概括。因此,在選方用藥時應從臨證出發,該守則守,該變則變。正如李老所說: “執成方而治病,如拆舊房蓋新房,不經大匠之手經營如何得宜。所以,用方切忌依樣畫葫蘆,古方並不能盡合今病……如有一方麵不符,即須加減適宜才行,不論傷寒、雜證都一樣。總之,用方必須對證,我每在臨**也常用古人原方,也常師古人用方的精神而化裁應用,都能收到同樣的效果,即是這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