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所周知,八卦是人類的天性。

所以比起在一起這些天崔七夜一些表現,就能大致推斷出他不說刑警至少也是在警察局或者部隊呆過這點,我更感興趣的其實是崔七夜刻意忽略不提的另一件事。

“不如你先細說一下那個‘有些事情’是什麽吧!”我眼裏帶著精光,好奇地看著崔七夜問道。

難得這家夥主動在我麵前提起他以前的事情。

這麽好的機會,我當然得問個清楚,滿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了。

然後崔七夜就華麗的無視了我的好奇,自顧自說著。

“帶我的師父姓安,老刑警。一般來說幹我們那行的,幹的時間越長,就越安穩越沉得住氣,難聽點兒說,就是幹得久了,精力被消磨得差不多,就混成了老油條。”

“不過我那個師父是極少數的個例裏的一個,幹了快二十年,脾氣還是很暴躁,而且倔,很倔……”

崔七夜望著供台上燃燒得隻剩下小半截兒得蠟燭,像是在回憶著過去。

“我剛跟著我師父幹了不到一年,就碰到一個棘手的綁架勒索的團夥。策劃那人腦子不錯,有些反偵察意識。”

“提前偵察,行動迅速,收尾工作也做的不錯,而且不得不說有些小聰明,選的目標一般都是些有點兒錢但又不太老實的人家。”

“說白了就是自己也不幹淨,多少有點兒事兒在身上。心虛。”

“綁匪每次綁架勒索,要的贖金也不多,最多的也就幾萬,家裏條件好錢多的就多要,錢少的就少要。”

“就是確保受害者家屬能付得起這個錢,同時又不會為了那些錢冒風險去報警。”

“從來講究的都是從速從快,從綁架到索要並拿到贖金一般就兩到三天,我記得最快的一次甚至不到二十四小時。”

“拿到錢就放人絕對不傷害人質。他們索要的那些錢,甚至都不需要預約就能從銀行取出來,一旦家屬有拖延的意思他們立馬放手,一點兒不帶猶豫的。”

“那些家屬本來自己也有事兒,又怕綁匪撕票,加上要的錢也不多,就捏著鼻子認了。綁架你知道吧?高風險高回報的職業,結果愣是讓那夥人幹成了利薄多銷的行當……”

“後來我們才知道,我們接到報警的時候,那夥人起碼已經勒索了四、五家了。”

“那夥人說是不給錢就撕票,但其實壓根兒不敢,最多四天,就算家屬不給錢他們一樣會放人。”

“雖說每次涉及的金額不大,再加上沒有人質受傷,算不上惡性案子,不過他們這種行為就算不是主觀的,在警察眼裏基本也跟挑釁沒什麽區別。”

“當時我跟我師父已被編進調查這個案子,查了很久才終於紮到了一個嫌疑人——一個三次盜竊入獄還死性不改勞改犯,說是嫌疑人其實就是他和其中幾個家受害人有聯係,另外有次綁架過程現場的攝像頭雖然沒拍到過程,但確實拍到他大半夜在現場出沒。”

“那個家夥自然被列為第一嫌疑人,後來我們查到有個受害者被綁架的現場也查到了他的指紋,於是就被抓了起來,那家夥一開始死不承認,說自己跟著案子沒關係。”

“後來又說可能認識其中一個人,不過隻是見過幾麵不熟悉。”

“我們好不容易抓住了兩個嫌疑人後,那家夥的證詞又變成了他和這案子有關係,不過是賣他們一些消息賺點兒外快……”

“不過我們抓住那兩個人都不是主犯,最多算是從犯,主犯一直沒抓到,我師父懷疑那個家夥是撒了謊,認死了他就是主犯,結果還真讓我師父查到了他可能是主犯的線索……”

崔七夜說著停了幾秒,臉上露出一抹苦笑。

“你有沒有聽過一句話,當你去測試一塊玻璃會不會碎的時候那它就一定會碎。”

“我師父越查,能證明他猜測的證據就越多,就越篤定那家夥就是主犯,要不是因為有些證據對不上,再作案過程中有兩次能證明他有不在場證明,就已經被定罪了。”

“結果後來有人提供了個線索,把我師父一直堅信的結果推翻了。我們找到了真正的主謀,就是那些受害者中的一個。”

“但我師父還是不信,還是覺得自己的判斷沒錯,哪怕已經有很多證據證明另外一個才是主謀……”

“以至於後來已經到了魔怔的程度,為此和局裏的同僚起了衝突。上麵覺得他可能不適合繼續再在這個位置幹下去,給他調到了別的崗位,後來我師父聯係我都還在問我覺不覺得他才是對的。”

“所以你能明白為什麽周乾的那麽看重證據了吧?”

我點了點頭。

“懂了,周乾也怕自己提前下崗。”

“……”崔七夜眼中帶著憐憫,想看白癡一樣地看著我。

“一點兒幽默不懂……我知道,你不就是想說警察得基於現實查案,不能帶著主觀意願,猜測永遠得為實際證據做出讓步嗎?”

但老實說,就算這樣我還是不理解周乾明知道凶手另有其人,為什麽不想辦法去查,而是接受那個離譜得結案陳詞,把線索給我們兩個,讓我們自己去查。

這事兒難道不是身為警察的他該做得嗎?

“王誌,你覺得身為警察的職責是什麽?”聽了我的困惑,崔七夜沉默了很久才開口。

“查案唄,還能是啥?”

我隨口道。

“查案是為了什麽?為了維護公平正義,讓所有人都知道真相,還是為了消除恐懼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

我愣了一會兒,幾秒後才給了個底氣不足的回複。“這……都有吧……”

“那……如果真相和社會穩定本身衝突呢?”說這話時我能感覺到崔七夜自己也有些迷茫。

“如果普羅大眾追求的真相必然與社會的穩定相違背的時候該怎麽選?堅持公布真相,造成更大的混亂,然後給普通人帶來更多的恐懼,甚至切實的傷害。還是繼續蒙騙本該知曉一切的他們,用知情權換長久的安穩?”

對這個問題,老實說我也不知道該怎麽選。更準確的說,我有什麽資格替別人選?

不……我好像已經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