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底,由商務部和國家工商總局分別起草的《直銷管理條例》和《取締非法傳銷條例》草案,於1月初報送國務院法製辦後,目前仍處於征求意見的階段。這兩個條例將於《推銷員培訓管理辦法》以及國家工商總局起草的《禁止傳銷條例》一起,構成一個比較完整的直銷法規體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