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遂寧張船山先生問陶,以翰林出守萊州,恃才傲上,上官皆優容之。會長白某公巡撫山東,先生來謁,公謂其無禮,銜之。語方伯曰:“張守書生結習未除,太守為一郡表率,渠能勝任耶?”方伯與先生同年契好,因曰:“張守雖書生,聞尚不誤民事。”時有劇盜屢斷屢翻,承訊官皆莫可如何。公曰:“君謂張守不誤民事,如某盜渠能定讞,當即令其旋任,否則將登白簡矣。”方伯唯唯,出語先生,問:“君能定此讞否?”先生曰:“能。”方伯商諸廉訪,即延先生至臬署,問:“幾日可以了結?”先生曰:“此細事,三日足矣。”又問:“需何刑具?”先生曰:“刑具俟用時再議。所最要者,金華極精乾脯一大盤,紹興佳釀一大甕,藉此聊助舌鋒。”僉笑曰:“諾!”
詰旦,先生至臬署客廳,箕坐炕上,幾置金華精脯,階置紹興佳釀,一僮暖酒,一僮執壺,一書吏在旁錄供。先生左手把杯,右手翻牘,呼盜使前,問曰:“汝郯城人耶?”盜曰:“然。”“汝年幾何矣?”曰:“三十有七。”“居鄉乎?居城乎?”曰:“居城。”“有父母乎?”曰:“小人不幸,父母俱亡。”“有兄弟乎?”曰:“兄弟三人,小人其長也。”“有妻子乎?”曰:“小人有二子,長年十八,次年十三也。”“汝家何業?”曰:“無所事事也。”斯時方伯與廉訪在屏後竊聽,以為先生必能摘奸發覆,不料所問皆與原案無涉,恐不能了結,深以為慮。
越日,先生至臬署,又問盜曰:“汝郯城人耶?”盜曰:“然。”“年幾何矣?”曰:“三十有九。”“居鄉乎?居城乎?”曰:“居鄉。”“有父母乎?”曰:“小人父早亡,母下堂矣。”“有兄弟乎?”曰:“有兄弟三人,小人其次也。”“有妻子乎?”曰:“一子一女,皆孩提也。”“汝家何業?”曰:“務農為業。”諸公俱竊聽,以先生所問與昨無異,益複匿笑。
第三日,先生至臬署,依舊問盜曰:“汝郯城人耶?”盜曰:“然。”“年幾何矣?”曰:“四十有一。”“居鄉乎?居城乎?”曰:“時而居城,時而居鄉。”“有父母乎?”曰:“小人有母,年逾七十矣。”“有兄弟乎?”曰:“小人兩兄皆亡故矣。”“有妻子乎?”曰:“小人有子,尚在抱也。”“汝家何業?”曰:“無田可耕,或漁或樵也。”先生乃命將酒脯撤去,集皂隸刑具而語盜曰:“我閱案牘,前承審各官所讞一一屬實,汝何屢次翻供也?”盜曰:“小人實係負冤,尚求矜察。”先生拍案曰:“人謂汝狙詐,實為不謬。我與汝絮語三日,皆家常瑣事,汝三日所答,前後迥不相符。瑣事尚如此反覆,況正案耶?汝果從直吐實,尚不失為好漢,若再強辯,我即將三日所答瑣事,以證汝之反覆,雖嚴刑處死亦不為過。汝宜自忖,毋自討苦吃也。”盜猶欲辯,先生叱左右速用大刑,斃命勿論。盜急叩頭,吐實,誓不再翻。先生立命畫供,其案遂結。方伯複命某公,某公歎曰:“名下固無虛士,不謂張守有才如此。今而後不敢輕量天下士矣。”
《蘭苕館外集》
【譯文】
遂寧縣張船山先生,也就是張問陶,以翰林院屬官身份出任萊州知州,恃才傲上,上級官員都對他很寬容。正巧長白縣某公出任山東巡撫,張問陶前來拜見,某公認為他對自己沒有禮貌,就懷恨在心。某公對地方官說:“張問陶的老毛病還沒有改掉,知州是一郡的表率,他能勝任嗎?”地方官和張問陶是科舉同榜的好朋友,就替他辯護說:“張問陶雖是個書生,但聽說他尚未誤過民事。”當時有個大盜,幾次定案,幾次翻供,負責審訊的官員都不知該怎麽辦。某公聽了地方官的話就說:“你認為張問陶沒誤過民事,如果那個大盜他能定案,我就讓他繼續當知州,否則就把他的名字寫到彈劾的奏章上去了。”地方官唯唯諾諾地答應了,出來後就把某公的話告訴了張問陶,並問他:“你能審定這案子嗎?”張問陶回答說:“能。”地方官和諸位負責司法事務的廉訪使商量後,就請張問陶到按察使公署,並問他:“幾天可以了結此案?”張問陶回答說:“這是小事情,三天足夠了。”又問他:“需要什麽刑具?”張問陶回答說:“刑具到用的時候再說吧。最重要的東西,是一大盤金華的精肉脯,一大甕紹興的美酒,聊借這兩樣東西以助我審案。”大家都笑著說:“好!”
次日早上,張問陶來到按察使公署的客廳,伸腿坐在炕上,幾案上放著金華的精肉脯,台階上放著紹興的美酒,一個小僮暖酒,一個小僮拿著酒壺,一個書吏在旁邊記錄供詞。張問陶左手拿著酒杯,右手翻著案牘,把盜賊喚上來,問他:“你是郯城人嗎?”盜賊答道:“是的。”“你今年多大了?”“三十七歲。”“住在鄉下還是住在城裏?”“住在城裏。”“父母還健在嗎?”“小人不幸,父母都去世了。”“有兄弟嗎?”“兄弟三人,我是老大。”“有妻子兒女嗎?”“我有兩個兒子,大的十八歲,小的十三歲。”“你在家裏幹什麽活?”“無所事事。”當時地方官和廉訪使在屏風後麵偷聽,以為張問陶肯定能審訊出隱匿的罪行,不料他所提的問題都和原案沒有關係,擔心他不能在三天之內結案,很為他擔憂。
第二天,張問陶來到按察使公署,又問賊盜:“你是郯城人嗎?”盜賊回答說:“是的。”“今年多大了?”“三十九歲。”“住在城裏還是住在鄉下?”“住在鄉下。”“父母還健在嗎?”“小人父親死得早,母親也離家出走了。”“有兄弟嗎?”“兄弟三人,我是老二。”“有妻子兒女嗎?”“一個兒子和一個女兒,都還年幼。”“你在家裏幹什麽活?”“務農。”諸公都在後麵偷聽,認為張問陶提出的問題和昨天沒有什麽兩樣,更加暗暗發笑。
第三天,張問陶來到按察使公署,還是照老樣子問盜賊:“你是郯城人嗎?”盜賊回答說:“是的。”“今年多大了?”“四十一歲。”“住在鄉下還是住在城裏?”“有時住在城裏,有時住在鄉下。”“父母還健在嗎?”“小人母親還在,已經七十多歲了。”“有兄弟嗎?”“小人的兩個哥哥都去世了。”“有妻子兒女嗎?”“小人有個兒子,還是抱在手裏的嬰兒。”“你在家裏幹什麽活?”“沒田地耕種,或者打漁或者砍柴。”於是張問陶下令把酒肉撤去,召來衙門的差役,準備好各種刑具,然後對盜賊說:“我翻看了案情記錄,前麵負責審訊的各位官員審判定罪完全屬實,你為什麽屢次翻供?”盜賊答道:“小人實在冤枉,懇請大人憐憫明察。”張問陶拍案喝道:“別人說你陰險狡詐,真是一點沒錯。我和你連著說了三天話,都是問些家常瑣事,你三天的回答,前後完全不同。瑣事尚且這樣反複,何況是重要案情呢?你如果從實招供,還不失為一條好漢,如果再強硬狡辯,我就用三天所回答的瑣事,來證明你反複無常,即使嚴刑處死也不過分。你自己應該考慮考慮,不要自討苦吃。”盜賊還想狡辯,張問陶喝令左右差役快用重刑,打死不論。盜賊急忙磕頭招供實情,並發誓不再翻供。張問陶馬上讓他在供詞上畫押,這個案子就此了結。地方官到某公那裏複命,某公感歎說:“沒想到張問陶有如此才幹,果然名不虛傳!今後我再也不敢小看天下之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