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從孫樹森言:晉人有以資產托其弟而行商於外者,客中納婦,生一子。越十餘年,婦病卒,乃攜子歸。弟恐其索還資產也,誣其子抱養異姓,不得承父業。糾紛不決,竟鳴於官。官故憒憒,不牒其商所問真贗,而依古法滴血試;幸血相合,乃笞逐其弟。弟殊不信滴血事,自有一子,刺血驗之,果不合。遂執以上訴,謂縣令所斷不足據。鄉人惡其貪媢,無人理,僉曰:“其婦夙與某私昵,子非其子,血宜不合。”眾口分明,具有征驗,卒證實奸狀。拘婦所歡鞫之,亦俯首引伏。弟愧不自容,竟出婦逐子,竄身逃去,資反盡歸其兄。聞者快之。

按陳業滴血,見《汝南先賢傳》,則自漢已有此說。然餘聞諸老吏曰:“骨肉滴血必相合,論其常也。或冬月以器置冰雪上,使極冷;或夏月以鹽醋拭器,使有酸鹹之味:則所滴之血,入器即凝,雖至親亦不合。故滴血不足成信讞。”

然此令不刺血,則商之弟不上訴,商之弟不上訴,則其婦之野合生子亦無從而敗。此殆若或使之,未可全咎此令之泥古矣。

《槐西雜誌》

【譯文】

這事是我兄弟的孫子紀樹森說的:山西有個商人把家產托弟弟照管而出外經商,外出期間娶了個女子,生了一個兒子。過了十多年,妻子病故,於是商人帶了兒子回老家。商人的弟弟怕他索討家產,就欺瞞人家說這孩子是他兄長抱養的,不能繼承父親的家產。兄弟倆糾紛難解,最後告到官府。那縣令本是個昏亂糊塗之人,也不查一下商人所說的是非真假,便采用古代滴血法來驗證;幸好商人和他兒子的血滴入水中相凝,於是縣令將商人的弟弟轟打出公堂。商人的弟弟本來就不相信滴血驗真偽的方法,他自己也有個兒子,於是自己也試一下,果然他和兒子的血滴入水中不相凝合。這一來弟弟就拿這一證據上訴,稱縣令所斷之案不足為據。鄉裏人都討厭商人的弟弟貪圖財利,根本沒人睬他,反而都說:“他老婆一向與某人關係曖昧,這孩子不是他親生兒子,用滴血法來試當然不會凝合。”大家說得有鼻子有眼,又有滴血法證實,於是查實了他老婆與人私通的奸情。抓來那奸夫一審,奸夫也低頭認罪。商人的弟弟登時羞愧得無地自容,競把老婆、孩子逐出家門,自己一個人也離家背井,遠走他鄉,家產反倒全都歸到他兄長名下。聽說這事的人都拍手稱好。

用老辦法滴血來辨別親屬真偽,這可見《汝南先賢傳》上的記載,自漢朝以來已有這個說法。但我從資深官員那兒聽說:“如果是骨肉至親,他們各自的血滴入水中肯定凝合,這是就通常情況說的。假如是寒冬臘月把器皿放在冰雪上,使器皿本身溫度極低;或者是盛夏酷暑用鹽醋擦拭器皿,使器皿本身帶上酸成味道,那麽血一滴進器皿就凝住了,即使是骨肉至親,他們的血也不會凝合。所以,滴血之法不足以作為定罪的可信依據。”

但這縣令不用滴血法,商人的弟弟便不會上訴,而商人的弟弟不上訴,他老婆與人私通生兒子的事也就不會敗露。滴血之法大概也可以偶爾采用,也不能完全怪罪這縣令泥古不變吧。

【原文】

揚州某甲,家頗小康,所蓄雞鴨犬豕等物無故多亡去,舉家稱怪,亦姑聽之。忽有丐者過其門,默相其室,問曰:“君家畜物頗多亡去否?”甲曰:“然。”丐曰:“君禍不遠矣。不預防之,人且難保,況物乎?”甲駭,問:“汝有術可解否?”丐曰:“此妖物作祟,不知伎倆若何,試可乃已。”甲乃導丐遍相宅中,至櫥見水甕一具,瞠視良久,曰:“在是矣。”令市豬肉一方,煮半熟,以鐵鉤貫其中,繩係其端,繯柱上,將肉置甕畔。人從壁隙窺之,見甕下一物探首出,張口銜其肉。鉤掛喉際,縮首欲遁,猝不能脫。丐急出縛之,狀如守宮,長尺有半。謂甲曰:“此褪殼龜也,厥名曰蜥。化尚未久,易製。再過年餘,即能變化食人,君家將無噍類矣。”甲大驚,因憶家固畜一大龜,亡去年餘,當即是物所化。丐曰:“是也。”乃共覓其殼,果於貓竇得之。蓋竇狹殼寬,龜偶入竇,如羝觸藩,猛力向前,遂褪殼化為此物。丐謂“此殼乃化骨妙藥,或去齲齒,或去腐骨,皆立效,可善藏之。”爰索利刃將此物剁為肉泥,凡地上血跡鏟刮淨盡,盛以瓦缶,埋於深山。甲喜,款丐酒飯,酬錢十千而去。

越歲,甲家客作暑天畏熱,取門支床露宿。詰旦,竟化為水,惟發存焉。甲大驚,訴於有司。驗其形跡,茫無端緒,甲坐係獄。忽前丐又來,見甲家狀甚蕭條,怪問甲妻,妻告之故。丐曰:“小人之過也。蓋當日殺此物時,有點血濺門上,以不足為患,故未拭去,不意波及客作。”亟赴有司白其事,試取雞犬置門血跡處,果俱化為水。官乃賞丐者,而出甲於獄。

《蘭苕館外集》

【譯文】

揚州某甲,家裏頗為殷實。一次,他所養的雞、鴨、豬、狗等無緣無故地不見了許多,全家都覺得奇怪,也姑且隨它去。忽然,有一個乞丐路過他家的門,默默地為他家相看門麵,問道:“您家禽畜丟失不少了吧?”甲說:“是的。”乞丐說:“您離大難不遠了。如果不加防備,人都難保,何況是物?”甲驚駭之下問:“你有什麽辦法可以為我解脫?”乞丐說:“這是妖物作祟,我不知道它的本事如何,要試一試才知道。”甲就領著乞丐相看了整個住宅,到廚房,乞丐看到一隻水甕,瞪著眼睛看了許久,說:“恐怕就在這裏了。”乞丐叫甲買來一塊豬肉,煮成半熟,用鐵鉤貫穿,兩端係上繩子,縛在柱子上,放在水甕旁邊。人們從牆壁的縫隙中朝裏看,見水甕下麵有一個東西伸出頭來,張口咬肉。不料這東西被鉤住喉嚨,縮頭想逃卻不能脫身。乞丐急忙上前將它綁住一看,其形狀像壁虎,長一尺半。他對甲說:“這是褪殼龜,名蜥。蜥化時間不長,容易製服。如再過一年,就能變化吃人,您家就不會再剩下什麽人了。”甲大驚,想起家裏原來養著一隻大烏龜,死去一年多了,這東西應該就是它所變化的。乞丐答:“是的。”他們一起找烏龜的殼,果然在貓洞中找到了。原來洞狹殼寬,烏龜偶然入洞,如公羊的角掛在了籬笆上,猛力向前,於是褪下殼,化為這東西。乞丐說:“殼是生長骨頭的妙藥,可以治齲齒,也可以治腐骨,都立刻見效,可以好好保存。”他要來一把快刀,將褪殼龜剁成肉泥。地上的血跡鏟刮幹淨,用壇子盛起來,埋在深山。甲很高興,用酒飯款待乞丐,酬謝了十千錢將他送走。

過了一年,甲家傭工因為夏天怕熱,取來門板架床露宿。第二天早上,雇工竟然化作了一攤水,隻留下頭發。甲大驚失色,向官府報告。官府檢查,茫然沒有一點線索,甲被關進了監獄。忽然有一天,那個乞丐又來了,見甲家衰敗,奇怪地問甲妻,甲妻告知了緣故。乞丐說:“這是我的過錯。因為那天殺這東西時,有血滴濺到了門上,我以為不會造成禍害,就沒有將血擦去,不料禍及傭工。”連忙到官府稟告其事,試著用雞、狗放在門板有血跡處,果然都化成了水。官府賞了乞丐,而把甲放出了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