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彭永思知楚雄縣,精於治獄。某官解餉至省會,破鞘得一石,失銀二百兩。適君至省,縶騾卒屬治之。君察石有蟲窩,非道塗物,可無向卒求也。因以手量石,問曰:“石輕於銀,爾騾負銀,左右輕重必均,幾何曾欹否?”卒悟曰:“某日出某店即欹。”君曰:“吾歸途當察之。”
歸,載石輿中,塗遇石相類者輒取之。計已十數矣,皆不甚類。至某店,從屋後得石絕類,乃暗置袖中。縱騾夫歸,呼店主及某官從者曰:“今日但看我審石!”取數石令自比較,皆曰:“不類。”徐出袖石示之曰:“類乎?”則曰:“類。”君笑曰:“此石何以出爾屋後也?”乃頓服,蓋店主與某官從者實同盜銀。
《國朝先正事略》
【譯文】
彭永思任楚雄縣知縣,很會辦案。有某位官員押送軍餉到省會,打開裝銀子的木盒,發現裏麵有一塊石頭,丟失了二百兩銀子。恰恰彭永思到省裏,就把趕騾子的士卒交給他治罪,彭永思察看石頭有蟲窩,不是道路上的東西,就知道不需要向趕騾子的士卒要銀子。因此用手試一試石頭的重量,問他說:“石頭比銀子輕,你趕騾子馱銀兩左右兩邊的輕重一定相當,什麽時候曾經傾斜過沒有?”士卒醒悟了,說:“某一天出了某客店就傾斜了。”彭永思說:“我回去的路上一定考察一下。”
回去的時候,把那塊石頭放在轎中,路上遇到類似的石頭就拾起來。計算一下已經有十幾塊石頭了,都不很象。到了某客店,從屋後找到的石頭非常類似,於是把它暗暗放進衣袖中。把趕騾子的人放回去,傳呼店主及某官的隨從說:“今天且看我審石頭!”取出十幾塊石頭叫他倆自己比較,都說:“不象。”彭永思慢慢取出衣袖中的石頭給他們看,問:“象嗎?”則說:“象。”彭永思笑著說:“這抉石頭為什麽在你的屋後呢?”於是立即認罪:原來店主和某官的隨從合謀盜竊了餉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