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孫蘭皋翹江,貴州黃平州人,乙未進士,癸卯十二月選授直隸肅寧縣,於二十日履任。視篆甫三日,睹一白衣女子,相隨不離,晚即暈仆地,久之始蘇。時各幕友聞之,群趨入視。孫泣而言曰:“是夙業也。女子為阜城人,許聘某家,因患痞腹大,婿家疑孕辭婚。女父母訟於官。餘前生姓黃,亦為肅寧令,以腹堅竟斷為失節,女故烈,遂自經。貞魂含冤楣尋五十餘年矣。”幕友勸孫訴諸城隍神。孫作牒焚諸城隍,後於二十七日夜,又暈仆如前。蓋女鬼自被牒後訴諸府城隍,攝孫魂對質,神亦為孫排解,言孫“過出無心,前世做官甚好,今世事親頗孝,不犯**戒,未便索命。且查祿籍,官至四品,今將所得官祿全行削抵,準改教以奉雙親餘年。”女鬼不得已而允。孫醒後即促幕友作改教文書。幕友遷延未作。鬼知之,來促孫自作稟。稟成,後又以驛中壓滯未發,鬼強孫同往河間府。

守河間者為熊虛穀守謙,江西新建人,丙戌進士。孫晤熊,以情告熊,曰:“渠不過欲表揚名節,我輩雖不能聞諸朝廷,然為之作傳表章,亦可傳諸不朽。以此勸之,或可解釋。君甫到任,何必遽行改教?”孫商之鬼,鬼不允,曰:“汝乃戀此一官,是不遵神判。予今仍索汝命,即授以黃帶,迫其自經。”孫即作自縊狀。眾人婉勸始止,而孫公頂發已揪去一綹,黃帶亦現在,人皆見之。

鬼曰:“若不速改教,仍索汝命。”孫因偕熊同見鬼,鬼附孫體,稱熊為大人,熊複麵為勸解。鬼曰:“雖為無心之過,若非神斷,豈肯饒他?請問大人,此案若陽律失入,應得何罪?豈止改教而已乎?”熊詢其何以稱大人,鬼曰:“大人他日當開府,惟武備須留心耳。”熊不得已,遂為轉詳改教。

孫在署檢得乾隆五十一年一案,與此恰符。官果姓黃,署中有老吏能詳之。

《勸戒續錄》

【譯文】

孫蘭皋,貴州黃平州人,乙未年(1835)進士,癸卯年(1843)十二月選任直隸肅寧縣縣令,十二月二十日到任。到任才三天,他看見一個白衣女子,緊隨不離,晚上便暈倒在地上,過了很久才蘇醒過來。當時各幕友聽說後,全都趕去探望。孫蘭皋哭著說道:“全是以前做壞事的惡果啊。這女子是阜城人,已經許聘某家,因患病痞結成塊導致肚子很大,男家懷疑她懷孕而要退婚。女家父母告到官府。我前世姓黃,也任過肅寧縣令,看她肚子很大竟斷定她失節,女子本是個烈性子,就上吊自盡了。這貞女冤魂已經含冤尋找了五十多年了。”

幕友勸孫蘭皋告到城隍神那兒去。孫蘭皋寫了狀紙在城隍神那兒燒了,後來在二十七日晚上,又像前幾天那樣暈倒在地上。原來自從孫蘭皋到城隍那兒告狀後,女鬼也告到府裏城隍那兒,要把孫蘭皋靈魂抓來對質,城隍神也為孫蘭皋開脫,聲稱孫蘭皋“犯錯誤是出於無心,他前世擔任官職能盡心盡職,今世侍奉雙親又頗為孝順,而且還沒觸犯**戒,所以不便現在就要他的命。而且查過他俸祿簿冊,他做官已做到四品官,現在開始將他所得俸祿全都削抵,準許他改任教官而奉養其雙親餘年。”女鬼不得已隻好答應了。孫蘭皋蘇醒後立即催促幕友擬寫一份改任教官的文書。幕友拖拖拉拉沒寫。女鬼知道了,便來催促孫蘭皋自己擬寫報告。報告寫好後,又因驛站滯留一段時間沒發出,女鬼就強迫孫蘭皋一起去河間府。

河間知府是熊虛穀,江西新建縣人,丙戌年(1826)進士。孫蘭皋見了熊虛穀,把情況都告訴了他,熊虛穀對他說:“她不過是要表揚名節,我們雖不能將這事報告朝廷,但為她寫傳、做文章,也可使她的事跡永垂不朽。以此來勸解,或許可解釋得通。你剛剛到任,何必馬上便改任教官?”孫蘭皋去和女鬼商量,女鬼不答應,說:“你還貪戀這一官位,是不遵守神靈判決。我今天仍要你的命,現在就給你黃帶,要你上吊自盡。”孫蘭皋馬上就作出上吊自盡的樣子。眾人婉言相勸這才作罷,但孫蘭皋頭頂上的頭發已被揪去一綹,而黃帶也在旁邊,大家都看見了。

女鬼堅持說:“你如果不馬上改任教官,我仍要你的命。”孫蘭皋於是和熊虛穀一起去見女鬼,女鬼附在孫蘭皋身上,稱熊虛穀為大人,熊虛穀又當麵勸解。女鬼說:“雖是無心犯錯誤,要不是神靈來斷案,我豈肯饒他?請問大人,這案子假如按人間法律,將無罪之人錯判有罪應算觸犯什麽罪行?哪裏僅僅是改任教官就算了?”熊虛穀詢問為什麽要稱他為大人,女鬼說:“大人以後會做督撫,就是軍備之事要多加注意。”熊虛穀不得已,於是把孫蘭皋的報告轉呈上去而讓孫蘭皋改任了教官。

孫蘭皋在官署查到乾隆五十一年(1786)有個案子,與這案子怡好一樣。那官員果然姓黃,官署中資深老吏能詳細說出那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