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裏有土妓某氏,其夫嚐傭於密印寺。寺僧囊頗饒。或唆使控僧**其妻。郡守陳公幼學批仰烏程提訊。某令略審一過,撻僧,申報。陳公疑之,親提覆審。密召鐵佛寺一僧置之閑房,而置其夫於門外,召婦問曰:“若所告僧,若熟識其麵乎?”婦曰:“**我日久,如何不認得?”乃趣召鐵佛寺僧至,問婦曰:“是乎?”婦曰:“正是。”太守大笑,縛其夫進,痛責之。婦亦去衣杖決。觀者稱快。此不奇於愚夫愚婦之孟浪與太守之折獄,而如邑令之將錯就錯尤為可笑而可歎也。
《閑談消夏錄》
【譯文】
鄉裏有個土生土長的本地妓女某氏,她丈夫曾在密印寺作傭工。寺裏和尚都很有錢。有人唆使某氏丈夫狀告和尚**了他的妻子。知府陳幼學批示烏程縣審理此案。某縣令略微審訊一下,就鞭打和尚,然後向上司報告。陳幼學心裏頗為懷疑,於是親自提來犯人複審。他秘密召來鐵佛寺一個和尚讓他等在空房,而叫這妓女的丈夫站在門外,然後把這妓女召來問道:“你告的那個和尚,你認得出他嗎?”妓女答道:“**我這麽長時間,怎麽會不認識他?”陳幼學於是立刻把那鐵佛寺的和尚召來,問那妓女:“是這人嗎?”妓女回答:“正是。”知府大笑起來,把她丈夫綁進來,痛打一頓。這妓女也被扒了衣服棍棒打死。旁邊觀看的人無不稱快。此案中愚夫愚婦的**不羈和知府的斷案治獄並沒什麽奇怪的地方,而縣令如此將錯就錯卻尤其可笑而可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