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劉明府大烈知東台時,邑人某甲,巨富也。女美而慧,絕愛憐之。幼受聘於某乙,乙長而貧,甲中悔,訟縣退婚,女不知也。乙故文士,不相下。訊有期矣。甲行賄二千貫於劉,求左袒。劉素方鯁,竟納之,眾訝其改操。
至期,坐堂皇略詰甲數語,笑謂乙曰:“聘有據乎?”乙以婚帖進,劉曰:“帖信不虛。但婚以合好,爾婦翁既不願,強合之何益?盍姑離異,而本縣為爾別聘一好女子乎?且事必如爾意。爾其勿拒。”乙不得已應命。
乃謂甲曰:“若求退婚,則既退婚矣。但爾女須別擇婿。姑少待,本縣不惜作冰人。”立命乙入內,賜以新衣,出二千貫票與乙。而謂甲曰:“爾之厭乙,以其貧也。今賜以阿堵,襲以新衣,則富人矣。得婿如此,又何嫌?況乙有此貲,且將他娶。而爾女徒有退婚名,何益?”甲不得已應命。劉又曰:“爾既愛女,當有厚贈。盍出一千貫,本縣為爾辦奩可也。”聲色不加,即時判合。
乙既畢婚,縣試高列,遂人泮。劉去任,送者如堵。有張筵於河幹者,男女各一,跪而俟劉。既入坐,二人膝行至前,各抱劉一足,痛哭流涕,呼恩人不置,則乙夫婦也。問其近況,已生二子,家業日富,翁婿和矣。
《潛庵漫筆》
【譯文】
劉大烈做江蘇東台縣知縣時,縣裏某甲是大富翁。某甲的女兒容貌豔麗、才智聰慧,某甲對她百般疼愛。某甲的女兒小時候與某乙訂婚,某乙成年後貧窮拮據,某甲心生悔意,就吵到縣裏要退婚,而他女兒並不知道這事。某乙是個剛直的文人,非爭個明白不可。案件審理已經有一段時間了。某甲向東台知縣劉大烈行賄兩千貫,求他袒護幫忙。劉大烈為人一向廉正耿介,這次卻收下了兩千貫,大家都奇怪他品行操守怎麽居然大變。
到了公堂審問那天,劉大烈在堂上對某甲隻是草草略問幾句,就笑著問某乙:“訂婚有憑據嗎?”某乙呈上婚書,劉大烈說:“婚書的確是真實的不假。但男女婚姻總是和合為好,強扭瓜果肯定不會香甜。現在既然女方的父親不願意,你還硬要和他女兒成婚,又有什麽好處呢?還不如與她分手,我為你另聘一個漂亮女子?這事肯定辦得讓你稱心滿意。請你不要推卻拒絕。”某乙無奈之際,隻能答應。
劉大烈於是轉而對某甲說:“你提出退婚,現在已經允許你退婚了。不過你女兒總要另擇佳婿。現在你少等片刻,我不惜出麵充當一回媒人吧!”劉大烈就叫某乙過來,送他一套新衣服、一張二千貫的銀票,然後對某甲說:“你嫌棄他是因為他窮。現在我送他一筆錢,給他穿上新衣服,他便成了富翁。能找到這樣一個女婿,還有什麽好嫌棄的?況且現在某乙有了錢,他完全可以另聘一個女子。而你的女兒隻落了個退婚的名聲,這又有什麽好處呢?”某甲不得已,隻得答應不再退婚。劉大烈又說:“你既然這麽疼愛你女兒,總得送筆豐厚的嫁妝吧!何不拿一千貫錢出來,我替你操辦嫁妝得了。”公堂之上一點也不用訓斥責罵,就立刻判令他們成婚。
某乙成婚以後,縣試高中榜首,成了秀才。劉大烈離任的時候,滿街都是送行的人。河岸邊有張桌子上擺放著美酒佳肴,桌邊跪著一男一女在等劉大烈。劉大烈入席後,這兩人跪地向前,抱著劉大烈的腿,一邊痛哭流涕,一邊不停地大叫恩人,原來這就是某乙夫婦倆。劉大烈詢問兩人近況,他們現在已生有兩個兒子,家產日漸豐厚,翁婿之間也相處和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