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新泰民劉詔之妻寡,或殺之而取其鐲。官驗之而偵緝焉。

東村土地神到任,男女羅拜千餘人,刑牲以祭,送土地神入廟。土地神下令點名籍,至張偕,喝曰:“殺人者汝也!”眾縛偕至官,服罪。索鐲,曰:“質諸典賈。”起之,果得鐲。張偕擬斬。

明年新令尹沈淵至,遍賞獄囚。至張偕,曰:“是溫願者而殺人賊乎?”疑之。檢視舊讞,問:“劉氏曾認鐲乎?”吏曰:“未也。”問:“案中有偽認鐲者,使視鐲乎?”“亦未也。”初,舊尹起鐲典賈也,稽殺人以後之籍,見鐲即以為實。未幾,有典鐲者持券以贖,則誤為劉鐲人官矣。請領諸官,官曰:“斯必張偕賄以來偽領鐲,而脫偕罪者也。”逐之去。於是淵乃召前所謂“偽認鐲者”至,多置數鐲而使之辨,無誤也。亦召被殺者之小姑至,問之,曰:“吾嫂之鐲赤金而螭形也。”視之,則刻篆文而黃其質。淵歎曰:“折獄之難也!慎猶恐失之,況不慎乎!”申請憲司,平反其獄。

並提土地神所憑者,癲癡人也,曰:“任土地者服上刑矣。”劉妻有婢長矣。淵陰令細人娶之,曰:“主母嚐與趙六通。”遂拘趙六,則詔妻既私趙六,又私他人。遇趙六,而獻其鐲以乞命,而殺之以去也。鐲埋梨根下。啟視之,合。乃以罪張偕之罪罪之。

《滑疑集》

【譯文】

新秦百姓劉詔的妻子守寡,有人殺了她後拿走了她的手鐲。官府查驗了她的屍體,開始偵緝這案子。

恰好東村土地神到任,男男女女簇擁著去迎拜他的多達千餘人,還殺牲口祭祀,隆重地把土地神送入廟裏。土地神下令查點名冊,查到張偕時,土地神喝道:“殺人凶犯就是你!”眾人把張偕捆綁起來押到官府,刑訊之下張偕隻好供認。官府查問手鐲下落,張偕答道:“抵押到典當鋪去了。”到典當鋪起獲贓物,果然查到了手鐲。於是官府準備將張偕處以斬首。

第二年新令尹沈淵到任,對囚犯都施以賞賜。輪到張偕時,沈淵問道:“這脾氣溫和的人卻是個殺人賊嗎?”對他頗有幾分懷疑。翻檢過去的卷宗,沈淵問手下:“劉氏家族曾認過手鐲嗎?”左右官吏回稟道:“沒有。”沈淵又問:“卷宗中說有個人假認手鐲,讓這人看過手鐲嗎?”手下答道:“也沒有。”原來,前令尹到典當鋪起獲手鐲時,隻查殺人案發以後的登記簿冊,見到手鐲就認為是殺人凶犯典當的。過了不久,有個人手持憑據要求贖回典當的手鐲,結果被誤認是要贖回劉詔妻子的手鐲而被抓到了官府。他要求把自己領到官吏麵前說個明白,官吏卻說:“這肯定是張偕花錢讓他來假領手鐲,而想為張偕開脫罪責的人。”下令將他逐出了公堂。於是沈淵把以前那個所謂“假認手鐲的人”傳來,放了好幾個手鐲讓他辨認,結果他認自己的手鐲一點也沒搞錯。沈淵還把被殺的劉詔妻子的小姑傳來,仔細詢問,小姑說:“我嫂嫂的手鐲是赤金,上麵刻的是沒角的龍。”再看看當鋪裏取來的手鐲,則刻著篆文,而其質地也隻是顯黃色而已。沈淵感歎道:“折獄辦案真是難呐!謹慎從事尚且恐怕有失誤,更何況是那些不謹慎辦事的人呢!”於是上報按察使,平反了這案子。

沈淵把輔助土地神斷案的人捉拿到案,一看,卻是個癲癡人,於是下令:“那擔任土地神的人要服重刑。”劉詔妻子有個婢女年紀不小了。沈淵暗中命令手下一個人娶她為妻,那婢女告訴他:“夫人曾經與趙六私通。”沈淵把趙六抓來一審,原來劉詔妻子既與趙六私通,又與別人有奸情。趙六知道了這些事情後很惱火,劉詔妻子遇到他,就把手鐲送給他乞求饒自己一命,結果趙六殺了她後逃之夭夭。手鐲被埋在梨樹根下。沈淵派人到梨樹下挖開一看,手鐲果然與小姑所說的相符。於是他把處罰張偕的斬刑用來處罰趙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