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康熙丁未四月,江南民人沈天甫、呂中、夏麟奇等偽撰《忠義[節]錄》,詭稱為明黃忠端公尊素等百七十六人作,陳濟生編集,明大學士吳甡等六人為之序。天甫使麟奇詣甡之子中書元萊所,詐索銀二千兩。元萊察其書非父手跡,控於巡城禦使,以聞,聖祖以奸民誑稱謀叛,誣陷平民,大幹法紀,下所司嚴鞫。天甫等皆棄市,其被誣者不問。
戊申,即墨黃指揮培之奴薑元衡刪易此書,增入黃氏唱和詩,控其主與兄弟子侄作詩誹謗本朝,又與顧亭林搜輯諸人詩,皆有訕語。複以濟生所輯《忠義[節]錄》指為亭林作。後因援天甫故牘,謂元衡所控之書,即天甫等陷入之書,事旋解,株連者二十餘均得釋。
《清稗類鈔》
【譯文】
康熙六年1667四月,江南人沈天甫、呂中、夏麟奇等編了一本《忠節錄》,謊稱這是明朝黃宗羲之父忠端公黃尊素等一百七十六人所寫,由陳濟生編集成書,明朝大學士吳甡等六人為本書作序。沈天甫指使夏麟奇拿著書到吳甡的兒子官任中書的吳元萊那裏去敲詐勒索二千兩銀子。吳元萊看了字跡,發現序文不是他父親的手跡,向巡城禦史控告。朝廷得知這事,聖祖康熙認為這是邪惡之人在借用他人名義謀反,陷害無辜百姓,觸犯了法紀,下令主管司法有關官員嚴肅審理。沈天甫等都被處斬,那些被誣陷的人不追究。
康熙七年1668,山東即墨任指揮使黃培的仆人薑元衡刪改《忠節錄》,加進了黃培與人唱和的詩,又控告主人黃培及其兄弟子侄寫詩誹謗大清王朝,控告他們又同顧炎武一起收集他人的詩,這些詩都有詆毀本朝的語句。薑元衡又把陳濟生所編輯的《忠節錄》指作是顧炎武所編撰。後來因為被誣陷的人援引了沈天甫一案的舊案卷,說薑元衡所指控的書,就是沈天甫等人用來陷害他人的書,案情隨即弄清並撤銷,受到株連的二十多人都得以獲釋。
文字獄興起後,給了沈天甫之流的惡棍以陷人勒索的機會。他們假托別人名義編書,進行勒索,並企圖誣陷人於死地。結果案情查清,以這夥敗類被處死而告終。第二年薑元衡步沈天甫覆轍,妄圖陷害顧炎武等名人,也自搬石頭砸了自己的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