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一成衣工,妻早死,家止一女,頗有姿色。父每出門,輒閉戶樓居,操針線。裏中惡少,爭豔羨之,而無隙可乘。

一日,其父晚歸,見門大開,呼女不應。登樓見女斃於凳,雙手以女裹足布縛緊,下衣弛下,地下有一人舌半截,女吭有扼痕,分明因奸斃命,情急控縣。官驗訖,簽捕斷舌者,邑廟祝見一人伏香案下,口血淋漓,問之,搖首不能言。適捕役跡至,解官,刑訊服。案定後,署任官細閱案情大疑,謂行奸必先調情,調情必先親嘴。今舌被女斷,其人定負痛逃,何由再行縛凳奸斃?此中情節,非止一人,凶手亦斷非斷舌者。出諸禁,杖而釋之,另緝凶手。

日日審問板凳腳帶,觀者如堵。一日,懸牌複審,先約會武營:“俟人眾挨擠不開時,我若閉門,即為我升炮,坐鎮頭門,俟我逐一放出,不可走漏一人。”審至日中,忽然炮響門閉,人皆不知何為?令曰:“我為人命案件,不得已夾凳鞭布。昨日神明告我:‘今日凶手可獲。’命差役將裹腳布係於兩楹,欲出者以手扶布,自東至西,始準放出;若凶手著布,布即絞住不能脫。”觀者俱立在一邊,依次扶布而出,內有二人,身未近布,手已驚顫不定,喝令拿下。

先是邑有某役,頗有才幹。令密問:“此案汝心中頗有可疑之人乎?”曰:“他無所疑,惟城外某二人,年少遊**,日在城隍廟前賭錢,或入館飲酒,彼此不稍離。自此女死後,數日不見。後斷舌者認供收監,二人複出。可疑惟此,然無確據。”令恐冤誣,不肯妄拿。故於是日探知二人亦來同觀,遂命放炮閉門,及見二人神情可疑,始命拿下。果一訊而服。

緣是日有貨郎過女門,女下樓買線,論價取錢。斷舌者亦少年也,乘女取錢時,掩入門內,及女閉門上樓,驀出求歡。摟抱親嘴。女忿嚼其舌,負痛急下樓,開門遁去。後二少年經過,見門半欹,側身入,虛無人聲。及上樓,見女危坐如癡,摟而求歡。女大呼,於是一人掩其口,一人解裹腳布縛於凳,**訖,慮女號呼,扼吭而斃之。一一吐實不稍諱,案遂定,二人鹹正法,聞署任者,乃袁公枚也。

《折獄奇聞》

【譯文】

有一個成衣工人,妻子早死,家中隻有一個女兒,十分美貌。父親每次出門,她就關上門在樓上作針線。鄉裏中品質惡劣的年青人,爭著向她獻殷勤,對她垂涎三尺,然而卻找不到機會加以利用。

有一天,他的父親晚上回來,見門大開,叫女兒也不答應。上樓後見女兒死在凳子上,雙手用女兒的裹腳布捆得緊緊的,下衣鬆弛在下肢上,地下有半截人舌頭,女兒的喉嚨有被人用力掐著留下的痕跡,分明是因為強奸致死。他心裏著急到縣裏去控告。官員檢驗完畢,簽發公文逮捕斷舌的人,縣裏寺廟中主管祭祀的人見一個人伏在香案下,口中的血一滴一滴往下滴,問他,一直搖頭不能說話。恰恰緝捕盜賊的役吏追蹤而來,把他押送到官府,經過刑訊後認罪。定案以後,代理縣令細心審查了案情大感疑惑,說奸汙一定要先調情,調情必定先親嘴。現在舌頭被女子咬斷,那人一定忍痛逃走,怎麽會再行把她捆在凳子上強奸致死呢:這中一間的情節,不隻一個人,凶手也絕對不是被咬斷舌頭的人。把他從監獄裏放出來,責打刑杖後釋放了。另外搜捕凶手。

代理縣令天天審問板凳和裹腳布,看的人象牆一樣圍得水泄不通。有一天,掛出牌子複審,先與軍營官兵約定:“等人群一個挨一個擠不動時,我如果關門,你們就為我放炮,親自鎮守第一道門,等我一個一個放出去,不能走漏一個。”審訊到晌午,忽然一聲炮響門關上了。人人都不知道出了什麽事。縣令說:“我為這樁人命案,不得已對凳子上夾刑鞭打裹腳布。昨天神來告訴我,今天可以擒獲凶手。命令差役把裹腳布拴在廳堂前的柱子上,想出去的人必須用手扶著裹腳布,從東到西,扶了裹腳布才準許出去;如果凶手挨上布,布就絞住他不能掙脫。”觀看的人都站在一邊,依次序摸著布出去。其中有二人,還沒有接近裹腳布,手已經嚇得顫抖不定,縣令立即喝令拿下。

在此以前縣裏有個役吏,很有才幹,縣令私下問他:“這個案件你在心中有懷疑對象嗎?”回答說:“別的懷疑對象沒有,隻有城外某某二人,年輕東遊西逛,不務正業,天天在城隍廟前賭錢,或者進館子喝酒,彼此一刻也不離開。自從這個女子死後,幾天不見。後來被咬斷舌頭的人被捕招供入獄以後,二人又出來了。可疑的地方隻有這些,然而並無確鑿證據。”縣令害怕冤枉好人,不肯隨便捉拿。所以在這天探明二人也一起來看審訊凳子和裹腳布,就命令放炮關門。等到發現二人神情可疑,才命令拿下。果然第一次審訊二人就認了罪。

原來這個案件發生的那天,有一個貨郎經過女子的門前,女子下樓買線,議價拿錢;被咬斷舌頭的也是年輕人,乘女子取錢的時候,隱蔽進入門內,等女子關門上樓,突然出來要求歡愛,摟抱著親嘴。女子忿怒地咬斷他的舌頭。那年輕人忍痛急忙下樓,開門逃走。後來兩個年輕人經過,看見屋門半開,就側身進屋,屋內空無人聲。等到上樓,看見女子端坐發呆,摟著要求歡愛,女子大喊。於是一人掩住她的嘴,一人解下女子的裹腳布把她捆在凳子上,**完了,擔心女子叫喊,就用手扼著喉嚨把她掐死。經過審訊,一一說出實情,一點也不隱諱,案件就審判定案了。二人都依法處死。聽說代理縣令的人,就是袁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