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乾隆辛亥春,京師得勝門外有一老人雇車往南城,未至而死。禦者赴官報驗。日暮未及檢,命裏甲二人守之。更深冷甚,守者各覓火向暖。既歸,屍烏有矣。懼罪,計無所出。

有黠者曰:“吾見僻處厝一棺,係新埋者,可偷其屍代之。”遂往發焉。黑夜間不複審視,忽遽將屍覆置驗所。明日官來檢驗,則女屍也,項有扼痕,共相駭愕。嚴鞫守者,迫於刑,遂吐實。

亟拘屍主至,嚴訊之,則西人某姓女也。蓋其父娶一後婦,婦本有夫,以貧故,偽為兄妹而賣之以度生。某貪其色,娶焉。前夫以親故,時相往來。某業賈,每出必竟日,或越夕不返。其前夫得以交好如初。久之,為女所窺,懼發其私,謀並汙之。與女婉商,不允,至夜強劫之。女號詈百端,婦計無所施,適其父以索逋赴通州,須十日方歸,遂共扼殺以滅口。比某歸,則女死已埋矣。至是而發,乃以**夫婦二人論抵。

但前者老人之屍遍索弗獲,姑係車夫與裏甲以待。忽一日,有老人言於官日:“前日所失之屍即吾也。吾夙有痰疾,冷則發,發則如死。至中夜醒,見黑暗無人,意禦者棄我而去耳,暗中尋路自返。孰意興此大獄哉!”官出車夫及裏甲,驗之確,並釋之,案乃結。

噫!此天之不欲**凶漏網,抑貞魂烈魄假手於人以自明其冤歟!

《勸戒近錄》

【譯文】

乾隆辛亥年(1791)春天,京城德勝門外有個老人雇了輛車去南城,沒到南城半路上就死了。趕車的到官府報請查驗。因天黑沒來得及查驗,官府便叫地方上的裏正、甲長兩人在旁守候。夜已深,天又冷,這兩個守夜的各自去找火取暖。等他倆回來一看,那屍體竟已化作烏有。兩人怕被官府責怪懲處,但一時又想不出辦法。

其中一個狡猾的想出個點子:“我見僻靜之處放著一口棺材,好像是新近埋下的,可把棺材中的屍體偷出來頂替一下。”於是兩人前去偷出那屍體。黑夜之中也來不及細看,匆匆忙忙地將屍體放到要查驗的地方。第二天官府派人來一查,發現這是具女屍,頭頸中有遭扼殺的痕跡,這兩人都驚嚇得說不出話朱。官府嚴刑拷問這兩個守夜的,兩人在嚴刑逼迫之下,隻好說出了實情。

官府立即將死者的家屬拘拿到案,嚴辭審訊,得知死者是西邊某姓的女子。她父親娶了個後妻,後妻原本有丈夫,因家計窘迫,夫妻倆假作兄妹而將妻子賣出來謀生。她父親貪戀這女人美色,就把她娶回了家。而這女人的前夫因假稱是她親哥哥,所以常常往來。某姓女子的父親是做生意的,經常一出去就是一天,甚至過一晚也不回來。這一來這女人的前夫就能和她仍舊像以前一樣過日子。時間一長,這兩人的關係被某姓女子發現,他倆怕某姓女子揭發他倆的隱情,商量著要把她也拖下水。兩人花言巧語勾引她,她卻堅決不答應,於是兩人乘著夜色脅迫她。某姓女子拚命地大聲叫罵,這女人拿她毫無辦法,恰好某姓女子的父親到通州去討債,要十天才能回來,於是這女人和前夫一起將她扼殺了滅口。等死者父親回來,死者早已被掩埋掉了。這案子直到發生老人半途而死的事件才得以大白天下,最後將**夫婦兩人都處以死刑來抵命。

但那半途而死老人的屍體卻怎麽找也找不著,隻能把車夫和守夜的裏正、甲長姑且押起來再說。忽然有一天,有個老人跑到官府說:“前幾天丟失的那具屍體就是我。我一向患有咳喘病,一遇冷就發作,一發作就像死了一樣。那天半夜醒來,隻見周圍黑暗沒人,猜想是趕車的把我扔在這裏自己跑了,於是自己摸黑尋路回了家。怎會想到引出這麽個大案呢!”官府從牢裏提出車夫和守夜的裏正、甲長,驗證那夜確實是這人,這才把車夫等人都釋放出獄,案子才算了結。

啊!這是老天不想讓幹**勾當的凶犯漏網,於是讓貞烈女子的鬼魂假手於人而使冤情大白於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