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盜賊橫行,捕役庇縱,最為裏閻之害;而殺人放火,奸宄百出,亦因此而生焉。是皆地方官平日不能留心,視為無甚要緊,以至釀成大案,比比是也。

餘友陳春噓,名昶,以舉班大挑得知縣,分發浙江。其令桐鄉時,獨坐二堂飲酒,捕偶獲一小賊來,問之,無有實供。令含笑自若,謂賊曰:“汝能飲酒乎?”曰:“能。”遂賜酒數,賊醉矣。複問之:“近石門縣有棉花案,半年未破,汝知之乎?”賊曰:“非小的地界。”春噓訝曰:“然則汝地界在何所?”賊分說甚明。又曰:“汝窩有若幹人?”賊不肯說。令大怒,示以刑,賊惶遽,遂招三處。即乘夜親率捕役、民壯四十餘人,以此賊為眼目,一夜中獲數窩,得三十餘賊,起贓無算。訊之,連破十三案。棉花案亦與焉。春噓令桐鄉二年,境內肅清,可以開門過夜。

近有周太守名燾者,為通州知州時,每獲一賊,即斷其腳脛。有一賊甚強項,謂刺史曰:“小的做賊多年,亦頗知讀《大清律例》,割腳脛在何條例?”周笑曰:“汝言甚是。惟吾亦問汝,三百六十行,行行吃飯著衣裳,汝在那一行?”賊口噤。遂割其腳脛。眾賊聞之,皆逃散。士民感德。

《履國叢話》

【譯文】

盜賊橫行,捕役庇護縱容,是鄉裏最大的禍害;而殺人放火,壞人層出不窮,也因此而產生。這都是地方官平日不能留心,看得不很要緊,以致醞釀成大案。這種現象到處都是。

我的朋友陳春噓,名昶,經過舉人班的麵試,得到知縣職位,分配到浙江省。他在任桐鄉縣令時,獨自坐在二堂飲酒,捕役偶然抓獲了一個小賊來,詢問他,沒有確切的供詞。縣令含笑自若,對小賊說:“你能喝酒嗎?”回答說:“能。”就償給他幾杯酒,小賊喝醉了。又問他:“最近石門縣發生的棉花案,半年沒有破,你知道這個案子嗎?”小賊說:“不是小的地界。”陳春噓驚訝地說:“既然如此,你的地界在什麽地方呢?”那小賊說得非常分明。又問:“你的賊窩裏有多少人?”小賊不肯交待。縣令大怒,把刑具擺出來給他看,小賊驚恐慌張起來,就招了三處。立即乘夜間親自率領捕役,和健壯的百姓四十多人,利用這個小賊作眼線,一夜之間抓獲了幾窩,捉到了三十多個賊,收繳的贓物無法計算。審訊這些賊的結果,接連破了十三個案件,棉花案也在其中。陳春噓任桐鄉令二年,境內的盜賊被肅清,可開著門過夜,也不會有人偷盜。

近來有一個周太守名燾的,他在任通州知州的時候,每次捕到一個盜賊,就割斷他的腳和小腿的結合部。有一個賊非常強梁,他對太守說:“小的做賊多年,也很了解《大清律例》,割腳和小腿的結合部在哪一條呢?”周太守笑著說:“你說得很對。我也問你,三十六行,行行吃飯穿衣裳,你幹的是哪一行呢?”那盜賊閉口不說話了。就割斷了他的腳和小腿的結合部。其他的賊聽了,都紛紛逃離。百姓對太守感恩戴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