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下車之日,有以討欠被毆喊稟者。餘登堂驗之,無傷;索其券,弗得。當於原稟判曰:“告債,無據;告毆,無傷。不準,杖之。”時幕客未來,由餘自判,吏人相謂如老吏。
未幾日,有以被傷喊稟者。餘下堂視驗之,曰:“是自劃傷也。人見有刃來,必避讓,則頂上傷痕必錯落,焉有平列如川字者乎?且自刃傷,下手處重,而其末輕。而爾傷輕重乃適相肖也。”杖之。役人相謂如老仵作。夫新官到任,人皆嚐試之,稍弗當,則人侮弄之矣。況餘初任者乎。
《夢談隨錄》
【譯文】
初到任所的時候,有人以討還欠債被毆打前來上告,我坐在公堂檢驗,沒有發現傷痕:要他的債券,沒有債券。當即在狀紙上作出判決,寫道:“要債,沒有憑證;控告被毆打,沒有傷痕。不準告狀,責以刑杖。”當時幕僚沒有來,由我親自判決。官員們都說我審判此案象一個經驗豐富的官吏。
沒過幾天,有一個人拿被人打傷為由喊告狀。我下堂查看檢驗以後,說:“是自己劃傷的。人看見有刀來了,一定要躲讓,傷痕從表麵看就會錯落不齊,怎麽會並列整齊得象川字呢?而且自己砍傷的,下手的地方重,而末了時輕,你的傷輕重恰恰與此相符。”對他責打刑杖。役卒都說,驗傷象一個經驗豐富的驗屍官。新官到任,人人都要對他進行試探,稍有不當,別人就會欺侮玩弄他,何況我又是初次作官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