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無錫有一盜案,屢承屢翻,而贓據確鑿,即發審諸委員亦以為真盜也。廉訪應敏齋親提研訊,見事主則長而大,盜乃矮而小,究詰再四,事主但認贓為據。公因取贓衣反複視之,遽呼事主前,指一馬褂曰:“此汝之服耶?”對曰:“然。”即令衣之,乃短小甚,呼盜使服,則恰稱其體。盜乃泣而呼曰:“今日見青天矣!此固我之衣也。”蓋無錫是年盜案層出,無一破獲。捕役懼比,因獲一人強之承,複囑事主強之認,冀逭其責耳。後經事主曆曆供出。公大笑,重責捕役,而取一長大之馬褂賜事主服之去,曰:“以後終當為爾得盜,毋代捕役誣人也。”

《庸間齋筆記》

【譯文】

無錫有一起盜竊案,案犯多次承認又多次推翻,而贓證確鑿,即使是發審的委派官員也認為是真強盜。按察使應敏齋親自提出犯人仔細審訊,看到受害人身材高大,盜賊卻非常矮小,再三追問,受害人隻認贓物為證據,應敏齋大人因而拿取贓衣反複察看,急忙叫受害人上前,指著一件馬褂說:“這是你的衣服嗎?”回答說:“是的。”就叫他穿上這件馬褂,卻顯得短小得很。喊強盜叫他穿這馬褂,卻恰恰和他的身材相稱。強盜於是哭著叫道:“今天見了青天大老爺了!這本來是我的衣服。”

原來無錫這一年盜竊案件層出不窮,沒有破獲一起。捕盜的吏卒害怕限期破案,不能屆時完成任務,因而捕獲了一個人,強迫他承認,又囑咐受害人,要他咬住不放,希望借此逃避責任。後來經過受害人一一供出,應敏齋大笑,嚴厲處罰了捕盜的吏卒,而取出一件長大的馬褂償給受害人穿走,並且說:“以後終將為你抓到盜賊,你不要代替捕盜的差役誣諂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