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鄭夢自先生宰星子時,邑民楊翁者,晚得一子某。自幼循謹,翁極愛憐之,為聘童養媳某氏,性亦柔善。後二人皆長大,為之成婚。是夕共寢,觀其意甚相得也。至次日辰後,二人不起。入視,見新婦裸死於床,而新郎杳不知何往。驗婦屍,並無傷痕,惟衾間桃浪沾焉。不解何故,覓其子不可得,乃使人往報婦家。時方暑,三日後其父始至,則已殮而瘞諸野。翁以恐婦屍腐爛為言,其父大疑,謂翁父子同謀死其女,故匿子而瘞婦以滅跡。徑出控諸縣,請驗。及開棺,則一老翁也,須發皆白,背上斧傷數處。先生益駭,問翁,翁亦茫然;又問其子何在,亦不知也。加以刑訊,卒無以對。先生無如何,姑命瘞棺,而以翁返置於獄。
月餘,忽報翁子自投。亟出訊之,自言是夜與婦狎戲,掐其神潭,匿笑方劇,而婦忽不動。挑燈視之,死矣。一時懼罪而逃。昨自旁邑聞父被刑將抵罪,故不憚自言,以白父冤。蓋其子本業修發,故能捉搦為樂。然但知作劇,而未諳解之之法,故逃去。於是係其子而釋翁。顧婦屍何以忽易男屍,且屍有傷痕?懸示相招,絕無屍親出認,此情卒無從究詰。不得已,請更展限再緝,然計猶未有所出也。
翁歸月餘,偶以事至建昌。道經周溪,遙望一少婦浣衣溪畔。漸近,似是其婦。猝呼之,婦舉首訝曰:“吾翁也,何緣來此?”遂請泊船過其家。翁驚定而疑,乃問曰:“汝其鬼耶?其人耶?”婦慘然曰:“非鬼也。姑請到家再述。”翁乃登岸,從之去,入一草舍。詢其何以至此,婦泣述其詳,且曰:“幸渠適出門,兒得遇翁。事已白,相從至溪頭,葬身魚腹足矣。”初,婦既倉猝被瘞,半夜複蘇。天曉後,適有建昌寇氏為木工者叔侄二人從此經過,聞號救聲,乃相與撬棺出之。婦本少艾,又時方新婚,服飾華整。其侄乍見,心動,將以偕歸,而乃叔執不許,細詢裏居,將送還家。侄爭之不得,乃斧之致死,即以屍入棺。掩蓋畢,攜婦還,逼為夫婦。婦不敢拒,故至此,猶得見翁也。翁亦泣曰:“兒不幸遭此強暴,亦複何罪!且兒不歸,此案終無由白。可速行,稍遲恐無及也。”
遂與俱歸,將次到家,忽遇一少年,負斧鋸芒芒然來。瞥見婦,大駭,將行篡取。婦罵曰:“妾向以荏弱為汝所劫。今天幸見憐,俾與翁遇。汝死在旦夕,尚敢肆惡乃爾乎!”翁於是知其為某也,忿與爭。村中人鹹集,相與執縛送縣,攜婦為證,一訊而伏。乃釋其子於獄。婦見其枷鎖郎當,不禁掩泣。先生憐其嬌癡,又能為乃夫雪罪,皆恕之命複偕伉儷焉。
《閑談消夏錄》
【譯文】
鄭夢白先生做星子縣知縣時,當地有個百姓楊翁,晚年生了一個兒子。兒子自小規矩,楊翁非常歡喜,替他聘了一個童養媳,也十分柔順。後來兩人長大,楊翁為他們辦了婚禮。當晚共寢,兩人情投意合。到第二天辰時以後,還不見兩人起來。進去一看,隻見新娘**死在**,而新郎已經不見了蹤影。對新娘驗了屍,並沒有發現傷痕,卻見床被上沾著精斑。楊翁不知道其中緣故,又找不到兒子,就派人通知新娘家。當時正值暑天,三天後新娘父親到達時,新娘已經被收斂而在野外下葬。楊翁說是恐怕新娘屍體腐敗,新娘父親卻非常懷疑,說新郎父子一起害死了他女兒,所以新郎藏了起來,而將新娘下葬以滅跡。新娘父親於是直奔縣衙向鄭先生控告,請求驗屍。等打開棺材,卻見躺在裏麵的是一個老頭,白胡須,白頭發,而且背上有幾處斧頭砍的傷痕。鄭先生更加驚駭,問楊翁,楊翁茫然;又問他兒子到哪裏去了,也不知道。施加刑罰,楊翁還是答不上來。先生無可奈何,隻好命令將棺材埋掉,把楊翁關押進監獄。
過了一個多月,忽然門卒報告說楊翁的兒子前來自首。先生連忙加以訊問,楊郎回答說那天夜裏與新婦嬉鬧,掐住她的神潭穴,兩人笑得更加厲害。忽然,新婦不動了。新郎挑燈一看,她已經死去。新郎一時畏罪而逃。昨天在鄰縣,聽說自己的父親受了刑,將要償命,所以也不怕說出實情,以辯白父親的冤屈。原來,楊郎是個理發匠,所以能夠捉摸穴位取樂。然而他隻知道這樣玩耍而不懂解脫的方法,隻好逃走。於是,先生把楊郎逮捕而釋放了楊翁。但是,新婦的屍體怎麽變成了男屍,而且有傷痕?貼出告示招認,也沒有人出麵認領,案子無法查究。不得已,先生隻好請上司寬緩期限再加捕拿,但還是想不出辦法。
楊翁回家後,過了一個多月,偶然有事乘船去建昌。他路過周溪時,遠遠看見一個少婦在溪邊洗衣服。楊翁逐漸靠近,看過去像是他的那個媳婦。楊翁呼喚,婦人抬頭驚訝地說:“是我的公公,怎麽來這裏了?”就請楊翁下船去她家。楊翁驚魂定下後,狐疑地問:“你是鬼還是人?”婦人淒慘地說:“我不是鬼,請到家裏再說。”楊翁這才上岸,跟著婦人,走進了一個草屋。楊翁又問是怎麽回事,婦人哭泣著訴說了詳情,並且說:“幸好他剛才出門,兒媳得以遏見公公。事情真相已白,兒媳跟著公公到溪邊,即使葬身魚腹也甘心了。”原來當初新婦被倉促下葬,半夜又醒了過來。天亮後,恰好有建昌姓寇的木工叔侄二人從此路過,聽見呼救聲,就一起撬開棺材,把婦人救了出來。婦人本來就年輕漂亮,加上新婚,衣飾華麗。那侄子一見,不覺動心,想將她帶走,他的叔叔卻不允許,而是問清了鄉裏住處,要把她送回家。侄子爭吵不成,就用斧頭將叔叔砍死,當即將屍體放進棺材。那侄子將棺材掩埋好,帶著婦人回去,逼她做妻子。婦人不敢抗拒,隻好來到此地,今天終於見到了公公。楊翁也流淚道:“兒媳不幸,遭這般強暴,你又有什麽錯!而且如果你不回家,案子也不可能弄清楚。你可趕快走,慢一些,恐怕就來不及了。”
兩人於是一起走,快要到家時,忽然碰到一個年輕人,背上插著斧頭鋸子,傻乎乎地走過來。他看到婦人,大吃一驚,想把她搶回去。婦人罵道:“我過去因為懦弱,被你劫持。如今老天憐憫,讓我與公公相見。你死在旦夕,還敢這般作惡!”楊翁明白了他就是那侄於,憤慨地上前爭辯。村中人都圍攏過來,一起將那人捆綁起來送到縣衙,並帶婦人作證。隻經一次審訊,那人就認罪了。楊郎得以釋放。婦人見到楊郎枷鎖鋃鐺,禁不住又哭泣起來。先生疼愛她嬌憨,而且能為其丈夫昭雪,於是寬恕了一切事情,命他們倆繼續做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