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泰州某媼,家小康,夫死,遺一女,年及笄,贅婿於家。女夫婦事媼甚謹,裏黨無閑言。媼有弟,飲博無賴,常稱貸於媼,稍不如意,輒拍案怒詈,謂厚於婿而薄於己。媼與女皆白眼遇之。
一日,女早起,見母室雙扉豁然,呼之不應,入視之,則母已為人殺死,血流滿地,駭極而號,急呼婿告鄰裏,共來審視,不知何人所戕也。媼弟適至,素嫌女,且覬其資,遂指為女夫婦所殺,鳴之官。州牧王公拘二人掠治,極口稱冤,複以嚴刑訊之,女夫婦不勝其痛,遂誣服。女淩遲,婿亦論斬。鄰裏鹹知其冤,然畏媼弟攀陷,莫敢伸訴也。
逾年,六合縣獲盜,招承此案。官以殺人不劫財為疑。盜曰:“初入室欲行 劫,為媼所執不能脫,遂刃之。知別室有人臥,恐為所覺,故逸去。”六合與王牧有連,馳書白之。王以誤入人罪,例欲問抵,驚悸欲絕,陰囑盜於獄,而諱其事。然每憶此案,神色沮喪,睡夢中若有人披發叫號,與之索命。不數月,遇心疾而卒。而女夫婦之冤終不雪。
《香飲樓賓談》卷二
【譯文】
泰州有一個老婦人,家裏略有資財,丈夫已死,留下一個女兒,到了出嫁的年齡,招了一個女婿在家。女兒女婿待老婦人很體貼尊敬,鄰裏街坊從來沒有非議過什麽。老婦人有一個弟弟,是個隻知喝酒賭博的無賴,常常向老婦人借錢,稍有一點不稱心,就拍桌子怒罵,說老婦人對女婿好而對自己不好。老婦人和女兒都很厭惡他,看不起他。一天,女兒早晨起來,看見母親房間兩扇門都開著,叫她不應,進去一看,母親已被人殺死,血流滿地,女兒嚇極大聲呼救,急忙叫丈夫告訴鄰居一起來察看,大家都不知道是什麽人殺的。正在這時,老婦人的弟弟剛好趕來,他平常就對外甥女兒不滿,並且對她家的財產垂涎三尺,就指控老婦人是被她女兒夫婦倆所殺,向官府告狀。泰州長官王某把二人拘捕後拷打,夫婦倆極力呼冤,又用嚴刑審問他倆,夫婦倆忍受不了這種痛苦,就含冤招認了。女兒被處淩遲刑,女婿也被斬首。鄰居都知道他們是冤枉的,但怕老婦人的弟弟攀引陷害,誰也不敢替他們申訴。
過了一年,六合縣抓獲強盜,招認了這件殺人案。審案官員懷疑他為什麽殺人不搶劫財產。強盜招供:“剛進入室內想搶劫,但被老婦人拉住了不能脫身,我就用刀殺了她。我知道別的房間有人在睡覺,恐怕被發覺,所以馬上逃走了。”六合縣令和王某有姻親關係,派人騎馬送信去告訴王某。王某見信後知道這是犯了誤殺人罪,按法律規定是要被抵命的,他怕得要命,便暗中派人到監獄去囑咐強盜隱瞞這殺人事,因而把這件事隱瞞了下來。然而後來王某每次回想起這件案子,就神色沮喪,睡夢中好像有人披著長發號叫,要向他索命。沒有幾個月,他就患上心髒病死了。可是老婦人女兒夫婦倆的冤獄終究不能得到昭雪。
泰州牧審理命案不作調查分析,不取人證物證,一味刑訊,輕率判處無辜死刑。在知悉六合縣抓獲殺人真凶後,就通關節,竟同殺人犯串供,隱瞞真相,致使冤死夫婦一直得不到昭雪。可見刑訊逼供和官官相護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