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故民陳智有二子,長阿明,次阿定。少同學,壯同耕,兩人相友愛也。娶後分產異居。父沒,剩有餘田七畝,兄弟互爭,親族不能解,至相爭訟。阿明曰:“父與我也。”呈閹書閱之,內有老人百年後,此田付與長孫之語。阿定亦曰:“父與我也。”有臨終批囑為憑。餘曰:“皆是也,曲在汝父,當取其棺斫之。”阿明阿定皆無言。餘曰:“田土,細故也。兄弟爭訟,大惡也。我不能斷。汝兩人各伸一足,合而夾之,能忍耐不言痛者,則田歸之矣。但不知汝等左足痛乎?右足痛乎?左右惟汝自擇,我不相強,汝兩人各伸一不痛之足來。”阿明、阿定答曰:“皆痛也。”餘曰:“噫!奇哉,汝兩足無一不痛乎?汝之身猶汝父也,汝身之視左足猶汝父之視明也;汝身之視右足猶汝父之視定也。汝兩足尚不忍舍其一,汝父兩子肯舍其一乎?此事須他日再審。”命隸役以鐵索一條,兩摯之,封其鑰口,不許私開,使阿明、阿定同席而坐,聯袂而食,並頭而臥,行則同起,居則同止,便溺糞穢同蹲、同立,傾刻不能相離。更使人偵其舉動詞色,日來報。初悻悻不相語言,背麵側坐;至一二日,則漸漸相向;又三四日,則相對太息,俄而相與言矣。未幾,又相與共飯而食矣。餘知其有悔心也。問二人有子否。則阿明、阿定皆有二子,或十四五,或十七八,年齒亦不相上下。命拘其四子偕來,呼阿明、阿定謂之曰:“汝父不合生汝兄弟二人,是以今日至此。向使汝止孑然一身,田宅皆為己有,何等快樂。今汝等又不幸皆有二子,他日相爭相奪,欲割欲殺,無有已時,深為汝等憂之。今代汝思患預防,汝二人各留一子足矣。明居長,留長子,去少者可也;定居次,留次子,去長者可也。命差役將阿明少子、阿定長子押交養濟院,賣與丐首為親男,取具收管存案,彼丐家無田可爭,他日得免於禍患。”阿明、阿定皆叩頭號哭曰:“今不敢矣!”餘曰:“不敢何也?”阿明曰:“我知罪矣,願讓田與弟,至死不複爭。”阿定曰:“我不受也,願讓與兄,終身無怨悔。”餘曰:“汝二人皆非實心,我不敢信。”二人叩首曰:“實矣,如有悔心,神明殛之。”餘曰:“汝二人即有此心,二人之妻亦未必肯,且歸與婦計之,三日來定議。”

越翼日,阿明妻郭氏,阿定妻林氏,邀其族長陳德俊、陳朝義當堂求息。娣姒相扶攜,伏地涕泣請:“自今以後,永相和好,皆不愛田。”阿明、阿定皆泣曰:“我兄弟蠢愚,不知義理,致費仁心。今如夢初醒,慚愧欲絕,悔之晚矣。我兄弟皆不願得此田,請舍入佛寺齋僧可乎?”餘曰:“噫!此不孝之甚者也。言及舍寺齋僧,便當大板撲死矣。汝父汗血辛勤,創茲產業,汝兄弟鷸蚌相持,使禿子收漁人之利,汝父九泉之下能瞑目乎?為兄則讓弟,為弟則讓兄,交讓不得則還汝父。今以此田為汝父祭產,汝弟兄輪年收租備祭,子孫世世永無爭端,此一舉而數善備者也。”於是族長陳德俊、陳朝義皆叩首稱善教;阿明、阿定、郭氏、林氏悉歡欣感激,當堂七八拜致謝而去,兄弟妯娌相親相愛,百倍曩時。民間遂有言禮讓者矣。

《鹿洲公案·偶紀上》

【譯文】

已經去世的百姓陳智有兩個兒子,長子阿明,次子阿定。兄弟倆少年時在一起讀書,成人後一起耕地,友愛親善。結婚後分了家,不在一起居住。父親死後,留下七畝地,兄弟之間互相爭奪,親戚都調解不了,最後發展到互相爭產而打官司。阿明說:“這些田是父親給我的。”遞上他父親的手書給我看,內有老人死後,這田給長孫的話。阿定也說:“這些田是父親給我的。”有臨終遺囑為憑。我說:“你們說的都對,責任在你父親,應當把他的棺材劈開。”阿明阿定都無話可講。我說:“田產隻不過是區區小事,而你們兄弟爭奪訴訟,真可惡。我不能斷這個案。你們兩人各伸出一隻腳來,合在一起上夾板,能忍耐而不叫痛的,田產就歸他。但不知你們是左腳能忍受還是右腳能忍受疼痛?左腳、右腳由你們自己選擇,我不勉強,你們兩人各伸一隻不感到痛的腳來。阿明、阿定回答說:“都痛的。”我說:“嘿!奇怪了,你們兩隻腳沒有一隻能忍受疼痛,你們的身體就像你們父親一樣,你們看自己的左腳就像你們父親看待阿明一樣,看自己的右腳就像你們父親看待阿定一樣。你們兩隻腳尚且不忍心舍棄其中一隻,你們父親難道肯舍棄兩個兒子中的一個嗎?這件事還須過幾天再審。”命令差役用一條鐵索,把兩人拴在一起鎖上,封了鎖鑰口,不許私自開啟,讓阿明、阿定坐在一起,一同吃飯,並頭睡覺,要走就一同起來,要站就一起停下,大、小便一同蹲下、站起,一刻都不能分離。我還派人偵察他們的舉止行動、言談臉色,每天匯報一次。起初兩人互相怨恨而不理睬,背對背側坐;過了一二天,就漸漸地麵對麵了;又過了三四天,就相對歎息,不多一會互相說起話來。沒過多久,就一起吃飯。我知道他們有了悔改之意。問他們二人有沒有孩子。阿明、阿定各有兩個兒子,有的十四五歲,有的十七八歲,年齡不相上下。我命令把四個兒子都拘留起來,對阿明、阿定說:“你們父親不該生你兄弟二人,所以今天到了這個地步,如果隻生你們其中的一個,田宅都歸一人所有,這多麽快樂。而現在你們又不幸都有兩個兒子,以後相互爭奪,要砍要殺,沒完沒了,我深為你們憂慮。今天我代你們考慮到禍患而采取預防措施,你們兩人各留一個兒子就足夠了。阿明是長兄,留下長子,送走小的兒子就可以了;阿定是次子,留下小兒子,舍去長子就可以了。我要命令差役將阿明的小兒子、阿定的長子押送到養濟院收養,賣給乞丐頭子當兒子,收據存在檔案中,那乞丐家無田可爭,今後不會產生兄弟相爭的事情。”阿明、阿定聽後都磕頭嚎哭道:“現在不敢了!”我說:“不敢什麽?”阿明說:“我知罪了,願意把田產讓給弟弟,到死都不再爭奪。”阿定說:“我不接受,願意把田產讓給哥哥,終身不懊悔。”我說:“你們兩人都不是真心實意,我不敢相信。”他倆磕頭說:“是真心實意,如有反悔,神靈殺死我們好了。”我說:“你們兩人即使有這份心意,但你們的妻子也不一定同意,你們先回去與妻子商量一下,三天後來作定論。”

到了第三天,阿明的妻子郭氏,阿定的妻子林氏,邀請他們的族長陳德俊、陳朝義到公堂請求平息這件訟事。妯娌互相扶攜,跪在地上哭泣請求:“自今以後,永遠和好,都不再吝惜計較那些田產了。”阿明、阿定也哭著說:“我們兄弟倆愚蠢,不知道理和情義,使您費了仁愛之心。今天如夢初醒,羞愧極了,悔悟得太晚了。我兄弟倆都不願意要這份田產,請施舍給佛寺長老行嗎?”我說:“唉,這真是不孝的人啊!說得出施舍給和尚的話,真該用板子打死啊。你們的父親流血流汗,辛勤勞動,積下了這份產業,你們兄弟倆鷸蚌相爭,卻使禿和尚得漁翁之利,你們的父親在九泉之下能瞑目嗎?做兄長的就應該讓給弟弟,做弟弟的就應該讓給哥哥,推讓不得就還給你們父親。現在我決定把這田產作為給你們父親的典祭資財,兄弟倆輪流收租祭祀,子子孫孫永無爭端,這叫一舉而多得。”於是族長陳德俊、陳朝義都磕頭稱好,阿明、阿定、郭氏、林氏都高興感激,當場再三拜謝而去。從此兄弟妯娌之間更相親相愛,比以前好得多了。民間於是就有了講禮讓的人了。

陳氏兄弟為爭七畝田遺產而起訟,尋常判法,將田產均分便可了事。但縣令藍鼎元不這樣做,他采取委婉教化和耐心誘導的方法,使兄弟倆感悟而息訟,並互相讓田,妯娌也更加相親相愛,進而取得較好的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