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先是,蘇州婦因避難,攜其已嫁女至上海者。賊退後,女不歸蘇州,而另與一人為夫婦,即俗所謂拚頭也。婦利其資而不之禁,如是者有年,婿在蘇不知也。久之,其人資罄,女出傭於巨室以自給,然歸來則相處如故。又久之,婦以乏資厭其人,遂聲言蘇婿來索,將挈女去,席卷所有登舟。舟尚未發,婦適以故上岸。其人尋至,爰攜女共逃。婦歸,覓女不得,乃欲詐巨室,謂其匿之。索擾久之,無所獲,忿而服鴉片以往。毒發,遂斃。

縣讞謂婦死緣婿索女故,女因奸致母自盡,科以死罪。獄上,廉訪應敏齋細詢其情,閱全案無婿家一詞,疑之,乃密飭吳縣令提其婿到,則始終茫然,不知有是事。是婦自死於詐索矣。於是僅科女以奸罪完結。

《庸閑齋筆記》

【譯文】

先前,有個蘇州女子因為避難,帶了她已出嫁的女兒,來到上海。賊寇從蘇州撤退後,她女兒不回蘇州,而在上海與另一男子混作夫妻,也就是俗語所說的姘頭。這蘇州女子看那男的有錢,所以也不勸阻,這樣過了一年,女婿在蘇州渾然不知。時間一長,那男的錢用完了,她女兒便去大戶人家做傭工掙些錢養活自己,但回來仍與那個男的像以前一樣同居。又過了很長時間,蘇州女子因那男的沒錢而討厭他,便聲稱蘇州女婿來追討老婆,要把她女兒帶回去,就席卷了那男的家裏所有的東西上了船。船還沒啟動,蘇州女子正好有事上岸。那男的追尋趕來,帶了她女兒一起逃走了。蘇州女子回來後,到處找不到女兒,就想訛詐一大戶人家,說是大戶人家把她女兒藏起來了。她到大戶人家索討騷擾了很久,一無所獲,幹脆吞食鴉片後跑到大戶人家。因毒性發作,蘇州女子一命嗚呼。

縣裏定罪的文書稱蘇州女子死去是因為女婿追討她女兒,的緣故,她女兒因有奸情而致使母親自盡,所以判她女兒死罪。案子上報後,按察使應敏齋細細詢問案情,看完全部卷宗竟沒有一句話涉及女婿,頗為懷疑,就秘密叫吳縣縣令把那女婿帶來,再一問,那蘇州女婿一臉茫然,根本不知道有這麽回事。可見蘇州女子死去是因為她到大戶人家訛詐討錢。於是應敏齋僅判她女兒通奸罪而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