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北鄉有盜塚案,報驗塊然一屍暴於棺外,不勝慘然。乃大語於眾曰:“是罪當杖四十,吾必杖八十,以泄眾憤!知風報信賞若幹,人贓並獲賞若幹。”未幾,即有以形跡可疑者來告。捕往提之,贓物具在,下獄擬絞。其告者曰:“吾向以為杖罪,而不知為死罪也,是吾以數十貫賞錢而喪其一命也,悔甚。”蓋餘方驗時,即意是本村窮民所為,必非遠盜。不然,焉有自晝甫埋,而夜即被劫者乎?甚或是盜在場窺驗未可知也。吾故大言之,俾知僅杖罪,不遠揚矣。而告者以為杖罪,則亦無妨來告,以邀賞矣。是皆餘以意為之,而果竟曆曆不爽也。

《夢談隨錄》

【譯文】

北鄉發生了一樁盜墓案,我得到報告前去查驗,隻見一具屍體孤零零地暴露在棺木外麵,真是不勝淒慘。於是我就大聲對圍觀的眾人說:“犯了盜墓罪應當處杖刑四十大板,我一定要打他八十大板,為大家出口氣!知道線索給官府報信的賞錢若幹,人贓俱獲的賞錢若幹。”不久,就有人采告發某人形跡可疑。捕吏前去捉拿,贓物俱在,就把那人關進監獄,準備處以絞刑。告發的人說:“我原來認為盜墓隻處杖刑,卻不知道判了死罪,這次我為幾十貫賞錢而送了他一條命,真是十分後悔。”我當時查驗現場時,就猜想這事是本村窮人幹的。肯定不會是遠方來的盜賊。不然,怎麽會白天剛剛埋下,夜裏就被盜墓呢?很可能這個盜墓人就在現場暗中察看也未可知。我故意大聲對眾人說了那番話,就是想讓罪犯知道他隻會被處杖刑,這樣他就不會潛逃到遠處去了。而告發的人認為既然隻對罪犯處杖刑,那麽前來告發也無妨,還可以領到幾個賞錢。這些都是我故意設下的圈套,但結果竟然多次獲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