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衡水某婦有與豪右通而謀殺其夫者。屍侄首官,豪以金賂仵作,相屍無傷,轉坐以誣。複訴之廉訪,委某令鄧公往按之。反複相驗,亦無證據。
夜宿館舍,披閱供語,思維間漏已三下。從者盡鼾,驟覺燭光黯淡,陰風窣律,壁角一人乍前乍卻,倏跪案下,微作啜泣聲,若有所請。鄧心悚口噤,凝神諦視,隱似日間所相屍。右耳畔垂一物如白練。鄧忽悟,乃大言:“爾去,吾必雪爾冤也!”其鬼稽首而滅,燭亦驟明,遂折柬召衡水尹督責吏仵,複至屍所覆驗。
衡水尹笑曰:“人謂鄧公書癡,良不誣也。作令十年,家無寸儲,其才可想矣。似此公案,豈拙宦所能辦哉!”勉強複往。鄧叱檢視右耳孔,仵作即失色,乃於耳中取出水濕棉絮約略半斤。告衡水尹曰:“此奸夫**婦之所以得誌也。”遂榜掠之,盡得其前後奸狀,置之法。
《勸戒三錄》
【譯文】
衡水縣有某婦與大富豪私通而謀殺了自己的丈夫。死者的侄子告到官府,富豪用錢財賄賂驗屍的仵作,這一來查驗屍體根本查不出傷口,反而將死者侄子以誣告治罪。死者的侄子又告到按察使那兒,按察使就派某縣令鄧公去查驗這案子。鄧公反複查驗了多次,也沒發現證據。
鄧公晚上住在客舍,翻看案中各人的供詞,思考間已過了三鼓。隨從都已呼呼入睡,鄧公突然覺得燭光變得黯淡,陰風呼呼吹來,隻見壁角一個人忽進忽退,突然間跪倒在鄧公桌下,低聲啜泣著,好像有什麽請求似的。鄧公心中害怕,嘴巴緊閉,凝神細細審視,依稀好像是白天去查驗的那具屍體。那人右耳邊垂掛下一樣東西,好像是一段白絹。鄧公猛然間醒悟過來,便大聲對他說:“你回去吧,我一定為你昭雪申冤!”那鬼跪拜行禮後,悄然而逝,燈燭也突然間明亮起來,於是鄧公寫了一封短信告訴衡水縣令,要他督促官吏和仵作再重新查驗屍體。
衡水縣令接信後笑了起來:“人家都說鄧公是個書癡,真是一點也不冤枉他。他做了十年縣令,家裏沒一點積蓄,他的才能也就可想而知了。像這樣的公案,難道是這麽拙劣的官員能辦的嗎!”看完信後他勉強前往查驗。鄧公叱令他們查檢右耳孔,仵作一下子臉色大變,從死者右耳中取出用水浸濕的棉絮約半斤重。鄧公對衡水縣令說:“這就是奸夫**婦所以得誌的原因。”於是鞭笞某婦和富豪,查清了他們前後私通的奸情,依法處置了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