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元和令常公養蒙,愛民重士,神於折獄。
裏中有惡奴與主婦通,而礙於其子,唆主婦以忤逆控縣。公廉得其情,拘叔氏、舅氏一並聽鞫。
至日,喚惡奴上,問:“兩黨親族俱不列名,爾何抱主婦控?”惡奴曰:“小人蒙主人豢養,日望小主成家。不意下流自居,主母責之,反肆抵觸。赴想兩黨親族,視同秦、越,不得已冒嫌抱控。”公曰:“忠心為主,勞怨不辭,汝可謂義仆矣。”惡奴叩首曰:“小人素有好人之目,裏黨所共知也。”公頷之。
喚忤逆兒上,年十四五,恂恂儒雅。訊其逆母之故,但流涕不言。公偽怒曰:“不孝之罪,律有明條。三尺法何可輕宥?”遂飛簽下。兒痛哭,叔與舅代為哀免,而惡奴麵有喜色。公顧而笑曰:“爾小主尚在童年,刑杖一下,立當斃命。汝索有‘好人’之目,且受主人數年豢養,盍代受杖?”呼隸曳下,曰:“代不孝者杖,勿從輕也。”責至四十,血肉交飛。
繼又罪其叔,曰:“爾與乃父為同胞,而不能禁約爾侄,至令以忤逆播聞,亦當受責。”叔伏地乞恩,公笑曰:“一客不煩二主。有‘好人’在,汝勿畏也。”又曳下代責二十。
並喚舅氏上,曰:“母子之恩,本於天性。汝妹即欲控告,何難一言勸阻?乃袖手旁觀,釀成家變。本應重責,但年邁龍鍾,不堪受杖,奈何?”因顧惡奴曰:“本縣今日勉出大力,成全汝‘好人’之名。”又飛簽欲責,惡奴勢難再杖,叩頭乞免。公大笑曰:“汝推主母情麵,亦當為其兄稍效微勞。”卒杖之。
複命取枷至,曰:“杖已代矣,枷又何辭?”大書:“枷號‘好人,一名,俟忤逆兒改過日釋放。”惡奴杖痕已重,複荷重枷,不旬日竟死。
闔邑稱快。
《諧鐸》
【譯文】
元和縣令常養蒙,愛護百姓,尊重讀書人,辦案治獄就像神靈一樣明察。
鄉裏有個惡奴與他主人的妻子私通,又覺得主人的兒子礙手礙腳,就挑唆主人的妻子稱兒子忤逆不孝而把他告到縣裏。常養蒙查明其中情況,就把孩子的叔叔、舅舅一起抓來聽審。
到開庭那一天,常養蒙下令把惡奴傳喚上堂,問道:“孩子父母兩邊親屬都沒在訴狀上署名,你有什麽權力代主人妻子來上告?”惡奴回道:“小人承蒙主人豢養,天天盼小主人長大成家。沒想到這小主人處處以品行卑汙自居,夫人責備幾句,反倒肆意抵觸。小人告訴小主人父母兩邊親屬,不料他們把小人視作外人,根本不予理睬。不得已小人隻好不顧嫌疑,代夫人來上告。”常養蒙說:“你為主人一片忠心,不辭勞苦怨恨,真可稱得上是義仆。”惡奴叩頭道:“小人一向被人家看做好人,這是鄉裏人都知道的。”常養蒙點點頭。
常養蒙又下令將那忤逆小兒帶上來,一看,年紀不過十四五歲,一副恭順文雅的樣子。常養蒙訊問他對母親忤逆不孝的情形,他隻是哭泣流淚,一言不發。常養蒙假作生氣的樣子:“不孝的罪狀,該怎麽處置法律上寫得明明白白。法律怎麽能輕縱你這種行為?”於是扔下一根竹簽要施杖刑。小兒怕得大哭起來,他叔叔和舅舅都代他苦苦哀求,隻求能免於杖責,而那惡奴臉上露出得意的神色。常養蒙回頭看看那惡奴,笑著說:“你小主人年紀尚小,一動刑杖,立刻送命。你一向有‘好人’的名聲,況且受你主人多年豢養,何不代小主人受杖刑呢?”常養蒙喝令衙役將那惡奴拖下去,又說道:“這是代不孝的罪人受刑,下手可不要輕哪。”打到第四十下,隻見惡奴已被打得血肉橫飛。
常養蒙轉而又指責小兒的叔叔:“你與這孩子的父親是同胞手足,卻不能管教約束你侄子,以致他忤逆不孝的臭名遠播,你也應當受杖責處罰。”小孩的叔叔伏在地上祈求恩免,常養蒙笑著說:“一個客人用不著麻煩兩個主人。現在有‘好人’在這兒,你不用怕。”又喝令衙役將惡奴拖下去代小兒的叔叔受杖刑二十下。
接下來常養蒙又把小兒的舅舅傳上堂,說道:“母子之間濃濃之情,本是天性使然。你妹妹就算要告她兒子,你說一句話加以勸阻,又有什麽難處?你卻袖手旁觀,以致釀成家庭矛盾,甚至對簿公堂。對你本應嚴刑重責,但念你年邁龍鍾,顯然受不了杖刑,那又怎麽懲處你呢?”於是又掉頭對惡奴說:“本縣令今天是傾盡全力,成全你‘好人’的名聲。”說著又拿起竹簽準備對惡奴再施杖責,惡奴肯定再經不起一頓杖責,隻得不停地叩頭請求赦免。常養蒙大笑道:“你再三推說出於夫人情麵而打官司,那麽也應該為夫人的兄長略為出力做點事啊。”仍下令讓他代小兒的舅舅受杖刑。
常養蒙又下令將木枷取來,說:“杖刑都代人受了,木枷又何必推掉呢?”於是大筆一揮,寫道:“給號稱‘好人’的一個人戴上木枷,等那忤逆小兒悔罪改過之日再予釋放。”那惡奴本來受了杖刑,已是遍體傷痕,再加上戴了重重的木枷,不出十天便一命嗚呼了。整個縣城的人聽說這事都拍手稱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