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寧遠之俗,一矜以上皆把持衙門,不與地方官相見。餘以衿士為襄治之人,不見則不能周知風俗。屬學師諄切傳諭,士稍稍來,以禮接之。有呈文字者,教正之。凡見必問其所居之裏,種植所宜,有無盜賊、訟師、地棍。有則考其姓名、年貌,一一籍記,升堂必檢閱一過,以備稽察。於通衢榜訟師姓名,白丁則詳著其綽號,衿士則約舉其裏居,諭知已往不究,再犯必懲,令洗濯自新。訟多以衿士為鄰證,亦先為榜示點名,後概不問。供生員給紙筆,在堂右席地作文。鄰證必有白丁,審係左袒,生員即與白丁同罪,請教官當堂樸責。非左袒者,生員亦不取供。季終,將文匯送督學、職員、監生,先責後詳。
一日,有黃丹山具詞。察其年貌,與籍記南鄉訟師綽號智多星、名黃天桂者合,詰實。先命杖,係之堂柱。檢其訟案,分別示審。間日,審唆訟一事,則命杖二十,係柱如故。不半月,憊不可支,未審各案,其母求被告人籲息。又係十日,以累母不孝,複予重杖,涕泣悔罪,取結釋逐。其弟黃天榮綽號霹靂火,皆挈眷竄居道州矣。
《夢痕錄》
【譯文】
寧遠的民俗,凡是有一點身份的士紳都遠離衙門,不與地方官相見。我認為士紳是有助於治理的人,不見他們就不能完全了解風俗。於是我就要求他們的老師反複囑咐、轉告,他們這才漸漸前來,我以禮接待。有的士紳呈上自己寫的文章,我就幫他們修改。每次見麵,我必定會詢問他們鄉裏的情況,所適宜種植的植物,有沒有盜賊、訟師、地方惡霸。如果有,則查核他們的姓名、年齡、相貌,一一記錄在冊,升堂的時候,必定先看一遍,以備稽查。在街上,則張貼訟師姓名。如果是沒有職務的,就詳細載明其綽號;如果是有地位的,就大體寫出其所在鄉裏,以告訴他們既往不咎,再犯必懲,使他們洗心革麵。官司大多以士紳為旁證,我也先張貼士紳的名字,以後則不再過問。有時,我把紙筆供給生員,讓他們在大堂的右邊席地寫訴狀。旁證中一定會有沒有身份的白丁,審訊結果,旁證袒護生員的,生員就與白丁同罪,教官當堂給以笞打。沒有偏袒的,生員也不必承認。年末,將訴狀匯集送到督學、吏員、監生處,對生員先予斥責,然後詳加問訊。
一天,有個叫黃丹山的起訴。我觀察他的年齡、相貌,與簿籍上記載的南鄉訟師綽號智多星、名叫黃天桂的相符合,問訊後果然屬實。我先命令對他施以杖刑,綁在堂柱上。接著我檢查他起訴的案子,分別給予審理。第二天,我審理教唆詞訟一案,就命令對他杖二十,依舊綁在柱子上。不到半個月,他已經疲憊至極,還沒有審理其他各案,他母親就請被告人寬恕。又綁了十天,我以拖累母親而不孝,再給予重杖。他哭泣著悔罪,寫下甘結的保證,我於是放了他。他的弟弟黃天榮綽號霹靂火,都攜帶親眷逃往道州居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