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閩人黃紹林通判雲:嘉慶年間,有漳州知府某蒞任,城中疊出盜案,巨室富戶,珍寶重器,被竊尤多。某嚴比捕役,刑責慘酷,勒限擒緝,擾攘月餘,盜無一獲而巨案日增。有名捕年六十餘,退役已久,其甥現充役頭,被責垂斃。妹向之乞哀,求為助力。捕冥搜數日,絕無影響,念必外來巨盜。一日偶過府署,見諸捕累累入,隨聞呼聲甚慘,因入觀之,良久始出;向署中人詢問,新任大老爺從何處升任到此。雲係山東人,由監生報捐知府,得任此缺。捕密告其甥曰:“盜已得矣,但萬不能說破”。遂於府署花園外牆缺處,登大樹伺之。二更後,一人渾身黑色,飛掠而過,四更餘仍飛入。明日城中又有富家被盜矣。捕善用弩彈,夜夜伺之。數日後,又見飛出,以彈擊之,中其左額,返身飛入。明日城中未出盜案,而府署喧傳太守病。半月後病愈,出署行香,捕從旁察見兩太陽穴,各貼膏藥如錢大,知已受傷,貼以掩人耳目者。遂遍集徒黨,密告其事,擇技最精者四人,伏於近處。一夜,複見飛出,捕率其徒,掩入府搜其箱篋,原贓悉在。珠花、金釧等物各取其半,先行避出。明日城中又報盜案,而府署被盜事,絕不聲張,捕取各物,與失主承認,悉與失單所報相符。遂進省密自其事於臬司,亦無能為計。未幾兼署藩篆,遂調之來省,令閽人授意將檄署首府;某因城中所盜已多,欲離此地,欣然問計。因雲:“大人近日嫁女,若送首飾十餘件,事無不濟。”某力允願送,又雲:“恐式樣不合,不如將金珠與我,代為覓工製造,無不合式矣。”某取金珠一匣,交與閽人,即吊捕所呈原贓核對,無不吻合。因白其事於製府,乘稟見時,當場擒下。督同司道,坐大堂鞫之,捕役、失主及原贓均在,某俯首無詞。遂置之法。
《拍案驚會異》
【譯文】
福建人黃紹林通判說:清仁宗嘉慶年間,有一個知府到漳州府上任,城中不斷出現盜竊案件,富有的大戶人家、珍寶、貴重器皿,被盜竊的特別多。知府某嚴厲限期捕役破案擒盜,用刑責罰殘酷,勒令限期擒拿。**,混亂一月多,沒有捕獲一個強盜,而大案一天比一天增加。有一個著名的捕役六十多歲,退役已經很久了。他的外甥現在充任捕役的頭領,被責打得快要死了。妹妹向他哀求,請他幫助偵破口老捕役暗中搜索了幾天,一點蹤影也沒有找到,心想一定是外來的大盜。一天偶然經過州府衙門,看見許多捕役一個跟著一個走進去,隨即聽到十分慘痛的呼叫聲,因而進去看是怎麽回事,很久才出來。向官府中的人詢問,新任大老爺從什麽地方升任到這裏。回答說是山東人,由監生申報捐款買知府,得到任漳州知府這個空缺。老捕役秘密告訴他的外甥說:“強盜已經找到了,但是萬萬不能說破。”於是在州府衙門花園外牆缺口的地方,爬上大樹窺伺。二更天過後,一個渾身黑色的人,飛快掠過,四更過後又飛入府中。第二天城中又有富裕人家被盜。捕役會使用彈弓,每天夜晚窺伺他。幾天後,又見渾身黑色的人飛出,就用彈子打他,打中了他的左額,那渾身黑色的人又返身飛進牆內。第二天城內沒有發生盜竊案,而府衙門亂哄哄地傳說太守病了。半月後病好,走出官府去進香,捕役從旁觀察發現太守兩邊太陽穴上各貼了銅錢一般大的膏藥,知道他已經受傷,貼上膏藥以便掩人耳目。就普遍召集同夥,秘密告知這件事,挑選技術最精湛的四個人,埋伏在近處。一天夜裏,又見渾身黑色的人飛出,捕役率領他的同夥,乘其不備進入府衙搜查他的大小箱子,原來贓物都在。珠花、金釧等物各取其中的一半,先行一步躲出去。第二天城中又報來盜竊案件,而府衙被盜的事,一點也不聲張。捕役取出的各種寶物,給失主辨認,完全和失物單上所報的相符合。於是到省裏秘密向按察使司稟報了這件事。提刑按察使也束手無策。沒過多久,提刑按察使暫時兼任布政使,於是調知府某來省,叫看門人傳出旨意:將發出公文調他來首府代理職務:知府某因為在城裏盜竊的珍寶已經很多,想離開此地,就高興地向他討教。因而說:“大人最近嫁女兒,如果送十幾件首飾作禮物,這件事沒有辦不成的。”知府某極力表示願意送禮。那看門人又說:“怕式樣不合適,不如將金銀珠寶給我,代你尋找工匠製造,就不怕不合適了。”知府就取來一匣金銀珠寶,交給看門人。立即調取捕役呈交的原贓物核對,沒有一件不吻合的。因而把這個案件稟報給總督,乘知府某進見時,當場拿下。總督同司、道官員,坐在大堂上審訊他,捕役、失主和原物贓證都在,知府某低下頭無話可說,於是對他依法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