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浙江某孝廉,娶妻某氏,琴瑟不調。一日孝廉自外歸,見僧於室,雙縛呈官。時已暮矣,縣令某謂:“夜已深,姑令押下,來日聽審。”

孝廉歸,令乃解縛,傳人密室,先諭僧曰:“汝想誤人孝廉家,因疑致訟耳。”僧曰:“諾。”次語婦曰:“汝係名門,斷無意外,想夫婦不睦耶?”婦曰:“諾。”詢明僧居某寺方丈,即遣去。而重賞官媒,俾覓一老尼來。尼至,令曰:“事無他苦,完人名節,汝又得財,但須小縛片時耳。”因以尼與婦同縛。

次早坐堂,皇訊僧奸狀,極口呼冤。問:“何冤?”曰:“某非僧,乃尼耳。烏能奸?”令曰:“有是乎?”令官媒驗之,確為尼。觀者雲集,皆咎孝廉。孝廉語塞而不知其故。令徐責孝廉錯誤,命出錢十千與尼。

退堂後,傳其夫婦入,各婉諷而切責之,二人皆感泣。因收孝廉為門生,而命夫人收婦為義女,輿馬送歸,遂為夫婦如初。

居半載,五鼓過,某寺拈香,主僧未起,擒出痛杖之,立逐出寺。孝廉益感而人無知者。後孝廉生二子,夫婦偕老。令去官,官媒始泄之。

《潛庵漫筆》

【譯文】

浙江某孝廉,娶了妻子某氏,夫妻關係一直不太好。一天,孝廉外出回來,見一僧人在他家與他妻子胡搞鬼混,就把兩人捆綁起來,到官府報案。這時天已黑了,縣令說:“夜深了,姑且把他們關押起來,明天再聽審。”

孝廉回家後,縣令將兩人鬆綁,又把兩人叫到密室,先對僧人說:“你想想,是不是誤到孝廉家,結果招人懷疑而被告到官府?”僧人說:“是這樣。”縣令接著對某氏說:“你出身名門,決不會幹有傷風化的事,想來是夫妻關係不太和睦?”某氏答道:“對。”縣令問明僧人是某寺方丈,就讓他回去了。然後縣令給了一個女役很多錢,要她去找個年老的尼姑。尼姑來了後,縣令對她說:“今天要你辦一件事,用不著你吃什麽苦頭。你辦了這事,既能保全一個人的名節,又能得筆錢財,何樂而不為呢?隻是要把你捆綁一會兒。”於是把尼姑與某氏綁在一起。

第二天一早升堂,很快審起僧人作奸犯科的案子,不料那被審的人大喊冤枉。縣令喝問:“有什麽冤枉?”回稟道:“我不是僧人,隻是個尼姑,怎麽可能**一個女人?”縣令又問:“有這回事嗎?”於是叫女役查看,果然是個尼姑。那天到公堂觀看審案的百姓很多,一看這樣,都責怪孝廉抓錯了人。孝廉一時張口結舌,無話可說,但又不知道什麽地方出了差錯。縣令慢條斯理地責備孝廉抓錯了人,叫他拿出十千錢給尼姑賠罪道歉。

退堂後,縣令把孝廉夫婦兩人喊進去,分別或婉言勸解、或嚴辭譴責,兩人都感動得掉淚。於是縣令收孝廉為門生,又讓自己夫人收某氏為義女,還備了車馬送他們回家,從此孝廉夫婦和好如初。

過了半年,一天清晨已過五更,某寺已上香晨禱,而寺裏方丈竟還沒起床,縣令把他抓來一頓痛打,當即將他逐出寺廟。孝廉知道後更是感激縣令,不過這事別人都不知道。後來孝廉夫婦生了兩個兒子,夫婦倆一直恩恩愛愛,白頭偕老。直到縣令離職後,這件事才由女役泄漏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