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嚐聞東台老吏陳廷棟雲:予於蔣朱氏一案,而知有鬼神也。蔣朱氏者,興化人,寄居東台。其親夫日蔣鳳歧,其奸夫日陳加鹹。婦與陳共以酒醉蔣而勒之死,已私埋矣。葛大令起元訪拿通詳,屍傷顯然,而二犯堅不承。

道光二十五年七月十八日,揚州會檢憲委鍾太守殿選、揚州桂太守超萬、其他會檢之員尚多,前一日於五台山擇地布幕圍之,四麵各百二十步,題曰“枉死城”。中設一幾、一正座、一偏座。正座設木主一,曰“揚州府城隍”;偏座設木主一,曰“東台縣城隍”;其下乃各官位。又植竹竿一書曰:“蔣鳳岐冤魂在此聽審”。屆期極熱,揮汗如雨,及至布城中,則陰氣襲人。各官皆訝其寒,予幸帶夾襖,往衣之,仍不足。各官先拈香祀神,乃各就公坐。仵作檢明,後漆棹傷痕宛然。奸夫奸婦從獄中出,舁而往,猶洋洋如平時,甫入布城,神色頓異,跪下戰栗不勝,視竹竿曰:“對頭在此,尚何言?”官略問數語,乃各吐實,立時定讞。及事畢出外,依然炎熱,扇不停揮。

《潛庵漫筆》

【譯文】

我曾經聽江蘇東台縣一個資深官員陳廷棟對我說過這麽一件事:我通過蔣朱氏這一案件,才知道真有鬼神。蔣朱氏是江蘇興化人,借居東台。她的丈夫叫蔣鳳歧,奸夫叫陳加鹹。蔣朱氏與陳加鹹一起用酒灌醉蔣鳳歧,然後把他勒死,而且已偷偷地把屍體掩埋了。縣令葛起元查找到屍體並上報說,屍身傷痕明顯,但蔣朱氏、陳加鹹兩人死活不承認。

道光二十五年(1845)七月十八日,揚州一起查驗的上司讓太守鍾殿選、揚州太守桂超萬,還有一些參與查驗的官員,前一天在五台山選一塊四麵各一百二十步的地方用布圍起來,起了個名字叫“枉死城”。當中擺了一張桌子,一個正座,一個偏座。正座上設一木牌位,叫“揚州府城隍”;偏座上設一木牌位,叫“東台縣城隍”;下麵擺設了各官員的座位,還樹了一根竹竿,上麵寫著:“蔣風歧冤魂在此聽審”。審問的那天恰逢酷暑,人人都揮汗如雨,但一到布城中,個個又都覺得寒氣逼人。其他官員對這麽陰冷感到奇怪,我幸好帶了一件夾襖,隻是穿了以後仍覺得不足以禦寒。各位官員先點香向神靈祈禱,然後才各自入座。驗屍的仵作驗明,屍身後麵清清楚楚地有上漆木棍擊打的傷痕。奸夫、奸婦從獄中押出,被抬著帶來時還像平時一樣輕鬆自如,等一抬進布城,神色霎時全變了,跪在地上渾身顫栗不止,邊看著竹竿邊說:“死對頭在此,還有什麽好說的?”審案官員隻簡單問了幾句,他們就詳細地招供了實一情,這案件立刻就審結了。等到審完案走出布城,依然暑氣逼人,炎熱異常,眾人隻能不停地揮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