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袁隨園宰江寧。城中韓姓女,為風吹至銅井村,離城九十裏。村民次日送女還家。女已嫁東城李秀才子。李疑無風吹人九十裏之理,必有奸約。控官退婚。袁曉之曰:“古有風吹女子至六千裏者,汝知之乎?”李不信。取元郝文忠公《陵川集》示之,曰:“郝公,一代忠臣,豈肯作誆語者?第當年風吹吳門女,竟嫁宰相。恐汝子無福耳!”李讀詩大喜,兩家婚配如初。是知聽訟者,當博古也。
汪龍莊大令官湖南時,宜章縣寡婦鄭宋氏無子,欲繼親侄鄭觀。族人謂觀無兄弟,且父死,不宜後他人。宋訴縣及州。越四年,訴本道。發汪關訊,汪曰:“觀宜嗣宋無疑。孀婦立繼,聽其自擇。昭穆相當,獨子勿禁。傳曰:‘己孤,不為人後。’謂不受命於所生父也。今例得出繼矣,又何訊焉?”因止宜章,不傳兩造,援例詳結。是知聽訟者,當通今也。
《冷廬雜識》
【譯文】
袁枚任江寧知縣時,縣城有個姓韓的女子,被風吹到了銅井村,銅井村距縣城有九十裏遠。銅井村村民第二天把這女子送回家。這個女子已嫁給東城李秀才的兒子。李秀才懷疑從來沒有風能把一個人吹到九十裏之外,認為這女子肯定與人有奸情。於是李秀才告到官府要求退婚。袁枚和他講道理說:“古代還有大風把一個女子吹到六千裏之外的事,你知道嗎?”李秀才不相信,袁枚就拿出元朝郝經的《陵川集》給他看,說:“郝經是一代忠臣,難道會騙人嗎?隻是當年大風吹的那個吳縣女子,最後嫁給了宰相。隻怕你兒子以後沒福氣做宰相啊!”李秀才讀了郝經的詩大為高興,於是他兒子與韓姓女子又婚配如初。由此可見,聽理訴訟的官員應該通曉古代的事情。
汪大令在湖南任職時,宜章縣的寡婦鄭宋氏沒有兒子,想讓親侄子鄭觀過繼給自己做嗣子。家族中的人議論說鄭觀沒有兄弟,而且他父親也死了,不應該過繼給別人。鄭宋氏曾告到縣裏、州裏。過了四年,她又告到所在的道。道裏要汪大令參與審訊這個案子。汪大令說:“鄭觀適宜做鄭宋氏的嗣子是毫無疑問的。寡婦要確定後嗣,應聽任她自己選擇。從鄭宋氏和鄭觀的輩分來說,這是恰當的;至於鄭觀是獨生子,並不是說不能過繼給他人做嗣子。古書上說:‘自己年幼而無父,不能做別人的嗣子。’那是指不用聽命於自己的生父。現在按慣例鄭觀既然可以過繼給鄭宋氏,又何必升堂訊問呢?”於是此案被留在宜章縣,不再傳訊原告和被告,隻是援引成例報告結案。由此可見,聽理訴訟的官員應該通曉當今學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