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叔說:“當我確信自己陷入無限循環的時候,我就不敢再往前走了,不管我走多少圈,我都不可能出去,我不知道是不是鬼打牆,更不知道是否掉入了什麽精密的機關之中,我思索了許久,在甬道裏點燃了一支蠟燭,就放在了乳白色通道和米黃色通道的中間,我繼續往前走,我加快了速度,可不管我多快,我都追不上麵前的動物,即便是看似很慢的刺蝟。”
“當我又轉足了一圈,回到我點燃蠟燭的位置,我並沒有發現燭光,我搜尋了每一處地方,別說蠟燭了,連蠟燭燃燒過後的油脂都找不到分毫,也就是說,我每走一圈,我就進入一片全新的領域,不出意外的話,我會死在這裏。”
“那時候,我帶的有手表,如果不是手表一直在轉圈,我很可能會被逼瘋,但有了手表,讓我知道了時間,讓我知道了外邊的日月交替,讓我知道了我被困在了裏邊,足足十四日!”
說到這裏,二叔冷著眼,想起了那段差點逼瘋他的日子。
“第十四天,我吃完了所有的幹糧,喝光了所有的水,我奄奄一息,嘴唇早已幹澀崩裂,我趴在地上,動彈不得,我抬起頭來,朝著白色甬道看去,那隻狸花貓,蹲在我旁邊十四天了,我沒見過它吃東西,沒見過它喝水,隻要是在我意識清醒的時候,它就在甬道裏蹲著,它不靠近我,也不遠離我,就在我的視野範圍之中,雖然大多數時候我不會打開手電筒,但即便在黑暗中,我也能感受到有一雙閃亮的眼睛,一直在甬道裏盯著我。”
“意識朦朧之際,我想起了很多的往事,我努力的打開了手電筒,用手電筒照射進甬道中,照射在我印象中狸花貓蹲的位置,果然,它還在哪裏,手電筒的光芒,照的它微微低下頭,眯著眼睛,當它抬頭看我的時候,眼珠子如同鑽石一樣明亮,那時我自嘲道,我一世英名,最後竟然被困在甬道裏死去,連墓室的正主都沒見到,可悲可歎啊。”
說到這裏,二叔歎了口氣,很明顯當年那被困十四天的絕望還曆曆在目,他說:“我從懷裏掏出來了最後一塊幹糧,最後一塊,隻有嬰兒拳頭大小的米餅,我看了看甬道裏的狸花貓,我不知道該怎麽呼喊他,這種狸貓大多都是野生的,沒有名字,我隻道它是朋友了。我說朋友,我馬上就要餓死了,這塊米餅,我吃了也是死,不吃也還是死,我在這裏困了十四天,你陪了我十四天,這塊米餅,喂給你吧,如果你能活下去,就帶著我的魂魄和希望,離開這裏吧。”
二叔抬頭望向窗外,黑暗的夜色中,星星很明亮,他說:“我攤開了手掌,手心裏隻剩下了那半塊米餅,那隻狸貓如同鑽石的雙眼一直盯著我,我已經記不清有多長時間了,大概是一炷香的功夫,它緩緩的靠近我,雖然速度很慢,但它似乎察覺到了我沒有任何的惡意,它靠近我的手掌,不停的嗅著鼻子,不停的聞,最後在黑暗中,哢嚓哢嚓的聲音從它口中傳來,它在我的掌心裏,吃掉了那塊米餅,而後,它竟然臥在了我的身邊,臥在了我的胸前。”
“那時,我已經餓的前胸貼後背了,那時,我已經沒有任何的意識了,喂完它米餅,我就已經四腳朝天了,平躺著身子等死,可它偏偏在這個時候臥在了我的胸前,若是放在平時,我也就不在意了,可那時的我,極度虛弱。雖然我知道它可能是感覺到我快要死了,在知道我沒有惡意的情況下,想陪我走完最後一段路,但它壓在我的胸口,讓我原本虛弱不堪的身體,更加難以吸氣。”
“就在我想趕走它的時候,我的胸腔慢慢沒有了知覺,我以為我應該是到了死亡的那一刻了,我出現了幻覺,我伸手撫摸向它,但在黑暗中,我卻沒找到它的身影,我不斷的摸著自己的胸前,最後摸到了一張毛茸茸的東西。”
“我打開手電筒看去,我的胸腔上,隻剩下了一張沒有頭顱的貓皮,沒有鮮血,沒有腥味,而那隻貓,已經不見了,奇怪的是,我那會也不感覺那麽餓了。”
“我爬起身來,利用手電筒微弱的光芒往前走,我發現剩下的刺蝟,雉雞,還有老鼠,都不見了,甬道的顏色變了,道路變了,沒有了色彩的甬道,隻剩下了直通下層的石台。而那時,手電筒也已經沒電了。”
“我在黑暗中摸索著前行,我幾乎是一寸一寸的摸遍了我後來要走的道路,每當我感覺有危險的時候,我就用隨身攜帶的火石,互相碰撞,閃爍出光芒,就在這種閃一次閃一次的光芒中,我看見了一棵生長在石頭上的鬆樹。”
常小旗一怔,聽二叔說起鬆樹,又想起二叔剛才說可能是他背上的屍體出現了什麽變化,不由得想起了地屍。
二叔道:“你知道那鬆樹有多大嗎?”
常小旗遲疑片刻,比劃道:“有三間房子那麽高嗎?”
二叔笑著搖了搖頭,伸出一隻手,伸直了五根手指,還刻意拉開了大拇指與其他五根手指的距離,比劃道:“隻有這麽高。”
常小旗詫異道:“鬆樹啊,一棵鬆樹,不到二十公分的高度?”
別說是鬆樹了,就是樹苗都不會這樣啊。常小旗說:“二叔,那是鬆樹嗎?是不是什麽像鬆樹的盆景植物?”
二叔說:“不,那就是鬆樹,我確定。當時那鬆樹上散發著一股奇異的香味,我那會還餓著肚子,也就沒有多想,不管三七二十一,吃掉了那一小棵鬆樹,如果按照分量來說,它連牙縫都不夠塞。但我吃下那棵鬆樹之後,一切都變了,我每隔一段時間都會蛻皮,像是蛇一樣,一層一層的蛻,更像是老樹發芽,外邊的死皮褪掉,長出裏邊的新皮。”
怪不得上次去浮屍島,常小旗看二叔的皮膚,一個五十多歲的人,那皮膚白嫩的很,雖然人到中年,挺著個啤酒肚,但那皮膚質感就是相當好,原來那次,肯定是剛脫皮不久。
“後來我查閱了許多資料,才知道我背上了一具地屍,而且我猜測,那無名古墓中應當有四具地屍,分別被狸貓,刺蝟,黑鼠,雉雞給帶到了一片極其有靈性的地方,那四色甬道就是地屍的力量變化出來的,至於另外三具地屍,我不太清楚是什麽,也不清楚在哪,但我身體的破裂,可能說明了我當年背起的那棵鬆樹地屍,已經失效了,我開始要被反噬了。”
說到這裏,二叔詫異道:“小旗,為何我說起地屍,你絲毫不覺得驚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