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爺?!”常小旗欣喜若狂,急忙奔向他。

到了近前看的真切,果然就是常勝,常小旗道:“太爺,你是怎麽躲過那塊巨石的!”

他在山坡上看的真真切切,當時常勝的位置,是不可能躲開那塊巨石的,因為那塊石頭太大了,真的是天崩地裂之時,似乎要將整個峽穀都給碾壓而過,肉身凡胎之輩哪能敵得過這等大自然之力。

常勝道:“巨石即將砸中我的時候,我看準巨石上的一個縫隙,更是找準了縫隙的落點,拉著老金躲了進去,所以幸免於難。”

“謝天謝地,我就知道太爺一身本事不是白給!太爺就是個傳奇!”

常勝卻搖了搖頭,歎道:“可惜老金剛才被軋斷了一隻手,整個手掌都被壓成了肉末,接不上了。”

“我用秘藥幫他止血止痛,碎肉暫時幫他切掉了,傷口雖然是包紮好了,但我想連夜把老金送回去。”

常小旗道:“也行,老金再跟著我們,會有生命危險的。”

幾人出來尋找武悼天王墓,不但是吃的帶的很充沛,醫藥品急救包也是必備的,常勝活了一百多年,可以說沒有他不懂的東西,他已經在短暫時間內為老金做完了手術,雖然過程可能簡陋了點,但能保命。

上到山坡上的時候,常小旗問:“太爺,那個雇傭兵,會不會已經死在裏邊了?”

常勝回頭看了一眼全被巨石壓扁的帳篷,點點頭道:“十有八九已經被壓成肉沫了。”

幾人在山上挨到天亮,天剛蒙蒙亮時,常勝叫醒還在睡夢中的老金,小聲問:“老金,我送你回去吧?”

老金臉色發白,嘴唇顏色很淡,像是有些失血過多,身體虛弱的樣子,他眯著眼,搖了搖頭,從嗓子眼裏擠出一句話,“回不去了。”

“從我被扔到月台上的那一刻,我這一生就回不去了。”

老金的話,深深的刺痛了常小旗,如果不是實在找不來一分錢,如果不是已經家徒四壁,舉債連連,誰也不願意這麽拋棄自己的親生骨肉。可當自己都活不下去的時候,或許就真的沒那麽多的選擇了。

常小旗從兜裏掏出二叔給的金卡,道:“老金你拿著,這裏邊有多少錢我也不知道,反正你就可勁花,咱前半生沒享受過的,後半生咱享受個遍,人活一輩子,不就圖個安逸嗎?”

老金笑了,另一隻手摸了摸常小旗的腦門,“我當年要是有十塊錢,我就能買下那塊手表,我也就能娶到那個姑娘,雖然別人覺得她不漂亮,但我覺得她是最漂亮的女人,可惜啊,那會我連十塊錢都沒有。”

“我這一生錯過太多,在我幼年的時候,我的人生就被撕裂,你們喜歡的東西,或許不是我的追求,金錢對我毫無意義,勝哥,你是我見過最了不起的人,你說我這一生,要是能像你那麽瀟灑就好了。”

常勝活成了男人心中想要的樣子,同樣的,老金也羨慕常勝的傳奇一生,但舞台上有主角,就必須有配角,更有無數個觀眾,他窮其一生也隻是角落裏的一名觀眾。

他已經無欲無求了。

兩人理解老金的境界,他回到家依舊是整天麵對著自己的小院子,那兩頭豬,那幾隻鴨發呆,他過了那個懵懂的,衝動的,有責任感的年紀,他早就死了。

“勝哥,我這手沒事,不就斷一隻手嗎,這算什麽,我跟你們繼續走吧,走完這一遭。”老金堅持著要坐起來,常勝攙扶著他的後背,讓他坐直。

他笑道:“我這一生也想追隨一個瀟灑的大哥,就像上海灘一樣,我不羨慕許文強,反而很羨慕丁力,我希望有一個許文強一樣的大哥帶著我,許多年前,勝哥你臨走的那一天,我很想說出那句話,可我知道,我沒本事,我跟著勝哥,反而會拖累勝哥。”

十幾年前,正是上海灘播出最熱的時候,常勝在老金的心裏,或許就像許文強一樣。

“你當年錯過了最愛的姑娘,又忍住了沒說出口的那句話,老金,你做的不對,不是我常勝放馬後炮,如果當年你說出口了,我會帶你走的。”

老金眯眯眼,虛弱道:“現在也不晚啊。”

“好!那我們就一起走完這一遭!”

常勝把躲在另一處的鐵山帶了回來,他的身體本來就沒有什麽溫度,經過暴雨的衝刷,反而沒什麽事,就像什麽都沒發生過一樣。

四人聚齊之後,鐵山問:“那個人呢?”

常小旗望了一眼山穀中被巨石碾壓過的帳篷營地,歎道:“可能沒了吧。”

眼看天色蒙蒙亮,常小旗道:“太爺,老金身負重傷,尋找天王山之事,不宜久拖,要不現在就動身吧?老金要是行動不便的話,我背著他。”

老金立馬打斷道:“別,我這身子骨,強著呢,手斷又不是腳斷,沒事,我能走。”

常勝朝著周圍看了一眼,但見暴雨過後,峽穀之中充斥著濃濃的霧氣,他小聲道:“鐵山,你留在這裏,守著老金,我跟小旗下去一趟,你們就在這,哪都不要去。”

“行。”

兩人順著山坡來到峽穀,峽穀裏一片蛤蟆的叫聲,霧氣有些濃,走得近些,才能看到峽穀中的樹木,可視距離頂多十五米,昨晚暴雨之大,以至於到了此刻峽穀中的水還未流幹,水深到膝蓋的位置。

深一腳淺一腳的走在峽穀裏,常小旗不解道:“太爺,這不是古戰場嗎?為啥不帶著鐵山老金一塊走?想把他倆扔在那嗎?”

常勝道:“不是,我帶你去尋找那塊巨石。”

“找它幹什麽?”

常勝道:“現在霧氣太大,你看不清,如果沒有霧氣的話,咱們這個位置,應該能看到被雷電劈開的山峰,那是一座凸起的巨石,遠處看,就像半截棺材伸了出來,你真以為雷電劈在那個位置是巧合嗎?”

“太爺,我實在不懂什麽意思,你就明說吧。”

常勝道:“等候天亮之前,我曾回想葬經之中的記載,當時咱們路過那片山坡的時候,我就覺得眼熟,隻不過臨近傍晚,著急趕路,我也就沒有過多停留。但現在想來,那就是葬經之中說過的,龍騰虎躍,點睛之筆。”

“龍騰虎躍,點睛之筆?”常小旗撓撓頭,“不太懂。”

“所謂龍騰虎躍,並不是說的動作,而是暗指龍騰虎躍之時,身軀的至高點。龍騰時的至高點是腰部位置,因為龍盤踞在天上,像蛇一樣飛舞,它的腰會上下起伏,但不管保持什麽動作,最高的位置永遠在腰部。”

“而虎躍,老虎跳起來之後,最高的位置在哪裏?不是額頭,而是後頸。虎躍之後為了快速鎖定捕捉獵物,它的腦袋一定是略微向下,雙眼瞄準獵物的,故而它的後頸,也可以理解成肩膀位置,才是最高的。”

“你想想那座山頭,被劈開巨石的位置,是那座山坡的最高位置嗎?”

常小旗想了想,說:“不是,那是我們翻過山巔之後,往下走的時候才路過巨石區域。”

“那就對了,這一片山川相連,有一條小龍脈,那位置居於龍腰。加之虎躍之勢,巨石盤踞在肩膀位置,在風水學上,就正對龍騰虎躍,點睛之筆。”

“可這點睛之筆又不能像店鋪開張那樣,點龍眼,畫虎睛,顯然這條山川的氣勢還不夠,畢竟隻是一條小龍脈而已,所以這關鍵的一點,就點在了身體的至高處,而非點在眼睛上。”

常小旗聽懂了,問道:“那這龍騰虎躍點睛之筆的風水穴,適合埋人嗎?”

常勝大手一揮,道:“那還用說,多少人都想找到這種風水寶穴,埋在這裏邊的人,據說是能夠複活的。”

“我去!”常小旗頗為驚訝,“說活的久一點我信,要說複活,有點扯淡了吧?”

“按照風水學說,埋在此穴中人,保不了後人的大富大貴,故而相中此穴者,皆為無後之人,但古人的思想觀念裏,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一個正常男人,誰不願意去生育孩子呢?所以,你懂了嗎?”

說到這,畫風突然一變,把問題扔給了常小旗。

不過這個倒不難,常小旗說:“也就是說,相中這種寶穴的,大多都是太監吧?”

“對!”

“太監無後,貪戀複活,便尋找此種寶穴,而具體什麽時候複活,其實也在這寶穴的稱呼裏邊了。就是要在龍騰虎躍之時,地脈龍氣真正動起來的時候,此寶穴中埋葬的人便會複活。而什麽時候龍騰虎躍,山氣動**,那就無人知曉了。”

“我猜測應該是小規模的地震,或者大量的暴雨衝刷峽穀,以至於動了龍脈,故而會引發龍騰虎躍之氣,使得埋藏在巨石中的太監複活。但在複活之時,天降雷電,劈開巨石,其實就是劈開了太監的棺材,棺材斷裂,他吸不到地氣,也就不存在複活之說了。當然這都是我自己的猜測,具體情況,咱們還得找到那塊巨石,以便查驗。”

“太爺你看!”常小旗忽地伸手,指向峽穀深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