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諾轉身想走,想拿回去看,女助理像是未卜先知,用身體擋住她的去路:“程小姐,祁總的意思是您得當我的麵看,這個檔案袋裏的東西您不能帶走。”

“那我不看了。”聽到祁總這個名字,程諾語氣有了變化,想把檔案袋還給女助理。

女助理沒接,提醒她:“程小姐,過了村可就沒這個店了。這東西如果出現在警局,您養父出事了,您可哭。”

她不傻,這個檔案袋裏不出意外,是祁盛拿捏養父的軟肋。檔案袋在她掌心,變得沉重,如幾百斤重的大山。她很怕打開,看裏麵的東西,會讓她崩潰,再度妥協。

可她更不敢任性離開,因為程家現在的處境,由不得她亂來。白色的線在她指尖繞開,從裏拿出一份文件,程諾掃了一眼,瞳孔就驟然變大。

是養父挪用公款的流水明細。公款金額高達六千萬。

程諾第一反應便是,這個證據是祁盛偽造的,可當她翻完全部文件,這些證據邏輯清晰,還有程氏集團倒閉前,財務的供詞。原來祁盛弄垮程氏時,還順便拿到了這份罪證。

她已經不可能自欺欺人了,可養父挪用公款的目的是什麽呢。

“這筆款項,本該是用來支付員工工資,和部分貨款的,卻被你養父拿去國外賭博,揮霍一空。”

女助理從衣服兜裏掏出一枚鑰匙,遞向程諾:“這是祁總常住的別墅鑰匙。程小姐您可要好好保管。”

程諾抿著唇,她知道,這是祁盛拿養父的罪證逼迫她低頭,被他圈養。若是她不乖,她不聽話,養父不僅會被警方帶走,極有可能會被判處死刑。姐姐還沒出重症監護室,程家已經破產,養父如果出事,後果不堪設想。

養父有罪,她又何嚐清白。養父家養育了她這麽多年,她是該還回去。

程諾手指發顫,接了鑰匙,被女助理接到一個依山傍水的別墅旁。別墅靜默在漆黑的夜幕之中,隻有幾盞孤獨的燈矗立四周。

別墅裏有一位穿黑色西裝,麵無表情的女人,女助理跟她點頭後,就把程諾帶上樓。一份文件,再次拿給她。

她打開一看,又是祁盛拿給她的那份賣身合同。隻是這一次,她沒再矯情,看都沒看合同條款,直接簽了‘程諾’兩個字,在紙張的名字上,按了手印。

“程小姐不怕合同有詐?看都不看?”女助理調侃地扯唇。

程諾苦笑:“看都不看,結果都那樣。”

不會因為她的意願,她的感受,就改變賣身這個事實。

女助理也不在多說,把合同檢查了一遍,確認該簽字的地方沒有遺漏,又把合同放到牛皮袋裏,臨走前跟程諾吩咐:“以後你就住這,上學放學會有管家開車送你。對了,祁總六點會回家吃飯。飯菜得你親自準備。”

見過欺負人的,沒見過這麽欺負人的,把她強睡了還不算,逼她賣身還不算,還要她親自給毀了她的人做飯,討好?這比殺了她還難受……程諾不知道的是,因為她的疏忽,合同裏的大坑,在姐姐醒後,會成為瘋狂折磨她的利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