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是一個36歲男人的情人。

在酒吧裏,方然很直接地找我要了電話,後來他告訴我:“整個酒吧,隻有你一個女孩留著長長的黑頭發。還有,你漂亮的長腿吸引了我。”

方然很耐心地追我,好幾個月下來,我終於被他打動了。可是他有家,有賢惠的妻子,還有十幾歲的孩子。我第一次覺得自己走的路,好像有點偏了,可是又懶得走回來。我清楚地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麽,不是名分,不過是個人真心關心我疼我,不同於酒吧裏的玩伴。

方然也是那種我欣賞的,辦事能力極出色的男人。我們約會,從來都是一前一後走路,從不在大廳吃飯,隻訂包房。以方然的社會地位,無論走到哪個公共場所,都有熟人。

他愧疚地向我保證:“我給不了你什麽,也許以後不會和你在一起。但是我向你保證,你去多學點知識,我幫你鋪路,保證你過得比別人好!”

我感激方然的這番承諾,可是我不愛他---我愛不起來了。對他的感情,是崇敬和喜歡,如此而已。我相信,感情就像大火,燃燒一次都會燒完。我的心在國外,在一個叫許波的男人身上。

方然有些像我的爸爸,他給不了我完整的感情,就用物質來滿足我。和他的緣分,不過是生命中的一個插曲,以後的感情,再沒有大喜大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