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美國新澤西州的動物學家A·桑德爾森和B·埃維利曼斯獲悉一個驚人的消息:在美國某地的商品展覽會上陳列著一具被稱為“雪人”的屍體。
出於職業的愛好,他們聞訊後立即趕往美國中北部的明尼蘇達州,在羅林斯頓找到了神秘怪物的主人漢森。漢森曾當過飛行員,1965年退伍,據漢森介紹,這個陳列品是他從香港買來的。
桑德爾森和埃維利曼斯在漢森的陪同下,仔細地觀察這具全身長毛,身高1.8米、肌肉發達的男子軀體,整個軀體被封在大冰塊中,看來是被火槍擊斃的,整個軀體保存得很完整。
一連三天,兩位動物學家仔細地研究了這具屍體,並拍攝了四十多張黑白和彩色照片,埃維利曼斯經過仔細分析,對這個奇特的生物提出了幾種假設。
這是一種至今還未被人們認識的、在低溫下保存了數千年的古人,但是,這個畸形人可能是複製品,即用動物殘骸拚製而成。也可能是介於人和猿之間的物種,即科學上還未發現的“猿人”。
被人們發現的猿人。埃維利曼斯又根據其形態作出鑒定:有可能是尼安德特人的後代。
埃維利曼斯和桑德爾森自從看到這具屍體後,便試圖請求一些科研機構能夠將它買下來,以供他們研究之用。誰知,當他們把想法向漢森托出,並答應用上萬美元的巨款買下這具屍體時,漢森立即推托說:“這具屍體的真正主人是一位不願披露自己姓名的大企業家,這個主人不準備以任何價格來出售他的陳列品。”
盡管談判沒有取得成功,但是回到美國新澤西州之後,這兩位動物學家很快把自己的所見所聞寫成文章在報上發表,並將這個野人定名為“類似於猿的人”。
1969年1月4日,他們倆又將已搜集到的所有材料交給了美國著名的人類學家卡·克思博士作鑒定。其結果,克恩博士認為,這具屍體確定屬於類人猿中的特殊物種。不久,在《比利時皇家自然科學研究所公報》上,發表了埃維利曼斯有關冰凍野人的文章,頓時引起人們的極大關注,並在動物學界引起轟動。
美國人類學研究中心史密斯研究所也開始重視這項重大發現,並且把有關情況向聯邦調查局作了報告。當研究所的總秘書找漢森要求觀看那件陳列品時,漢森卻說,他的主人已將屍體取走了,留下的隻是一具早已製作好的複製品。
接著,聯邦調查局又根據漢森提供這具屍體是從香港買來的線索,向美國海關作了調查,海關否認發生過以任何合法手段將野人屍體運進美國的事件。
1970年7月,漢森在《傳奇》雜誌上發表了一篇文章,文中詳細地描述了他怎樣在打獵時擊斃這個野人的情景,但事實上,漢森所說的狩獵區——明尼蘇達州北部山區,誰也沒有聽說有這樣的野人出現過。
這具屍體到底從何而來?漢森的說法為何又前後矛盾?這具野人屍體既已經過科學鑒定非屬偽造又為什麽拒絕出售?這一連串的問號出現在埃維利曼斯的腦際。
埃維利曼斯認為,這具野人屍體極可能來自適合於野人生存的東南亞山區,也就是漢森服役時曾在那裏度過多年的地方,這個地區很可能就是越南。
1965年,一名澳大利亞記者在他撰寫的一書中,曾談到在越南有人活捉過多毛人。1966年1月1日,《國防先驅論壇報》也報道過美國海軍陸戰隊在越南曾打死過一個很大的類人猿。
長期的越南戰爭,破壞了這些長年棲居在叢林中的野人的安寧,為了生存,他們被迫離開家園四處逃生,於是有的被打死,絕大多數逃進了冷僻的密林中。
既然屍體來自越南,那麽,這具屍體是怎樣運進美國的呢?據聯邦調查局調查,有個走私集團經常從緬甸、老撾和泰國的邊境地區——“黃金三角區”秘密地把大量毒品運進美國。
走私集團上下串通,經常把毒品放入海關免檢的、死在戰場上的士兵屍體包內,有時甚至放入海關無權檢查的特別軍用包內運進國內。譬如在1972年12月間,美國海關當局接到報告,一架從泰國飛來的軍用運輸機上,有一具屍體包內放著一包重44磅的毒品。後因有人給走私集團通風報信,走私犯立即將毒品轉移而未被海關發現。
——從動用軍用飛機參與走私這一事實可以看出,美國空軍內有不少人,甚至高級軍官都參加了這些違法活動。埃維利曼斯認為,漢森就是通過這條走私渠道把野人屍體運進美國的。
因此,要搞清野人屍體的真實情況及它的來曆,就必然要牽扯到這個走私集團活動的內幕。這就是漢森吞吞吐吐不肯將真情公布於眾的根本原因。
這具野人屍體失蹤後,漢森曾表示:隻要法庭不追究其違法行為,他願意將野人屍體交給有關科研機構。但是,林登·約翰遜和理查德·尼克鬆兩屆美國政府始終不肯表態,野人屍體也就下落不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