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在放學回家的路上,你發現附近的商店裏來了一種新款的電動單車。它樣式新穎、結構精致,渾身閃耀著漂亮的金屬光澤,正是你夢寐以求的東西。

你很想得到它。可是你有什麽辦法呢?

你可能會想,如果自己是孫悟空就好了。這樣的話,吹一口氣,讓單車變小,飛到你的口袋裏,然後就帶著它高高興興地回家。或者幹脆,你大搖大擺地走進商店,騎著單車就走,誰敢攔你,讓他嚐嚐金箍棒的厲害。

這樣的話,東西很容易到手。但是你沒有給錢,所以你是在偷和搶。

你說,算了,既然偷和搶都是犯法的,還是給錢吧!於是你拿來幾張廢紙,吹一口氣,變出幾張鈔票,拿著它們把單車買下來。

但這時候你的鈔票是自己造出來的,店主並不知道,所以你這是騙。

如果你不想通過偷、搶、騙得到這輛單車的話,你就要打工掙錢、或者把父母給的零花錢攢起來,直到能買下這輛單車。這需要你付出更大的艱辛和努力。

人都是自利的,但追求自利有多種方法。就像你麵對的這輛單車,如果沒有人管,去偷去搶是最省事的辦法。但事實上這不太可能,因為這是犯罪,要受到法律的製裁。所以大部分人都要靠工作去換取自己想要的東西。

但根本的問題是,為什麽會有法律?如果說一個普通人不敢犯罪是因為害怕警察的話,為什麽警察不去偷和搶?如果說警察也有人管,那管警察的人為什麽不去偷和搶?既然偷和搶是獲取利益的捷徑的話,為什麽大家都不靠偷和搶來實現自己的利益?

這些問題看似可笑,其實蘊含著人們為了追求利益從掠奪走向合作、從混亂走向法治的曆程,就是下麵要講述的內容。

為什麽會有法律和道德

在上一章,我們反複強調,人都是自利的,人的各種行為都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某種需要。這樣一來,有人會問:“既然人都是自利的,難道說人和動物都一樣嗎?這樣的話好人和壞人又有什麽區別呢?”

如果今天來回答這個問題,我們當然要說,人和動物不一樣,好人和壞人是有區別的。好人就是那些遵紀守法、道德高尚的人;壞人就是那些違法亂紀、不講道德的人。

但前麵說過,人起源於動物。在人類曆史的最初階段,人和動物沒有區別。他和其他動物一樣,為了生存在世界上苦苦掙紮。他的全部生活內容就是捕食獵物,同時避免自己被別的動物吞食,就像我們現在看到的動物世界一樣。

可以想象,在那樣一個殘酷爭鬥、你死我活的世界裏,人與人之間可能發生任何事情:他們可能會進行一些簡單的合作(就像猩猩、大象);也可能獨自捕食、互不幹擾(如老虎、獅子);甚至可能自相殘殺、同類相食(例如在原始部落中有人吃人的習俗記錄)。但無論如何,我們今天所說的法律和道德,在人類初期是不存在的。

不僅是在人類曆史的初期,在人類社會的很多特殊時期,我們平時稱為道德和法律的東西,都會**然無存。例如在戰爭、動亂、自然災害等情況下,會發生大規模違反道德和法律的行為,如殺人、搶劫、偷盜等。這種情況我們都認為是野蠻和不人道的。然而奇怪的是,它們確實是人做出的,而且也是人為了追求自利或維持生存做出來的。

於是就要問:為什麽會有道德和法律?為什麽人們既有道德和法律,又會違反法律和道德?道德和法律到底是什麽東西?對此,我們下麵將要論證:道德和法律是約束人們盲目自利的行為規則,它限製人的短期利益,但卻能維護每個人的長遠利益,是人們追求自己最大利益的結果。

拿偷盜來說,可能有各種各樣的原因。有的人可能是因為好吃懶做;也有人可能是偶遇天災人禍,難以維持自身生存,不得不去偷盜。無論如何,與從事生產相比,偷盜是獲得利益的捷徑。從人的本性出發,如果不受任何約束,一個人在社會中必定選擇偷盜作為自利的行為模式。但在一個不受約束的社會裏,如果人人都去偷盜,會發生什麽呢?

從前,有一個地方生活著兩個人。一個叫羅貝,一個叫希富。那時候沒有國家,沒有法律,沒有道德,每個人都憑自己的天性行事。他們為了自己的利益,既可以專心生產,也可以互相偷盜。

本來,如果他們各自專心生產,每個人每年能生產1000斤糧食。但有一次,喜歡喝酒的羅貝從希富的倉庫經過,看見周圍沒有人,就偷走了100斤糧食,準備用來釀酒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