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時候人們重視的隻是速度而不是效率。單純地追求速度並不能提高效率,這也就是“欲速則不達”的原因所在。
做事常可分為三步——籌備、審議、執行。為了提高工作效率,博采眾論、集思廣益是必要的。但籌備和執行的人手卻應當盡可能地少而精。在把一件計劃交付審議之前,先準備一個草案也能有助於提高效率。即使這一草案在審議中完全被推翻,這也意味著事情獲得了進展,因為這就否定了不合理的方案。
很多人所追求的隻是徒具外表的敏捷。為了炫耀工作的效率高,就把尚未結束的事草草了結。然而,這樣做事往往是了而不結,使一件早該收尾的事,卻不得不周旋重複幾次。所以我所熟識的一位精明人常告誡這種性急者:如果更耐心,我們的事就會辦得更快。在人生事業上,真正的能幹者並非那種急於求成的人。
然而,另一方麵,真正的敏捷又確實很有價值。如果說金錢是商品的尺度,那麽時間就是效率的尺度。因此一個缺乏效率者,必將付出高昂代價。據說斯巴達和西班牙族人是行事遲緩的。因之有一句諺語說:“我寧願采用西班牙式的死亡”——為了讓死亡來得慢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