莉娜·羅茲是第一個女孩。她是起源,是一切的開端。

莉娜是一個令我印象深刻的女孩,那種印象和大多數人對一個已故女孩的印象不同。和她不太熟的同學會編造一些故事,讓自己和她產生聯係;她兒時的玩伴會在社交網絡上上傳她的舊照片,提起一些隻有她們之間才懂的笑話或是共同的回憶,卻從不提她們其實已經很多年都不曾說過話了。

布魯橋鎮的人們隻記得莉娜在尋人啟事上的麵容,仿佛凝固在那張照片上的一瞬間就是她人生的全部,就是她整個人生中唯一重要的時刻。我永遠不會明白死者家屬要如何選出一張能概括一個人完整一生和全部性格特質的照片,這個選擇實在太過沉重、太過重要,又太不可能完成。你選擇的照片就是她留給後世的一切,世界隻會記住你選擇的那一瞬間—唯有那個瞬間,再無其他。

可我對莉娜的回憶卻不是這樣的,我的回憶不是那種流於表麵的東西—我真的記得她,記得她所有的瞬間,好的,壞的,優點,缺點。我記得最真實的她。

她講話很大聲,也很粗俗,她那些罵人的話,我隻在父親在倉房裏不小心用斧頭砍斷大拇指時聽過。她嘴裏冒出的汙言穢語和她的外表有著強烈的反差,這反倒令她更加迷人。她的身材頎長而苗條,胸部很大,與她那十五歲的、男孩子氣十足的其他身體部位完全不搭。她性格外向,活潑開朗,有一頭向日葵般金黃色的頭發,經常被她編成兩條法式辮子甩在身後。她每次走過,都會立即吸引所有人的目光,而她對這一點心知肚明。人們的關注會令我泄氣,卻能令她膨脹,那些望向她的眼睛總能讓她更加容光煥發、昂首闊步。

男孩們都喜歡她。我喜歡她,也嫉妒她,這是實話。布魯橋鎮的女孩們都嫉妒她,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那個可怕的星期二早晨,她的臉出現在電視屏幕上的時候。

不過,有一個瞬間讓我格外難以忘懷。那是一個與莉娜有關的時刻,一個我無論如何努力,都無法忘掉的時刻。

畢竟,那是我父親被捕入獄的時刻。

我關掉電視,盯著黑色屏幕上的自己。新聞發布會總是如出一轍,我已經看得夠多了。

母親永遠是掌控局麵的那一個,她要控製住自己的情緒,要鎮定、平穩地說話。與此同時,父親總是站在後麵垂頭喪氣,連抬起頭,讓奪走他女兒的人看看他的眼睛都難以辦到。社會共識常常與之相反,家中是男人掌控一切,女人默默哭泣,可現實情況卻並非如此。而且我知道這是為什麽。

因為父親們總是囿於過去—我從布魯橋鎮那六個失蹤女孩的父親身上領會到了這一點。他們為自己感到羞愧,腦子裏想的都是“如果當初……”。他們本該是守護者,守護家人的男人,他們本該保護好自己的女兒,但他們沒有做到。而母親們考慮的是現在,她們會擬定當下的計劃。她們不能總想著過去,因為過去已經不重要了—那隻會讓人分心,隻會浪費時間。她們也不能思考未來,因為未來太駭人,太令人痛苦了—如果讓自己的思緒飄到那裏去,她們也許再也回不來了,也許會徹底崩潰。

因此,她們隻考慮今天。隻考慮今天該怎麽做,才能在明天把孩子找回來。

伯特·羅茲當時就被徹底打敗了。我從未見過哪個男人哭成那樣,他每嗚咽一次,整個身體便跟著一陣抽搐。他曾經有一種粗獷的、工人階級的帥氣,撐滿襯衫的結實手臂,輪廓清晰的下巴,還有琥珀色的皮膚。可當我第一次看電視采訪時,幾乎快要認不出他了,那時的他雙眼凹陷,眼窩發紫,彎腰駝背,仿佛無法承受自身的重量。

我父親在九月底被捕,當時,由他帶來的恐怖已經籠罩這裏整整三個月了。在他被捕的那天晚上,我第一時間想到的不是莉娜,也不是羅賓、瑪格麗特、嘉麗,或任何一個在那個夏天消失的女孩,而是伯特·羅茲。我還記得,當時紅藍相間的燈光照亮了我家客廳,我和庫珀跑到窗前向外看,全副武裝的警察已經衝到我家前門,大聲喊著“不許動”。我記得父親當時正躺在躺椅上,那是一把中間已經磨損得像毛氈一樣柔軟的老舊真皮躺椅,他甚至懶得抬頭朝警察那邊看一眼,就連母親在牆角止不住地抽泣他也毫不在意。他很喜歡吃瓜子,警察來的時候,他的牙齒、下嘴唇和指甲上還粘著瓜子皮。我記得他們是怎樣把他拖出去的,也記得他嘴裏的胡桃木煙鬥是怎麽被打翻在地的,以及煙灰和細長的瓜子是如何撒滿地毯,把地麵染成了黑色的。

我記得他用堅定的、全神貫注的目光直直地盯著我,然後看向庫珀。

“乖一點。”他說。

接著他們便把他拖出門外,丟進潮濕的晚風裏。他的頭重重地撞在警車上,厚厚的眼鏡被撞碎了,閃爍的燈光把他的皮膚染成了令人作嘔的深紅色。他們把他塞進警車,然後關上了車門。

我看到他靜靜地坐在車裏,盯著前麵的金屬網擋板,就像一尊雕塑,隻有鼻梁上那些懶得擦掉的血還在往下流。我看著父親,想到了伯特·羅茲。抓走他女兒的人找到了,不知道這件事會讓他好過一些,還是更加傷心了。這件事確實令人難以麵對,但如果非要讓他選擇,他更希望謀殺他女兒的人是一個完完全全的陌生人—一個闖進他的小鎮、他的人生的外來者,還是一個老熟人,一個曾到他家做客的人—他的鄰居,他的朋友?

在接下來的幾個月裏,我隻能從電視上看到父親,他的框架眼鏡早就壞了,總會摔到地上,他雙手被緊緊地銬在背後,手腕處的皮膚被磨得通紅。我貼著電視,看著人們在法院的街道旁站成一排,舉著他們用可怕、肮髒的字眼潦草寫出的標語,在他經過時謾罵他。

殺人凶手。心理變態。

怪物。

有一些牌子上還印著那些女孩的臉—在這個夏天,那些比我大不了多少的女孩不斷出現在令人悲傷的新聞裏。我已經記住了她們的相貌,認得出她們每一個人。我見過她們的笑容和她們曾經充滿希望與活力的眼睛。

莉娜、羅賓、瑪格麗特、嘉麗、蘇珊、吉爾。

那些麵容正是我夜晚不能外出的原因,也是我不能在黑暗中獨自行走的原因。我父親製定了這條規矩,隻要我在黃昏之後才跌跌撞撞地回家,或者晚上忘記把窗戶關上,他都會把我的屁股打得通紅。他把純粹的恐懼注入我的內心—對一個未知者的恐懼,是那個人把女孩們擄走,把她們變成舊紙板上印著的黑白照片,而你無力反抗。那個人知道她們在哪裏咽下最後一口氣,知道當死亡將她們帶走時,她們的眼睛是什麽樣子。

他被捕的時候,我知道凶手是他,明眼人都能看出來。警察闖進我家的那一刻,父親看著我們的眼睛,輕聲說“乖一點”的那一刻,我就什麽都明白了。事實上,在那之前我就知道了,當我終於把那些碎片拚湊起來,強迫自己轉過身,麵對那個潛伏在我身後的人影時,我就知道了。但是,直到那一刻—我獨自一人待在客廳,把臉貼在電視屏幕上,母親在她的臥室裏一點一點地崩潰,心如死灰的庫珀待在後院裏—就是那一刻,我聽到父親腳踝上的鏈子發出哢嚓聲,看著他麵無表情地往返於警車、監獄和法庭之間。直到那一刻,難以承受的重量才真正將我壓垮,將我活埋在廢墟之中。

那個人,就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