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將要落山。

斜陽殘紅,透過小小的囚窗照進囚室,平添幾分淒然。

從東海吹來的風,帶著一絲海水的腥味吹進來,把彌漫在囚室裏的腐爛之氣吹散。也不知道是如何紮根,囚窗上一根不知名的野草頑強的露出一絲嫩芽,把春的氣息投入囚室之中。

嘩棱棱!

劉闖緩緩睜開眼,再次打量起眼前這間囚室。

不過十餘平方的麵積,角落裏堆放著枯草,就成了一張簡易的床鋪。

腰間,鎖著一根兒臂粗細的生鐵鎖鏈,鎖鏈的一頭釘在牆上。兩手兩腳,也掛著燎烤,身體隻要輕輕一動,便會出聲響。劉闖就這樣被鎖在囚室裏,能夠活動的空間,不過寥寥十餘步距離。可即便是這樣,他也沒有太過在意。整個人都沉浸在這一連串的詭異遭遇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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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闖,二十六歲。

中州省某縣城公務員,不過是那種清水衙門的公務員。

一個月一千多的工資,再加上零七碎八的補助,約兩千多軟妹幣。在縣城裏,算不得巨富,但也是衣食無憂。住著福利房,每天朝九晚五,看看報紙,喝喝茶,亦或者呼朋喚友的瀟灑一番。計劃著過幾年結婚成家,生兒育女,這一輩子也就這麽悠哉悠哉的過去。可誰成想,一場突如其來的災難,讓劉闖的命運生改變,最終走上了一條血腥的不歸之路……

那是一個陽光明媚的下午,劉闖突然接到一個電話,生平唯一好友,對他有過救命之恩的兄弟自殺了!

這讓劉闖有些措手不及,連忙向單位請假,趕去數百裏之外的好友家中。

法醫鑒定,好友屬於自殺。

可劉闖不相信,那麽樂觀向上的朋友,怎麽可能突然自殺?

好友的父母也不相信,後來千方百計打聽,總算是弄清楚了事情的真相。

一個很老套的故事,老友的女友搭上了書記公子,而書記在縣裏一手遮天,公子更是囂張跋扈。在偶然機會下,好友得知真相,就跑去找那女人說理。哪知道醉醺醺的書記公子勃然大怒,找來一群社會渣子,把好友群毆致死……這是一個強權世界,所謂公理幾近湮滅。

強權自然不能允許寶貝兒子受到懲罰,於是便動用手中權力,製造出一樁所謂的自殺案件……

劉闖身在公門,自然清楚其中奧妙。

他想要為好友討回公道,但也知道難度很大。

可就在這時候,又生了一件事情,使得劉闖那原本風輕雲淡的性子,生天翻地覆的變化。

好友父母不甘愛子屈死,要討回公道。

紈絝公子一怒之下,使人縱火燒毀了好友父母的家園,好友父母也葬身火海,屍骨無存。

劉闖怒了!

他那種風輕雲淡的性子,本來就沒什麽朋友。唯一好友被殺,一家三口斃命,卻無處訴說公理,劉闖又如何不怒?既然沒人能夠給好友一個清白,那他就要為好友一家報仇雪恨。

好在,他沒有結婚,父母也走的早,沒有任何牽累。

劉闖表麵上裝作無事人一樣,返回工作的縣城。依舊是朝九晚五的生活,隻是每逢周末假期,他就會偷偷前往好友的那座城市,觀察、打探,尋找各種機會。一年後,劉闖在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偷偷溜進書記家中,用一把鋒利的匕,把書記一家六口人殺死,而後縱火焚燒了房子。

次日,劉闖趁縣城大亂,摸到好友前女友,也就是紈絝公子情人家中,將其一家四口殺死……

十條人命,兩場大火,令中州省震動。

而報仇雪恨,心願已了的劉闖,並沒有趁亂逃走。

在殺了這許多人之後,他祭奠了好友一家,便施施然投案自。

如此大案,結果可想而知。

一審判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劉闖沒有上訴,早在他決定為好友報仇的時候,便預料到了這樣的結果。

在監獄裏悠悠然渡過生命中最後三十天後,劉闖迎來了那最後一聲槍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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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為生命就此結束,可誰想到睜開眼睛,卻躺在一間簡陋的房舍中。

沒等劉闖弄清楚是怎麽回事,一群人從屋外衝進來,把他按倒在地上,繩捆索綁關進大牢。

劉闖當時就懵了!

因為捉拿他的人,全都是一身古裝打扮。

他想要掙紮,卻被對方一棍子打昏過去,醒來時便被所在這間囚室。

一晃三天,劉闖終於弄清楚狀況。

這裏名叫朐縣,靠近海邊,屬於東海郡治下。

他穿越了……

如此離奇荒誕,隻在小說和電視裏生的事情,竟然落到他的身上。

說來也巧,他附身的這個家夥,也叫劉闖,而且和他前世一樣,父母已經不在,唯一不同的,便是這個劉闖,還有一個叔父,是朐縣麋家的一個管事。而劉闖之所以被抓,據說是他勾結鬱洲山海賊,殺了一個名叫芽兒的婢女,更在他家中找到了殺人的匕和一件血衣。

因殺人而被殺,重生後又因殺人遭遇牢獄之災。

劉闖弄明白了事情的原委之後,便忍不住笑了!

殺一個婢女還要勾結海賊?

要知道,他附身的這個家夥,可不是手無縛雞之力的書生,而是個正經人高馬大的魁梧壯漢。

近19o公分的身高,實實在在的膀大腰圓。

劉闖前世最喜歡籃球,看著籃球場上那些人高馬大的家夥,就忍不住羨慕嫉妒恨。隻是他身子骨太弱,17o公分的身高,體重不過11o斤,怎樣都無法和健壯扯上關係。而今這具身體,卻是令他感到吃驚。一個生活在古代的人,居然有這種塊頭,的確是感覺有些不可思議。

這種體魄要殺一個婢女,不費吹灰之力。

近五十斤的鐐銬掛在身上,也沒有感覺特別吃力,這具身體的前主人,可想而知是何等強壯。

再說了,誰會在殺了人之後,把凶器和血衣藏在家中?

反正換做劉闖,是絕不可能做出這麽弱智的事情……更何況,從這具身體殘留下來的記憶碎片中,劉闖大致可以判斷出,這並不是一個傻子。他似乎練過武,而且氣力更極為驚人。

若這樣的話,所謂殺人一事,就透著幾分古怪。

劉闖用三天時間,消化了這具身體殘留的記憶碎片,更逐漸適應了這具身體。

不過,身體主人的記憶並沒有告訴他,這是怎樣一個時代。東海郡,朐縣……劉闖大致可以推斷出,如果這是真實曆史的話,那麽他應該是身處於南北朝之前的某一個時期。而根據他身上所穿的襜褕短襖判斷,似乎屬於東晉之前。但具體哪個時期,還需要再做判斷。

這家夥的記憶非常簡單,似乎除了練武,就是和一個女孩兒的交往經曆!

按照這家夥的記憶,他最大的夢想,便是能娶‘小姐’為妻。可這位‘小姐’,似乎地位很高,所以這家夥便希望能夠練好武藝,闖出一番事業,而後便能夠與‘小姐’結為伴侶……

還真是個有趣的家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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