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粵東風俗之壞,誠莫過於械鬥矣。此風起於福建之漳泉,流傳至於潮州,漸染及惠、嘉、廣、肇、韶、南,而以潮州為尤甚,禍流數十百年而未有止。其初,由地方官惟知魚肉鄉民,不理民事,民間詞訟延至數年不結,甚或數年不得一見官麵。愚民無所告訴,不得已激而成鬥。鬥後官仍索賄,並不與民判曲直。於是黎民鹹怨而抗官,拒捕之事作矣。民既抗官,遂至用兵。夫馬口糧解費出自民間,兵役所到,室盡為空。由是官視民如寇仇,民亦視官如豺虎。上下隔絕,情意不通,此所以愈治而愈壞也。
查民間好鬥之故,弊有十二:其性獷悍而好勝,其俗重財而輕生;口角細故,即忘身命;戾夫一呼,從者雲集;鳴鑼擊鼓,刀槍若林,初不計其事不幹己也。數十金之價,爭欲頂凶;銀若到手,雖縱之而亦不逃也。頑民習演鳥槍,以待顧倩,專以殺人為生涯,不畏明有王法,幽有鬼神也。祠堂積蓄饒多,有易鬥之資。凶手預先占定,有敢鬥之氣。大鄉欺小鄉而鬥。小鄉不服,聯合多鄉以圖報複而亦鬥。而且族豪藉以自肥而樂於鬥。族棍藉以分肥而樂於鬥。訟師從中播弄而樂於鬥。劣矜從中慫恿而樂於鬥。胥役從中關說而樂於鬥。有此十二弊驅之使鬥,愚民欲不鬥而不得,又安望鬥風之可息耶?
今則祠堂之積蓄已空,田園拋荒。民間無銀買凶,案多不結。帶兵往拿,民已習見不畏。故官斯土者,昔以械鬥為奇貨,今乃以械鬥為苦事。物窮則變道,固然也,能不急思所以轉之乎?竊計自有械鬥以來,各前院司道府牧令,或究主謀,或辦頂凶,或封祠堂,或搜鳥槍,或責成族長地保飛報,非不認真整頓,而卒不能挽回者,治其末,塞其流,未有以正本清源之法行之耳。正本清源之法伊何?亦日勤政親民,以通上下之情而已矣。潮州之弊在官民隔絕,情意不通。譬之人病在髒腑而胸膈閉塞,攻之不下,藥之則吐,必先通關膈,藥乃可施。昔者昌黎在潮,化及鱷魚。潮民雖蠻,亦有血氣心知,何至冥頑不靈、鱷魚之不若耶?
雖然,有難焉者。百年以來,潮民之惡官如惡蛇蠍,今欲與之親,民必遠避而不肯親官。即百般解說,嘔出心血以示民,亦不信,曰:“是為某案而來,以甘言誘我,欲縛我而置之獄,以剝我皮也。”必閉門而不許入。然則為之奈何?餘曰:吾於此得牧人之法焉。野馬之初見人也,非踢則噬,不可得而近也。牧人乃朝而誘之群,夕而遊之水;今日飼之芻,明日秣之粟,漸引漸近,轡乃得施,可以任我馳驅矣。吾於此又得獵人之法焉。人之逐虎也,若叫囂而往,人少則反為所噬,人多則跳哮而逃。否則,負隅莫攖,勞而罔獲。善獵者,乃姑緩之,探其蹤跡,伺其熟睡,直入其穴而擒之。用力少而成功大,則智力使然也。
官斯土者,初則當用牧人之術,先其所易,後其所難。隨帶彼所素信之三兩人,直至其鄉,存問耆老。但得三五人出見,與之道家常,談風俗,問疾苦,將伊村數十年來上苦官兵、下苦強鄰、妻子流離、家室破敗之故,痛切言之。該耆老必潸然泣下;婦女聞之,必出而哭訴。吾但撫慰一番而去,不言鬥事。已而再至其鄉,或至鄰鄉,仍用此法,再加深切,聽者漸多,乃為之謀生計,課農田,講水利,教樹畜,仍不言鬥事而去。已而三至四至,仍用此法,聽者愈多,乃為之剖曲直,解紛爭,釋仇怨,立鄉規,設族長,置黨正,立義學,作人材,教孝弟,訓睦恤。所作之事,無不青天白日,躬先倡率而身任其勞。民非木石,能不知感?若乃頑梗之鄉,蠻悍之族,非德化所能轉移者,必放出巨手,痛加剪除,乃克有濟。此時人心已歸,線路已熟,乃用獵人之法,出其不意,擒其最惡。有敢執械抗拒傷人者,格殺毋論。如是嚴辦三、五鄉,而餘鄉有不畏威懷德、令行禁止者乎?
餘前在南雄,即用此二法。雖雄民之蠻,稍不似潮州,而械鬥搶擄之案,亦每歲不下數十。其打巡檢,毆汛官,層見疊出。餘嚐帶兵拿犯,頑民竟敢拒捕,槍刀若林,大呼而出。餘命點放排槍,頑民乃退,率兵圍拿,如是者屢矣。雄民之蠻,去潮州能幾何哉?惟不畏難苟安,是以終能治之,而後且群焉服矣。故曰:天下無難為之事,惟在得人;天下亦無易為之事,惟在實心。果以精心,果力行之,未有不底於成者。而粵東治理,惟以轉移鬥風為第一要務。故作此書,以勵同官。亦不過大略言之。若夫神明變化,存乎其人。且恐所言不當,尚冀同心讚助,啟我之蔽,繩我之愆,俾鬥風日漸止息,稍塞餘責耳。
【譯文】
粵東風俗的敗壞,沒有比械鬥更厲害的了。這股風氣起源於福建的漳州、泉州,流傳到潮州,逐漸波及惠、嘉、廣、肇、韶、南,而以潮州尤其嚴重,禍害了百十年而沒有個停。開始時,由於地方官隻知道欺壓鄉民,不理民事,民間訴訟拖延了幾年還不了結,民眾甚至幾年都見不到一次長官的麵。愚民沒地方告狀,不得已而激成械鬥。械鬥了官府還向他們索取賄賂,卻不給民眾判個是非曲直。於是民眾心懷不滿而抗官、拒捕的事情就出現了。民眾抗官,就導致用兵。用兵費用出自民間,軍隊所到,民眾家裏就隻剩下四麵牆壁,財產都被搶光了。由此,官府把民眾看成是仇人,民眾也把官府看做是豺虎。上下之間出現鴻溝,情感斷絕,這就是越治理情況越糟的原因。
考察民間好鬥的緣故,有十二個弊端:其性情粗獷強悍而好勝,其風俗看重財物而看輕性命,往往為了雞毛蒜皮的小事,就不顧身家性命,隻要有壞人振臂一呼,跟從的人立刻雲集響應,鳴鑼擊鼓,刀槍如林,也不想想事情完全與自己沒有關係;隻要別人出了數十兩銀子的價錢,就爭著承擔罪名,銀子到了手,放了他也不逃跑;頑民成天練習鳥槍,等待人家來雇傭,專門以殺人為業,不怕明裏有王法、暗裏有鬼神;祠堂裏積財豐饒,有易於械鬥的資本;凶手預先占有財物,有敢鬥的膽氣;大鄉欺負小鄉,而引起械鬥;小鄉不服,聯合多鄉以圖報複,也引起了械鬥;族中的首領借以自肥而樂於械鬥;族中的惡棍借以分肥而樂於械鬥;訟師從中挑唆挑撥而樂於械鬥;劣紳從中慫恿而樂於械鬥;胥吏從中買通關節而樂於械鬥。由於有這十二個弊端驅使械鬥,愚民想不械鬥也不行,又怎麽可指望械鬥之風平息?
如今,祠堂的積蓄已空,田園拋荒,民間也沒有錢追買凶犯,因此案子大多無法了結。官員帶兵前往捉拿,民眾已經習以為常。所以做地方官的,過去把械鬥看做奇貨可居,如今則以械鬥為苦事。事物發展到盡頭則會變化,這是規律。所以,能不馬上想出扭轉的辦法嗎?我以為自從出現械鬥以來,各官府衙門長官或追究主犯,或懲辦假冒的罪犯,或封祠堂,或搜鳥槍,或責成族長、地保飛報,並非沒有認真整頓,而還是不能挽回的原因,在於僅僅整治其末,堵塞其流,沒有施行正本清源的辦法。什麽是正本清源的辦法?也不過是勤政親民,以通上下之情罷了。潮州的弊端在於官民隔絕,情意不通。譬如人的病在髒腑,而胸膈閉塞,攻之不下,吃下藥就吐。這樣就必須先通關膈,才可以服藥。過去韓愈在潮州,教化施於鱷魚。潮州民眾雖然粗獷,也有血氣靈知,哪裏就會頑冥不化,不如鱷魚?
即使這樣,仍然有難處啊。一百年來,潮州民眾厭惡官府,就像厭惡蛇蠍一樣。如今官府想與民眾親近,民眾必然遠遠躲避,不肯與他們親近。就算百般解釋,掏出肺腑給民眾看,他們也不會相信,而會說:“這是為了某個案子而來,以好話引誘我,企圖將我捆綁,關在獄中,以剝我的皮。”他們必定關上大門,不允許別人進去。那麽,該怎麽辦呢?我說,我對此有一個牧馬人的辦法。野馬初次看到人,不是踢就是咬,不能接近。牧馬人於是早上引誘它到馬群,晚上讓它到水裏遊泳;今天讓它吃草,明天供它吃粟,逐漸引誘,逐漸接近。於是可以套上韁繩而任我馳騁了。我對此還有一個獵人的辦法。人追捕老虎,喊叫著前往,人少了反而會葬身虎口,人多了老虎會騰越而逃;否則,老虎負隅頑抗,獵人勞而無功。善於捕獵的人就會先緩和一下,探尋它的蹤跡,等它睡熟了,就衝進虎穴中把它擒獲,力氣用得少而功效大。這是運用智力的結果。
做地方官的,開始時應該用牧馬人的辦法,先做容易的,再做難的。隨身帶著對方所信任的二三個人,徑直走到他們的鄉村,慰問老人。隻要有三五個人出來,就和他們拉家常、談風俗、問疾苦,將這個村幾十年來上麵所受官軍苦,下麵所受強悍的鄰村苦,妻兒流散、家庭破敗的情況,痛切地加以指出。這些老人必定潸然淚下;婦女們聽說,必定出來哭訴。我隻撫慰一番就離開,不提械鬥的事情。以後再到這鄉村,或到鄰鄉,仍然用這個辦法,並且增加深切的程度。等聽的人逐漸增多了,就為他們謀劃生計,討論農田賦稅,研究水利,教以種樹與飼養,仍然不提械鬥的事情而離開。以後又三次、四次前去,仍然用這個方法,聽的人更加多了,就替他們分析曲直、調解糾紛,釋仇怨、立鄉規、設族長、置黨正、立義學,培養人才、教以孝悌、訓以和睦。所做的事,沒有一件不是光明正大,自己倡導而身體力行,民眾不是木石,能無動於衷嗎?如果是頑固不化的鄉村,野蠻強悍的宗族,不是德化所能改造的,就必須采用嚴厲手段,痛加懲罰,才能有效果。到這時,人心已經歸順,線路已經熟悉,就采用獵人的辦法,出其不意,擒獲罪大惡極者。如果敢於持械抗拒傷人的,格殺勿論。這樣嚴厲地懲辦三五個鄉,還會有其他不畏懼感戴、令行禁止的鄉嗎?
我以前在南雄,就運用了這兩個辦法。雖然南雄民眾的蠻橫和潮州民眾有所不同,但其發生的械鬥、搶劫的案子,每年也不下數十起,其毆打巡檢官、防汛官的案子層出不窮。我曾經帶兵捉拿犯人,頑民竟敢拒捕,刀槍如林,大聲喊叫著出來。我下令點放排槍,頑民才後退,我才率兵捕捉。這種事情發生幾次了。南雄民眾的蠻橫,比潮州民眾能夠差多少呢?隻要不苟且偷安,終究能治理好,以後才能使眾人都心悅誠服。所以說,天下沒有難做的事情,關鍵在得人心;天下也沒有容易做的事情,關鍵在用心。隻要真的花費心血,真的努力施行,就沒有辦不到的。而治理粵東,則以轉移械鬥風氣為第一要務。所以我寫下這一篇,以勉勵同仁,其實也不過是大體講講。就像《周易·係辭》上說的那樣,治民的辦法千變萬化,全在於自己深刻領會後巧妙運用。我擔心所說的不恰當,希望大家齊心幫助,開導我的愚昧,糾正我的錯誤,使械鬥風氣日漸停止,以使我得以稍稍應付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