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京師大盜朱國臣,其黨為劉煒、劉大、劉二、劉三等十人。一日命其妻大作炊,供夜半之食。黨集而其妻睡失炊,怒笞之。逸出東市,遇夜巡把總。訊之故,反詰雲:“爾為何官?”曰:“吾夜巡把總也。”曰:“夜巡獲盜有功,當升何官?”曰:“有功升欽依,或參將。”曰:“吾語爾,吾家堂子胡同有強盜十人,可往擒之,然須養吾終身耳。”把總諾之。果獲十人,無脫者,下法司俱服。
而朱國臣雲:“我等擒,京師清矣,夜戶可無閉矣。且吾告若:凡訊獄不可不慎。如石駙馬街周皇親之殺,乃我也。而坐使女蕭荷花淩遲,家人斬,豈不冤乎?李皇親朝房人亦我殺,其婢與仆棄首飾於道,而坐拾遣人以死,又一冤也。今吾不言,誰複為鳴之者?”於是法司追問所治荷花獄者,而免侍郎翁大立為民,謫郎中徐一忠於外雲。
《寄園寄所寄》
【譯文】
京城大盜朱國臣,他的黨羽有劉煒、劉大、劉二、劉三等十人。一天,朱國臣叫他妻子準備許多飯菜,說是半夜裏要吃。晚上,黨羽都集中到朱國臣家裏,但是他妻子卻因為睡覺而誤了燒飯,他十分生氣,就把妻子痛打了一頓。他走出東市,遇到了夜裏巡邏的把總。把總問他深夜在外遊**的原因,他反問道:“你是什麽官員?”把總回答:“我是夜裏巡邏的把總。”他又問:“夜裏巡邏時抓到強盜立了功,應當升到什麽官職?”把總說:“立了功可以升到欽依或者參將。”他就說:“我告訴你,我家的胡同裏有十個強盜,你可前去捕捉。但你必須贍養我一生。”把總答應了他的要求。把總帶人前去,果然捉住了十個強盜,沒一個逃脫的。把總把他們交給司法部門審訊,強盜全部低頭認罪。
朱國臣說:“我們這些強盜被抓住,京城就太平了,可以夜不閉戶了。我還要告訴你:審訊案件不可不慎重。例如石駙馬街的周皇親被殺案,是我幹的。你們卻判處使女蕭荷花淩遲處死,家裏人也被斬殺,豈不是冤枉嗎?李皇親朝房裏的人也是我殺的,他的婢女和仆人把首飾丟在路邊,你們卻判處拾到首飾的人死刑,又是一個冤案。我現在不說出實情,誰還會為他們鳴冤呢?”於是司法部門追查審理蕭荷花案件的官員,結果侍郎翁大立被革職為民,郎中徐一忠被貶出京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