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懷著傷害別人的念頭、試圖給他帶去不幸的時候,很大的動機是出於報複心理:因為自己曾經被他傷害過所以要還施彼身,這樣的動機從某種角度來看似乎是正當的,也可能會得到旁觀者的理解,若是平白無故地傷害別人則會激起所有人的憤怒。如果因為別人的幸福妨礙了我們自己的幸福就對其搞破壞,或者僅僅因為本屬於別人的東西對我們來說更有用就霸道地將之據為己有,甚或為了滿足凡人皆有的自私心理就將自己的幸福建立在犧牲他人利益的基礎上,種種以上劣行是任何公正無私的旁觀者都不會讚同的。人自私的天性使他時時刻刻將私利擺在第一位,最關心直接涉及自己利益的東西,而對別人的悲喜成敗漠然視之,因為人確信最了解、最會照顧自己的那個人還是自己,關愛自己無可厚非。人們也許會為一個素不相識的人的離世而難過,但那種感情的投入程度遠遠比不上日常生活中碰上的小麻煩帶來的煩躁焦慮感。是的,鄰居的破產跟我們沒有多大瓜葛,影響力還不及自己遇到的一些小災小難,但我們決不能為了使自己免遭災難或者為了防止自己破產就讓鄰居付出破產的代價。無論是在上述例子中還是在其他任何時候,人都應當采取自己平素對待別人的態度來看待自己。如俗語中常說的,一個人咀嚼著自己的小悲歡就以為是整個世界,但在別人看來他什麽都不是。人總是把自己的幸福看得比世界上所有其他人的幸福都重要,可其他人並不一定把他放在眼裏。因此,即使每個人尊奉“我愛自己甚於愛所有人”的原則,他也不敢公然宣稱。雖然這個原則對天性自私的人來說再自然不過,但他怕說出來會遭人惡評:這個人太妄自尊大了!沒有人會讚成他的這種明目張膽私心。當人嚐試著用別人的眼光來看待自己時,就會逐步意識到自己在別人眼中的位置:不過是人海中的個麵目模糊的個體,不比別人高明多少。明白了這些,當以後為人處世時就參考“旁觀者”的視角:務必做到在所有的場合都注意克製自己的妄自尊大之心,將其控製在別人能夠接受的範圍內,而其他人也會相應地容忍他的自私自大心理,允許他去追逐自己的幸福。隻要別人設身處地地替他著想,就不會反對他去爭取個人的榮耀。比如:在財富、榮譽和權勢麵前,他想擊敗所有對手摘得頭魁,大可以拚盡全力,為所欲為;但是,如果他不專注於提高自己的能力而是一心使壞想排擠或除掉對手,其他人就不會寬容他,因為人們憎惡任何陰險狠毒的行為:每個人都是平等的,大家半斤八兩,誰也不比誰強多少,要公平競爭。那種愛自己勝於任何人的自私心理難免會催生傷害競爭對手的念頭,此時,人們更願意站在被傷害者一邊,同情他的憤怒,對那害人者表示憎惡和厭棄,害人者方意識到極端自私隻會讓自己成為眾矢之的,陷入四麵楚歌的困境。

受害者受到的傷害越大,越難以補償,他的憤怒就越強,旁觀者同仇敵愾的情緒也愈發高漲,而犯罪者亦越覺悔不當初。對一個人最大的傷害莫過於取其生命,死者的親友相識會對此怒不可遏,謀殺在所有人看來都是一種最慘無人道的罪行,犯罪者也不例外。破壞我們對美麗未來的憧憬,遠遠比不上奪走我們現已擁有的東西,因為破壞一個約定隻是把可能的希望完全化為泡影,這種罪惡遠遜於侵犯財產、偷竊和搶劫等罪行。象征著正義的法律是神聖的,它頒布的最主要目的是保護所有人的生命和人身安全,違犯它的人將會受到嚴厲的製裁和懲罰;其次是要保護個人財產及其所有權,最後才是保護通常所說的個人權益或保障義務實現的權利。

觸犯法律的人行凶之前不去考慮別人的看法,他沒有羞恥心、天不怕地不怕,也不去感覺一下自己可能帶給別人的痛苦。但當滿足了衝動的欲望,再回過頭冷靜地看待自己的行為時,他簡直無法原諒造成自己行凶的動機,那些念頭讓人如此之厭!他意識到別人一定會用厭惡和憎恨的眼光看待他,於是不知不覺他開始厭惡和憎恨自己,開始同情自己罪行的受害者,並且一想到自己給別人造成的傷害就傷心後悔不已。同時,他發現自己已處於人們的憤怒聲討之中,已經被排除在一切人類感情之外,必須得承擔怨恨、報複和懲罰的後果。在極度的恐懼和驚惶包圍之下,他不敢再麵對社會,也不敢奢望在壓抑的痛苦之中能得到別人的一絲安慰,因為其他人一想起他的罪行就不會產生任何同情。世人對他的態度讓他絕望,深陷四麵楚歌還不如逃進荒涼的沙漠,從此不見任何人,再也看不到那些鄙夷、指責的神色。但是,孤獨比社會的孤立更可怕,前思後想,他覺得還不如人命,直麵黑暗、不幸和災難,以及憂鬱帶來的難以想象的痛苦感。重見天日後,麵對往日熟悉的人們,他無地自容、驚慌膽怯的表情讓他們吃驚,他也希望自己的淪落破落能夠換來那些真正的審判者的同情,盡管他們早已做出了一致的宣判。這種天賦的情感就是悔恨,悔恨會讓人產生畏懼心理,它包括對自己過去所犯的錯誤深感羞恥,對罪行的後果深感遺憾,對曾經被自己傷害過的深覺憐憫,以及想到所有其他人自然爆發的憤怒內心不免對未來的懲罰感到絕望。

相反,一個人向來慷慨仗義,而且幫助別人是出自正當的理由而不是幼稚輕率的想法,那麽他有理由去認為自己會得到那些受過他幫助的人的愛戴、感激,並會因此而得到社會上所有人的尊敬和讚賞。當用公正的旁觀者的態度來回顧和檢視自己當初的動機時,他會有更深的體會,並為“旁觀者”對自己的裁判和讚許而欣喜。想到自己的行為從各方麵看都無可挑剔,讓所有人感到人滿意,他就會心安誌得、非常愉快;能和所有的人融洽相處,並在人群中感到信心十足、意氣飛揚,他確信自己是個受人尊敬的人物,所有這些美妙的感情合在一起讓他加固了對自己優點的認識,也認為自己值得這些慷慨的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