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毛蒜皮事因小,意氣用事當街吵。雙方競爭口才好,怒目相向嗓門高。口無遮攔失禮貌,睚眥必報讓人笑。平心靜氣煩惱少,原本小事可化了。”這首打油詩非常幽默地詮釋了“嘴巴痛快不算贏”的道理。
最沒有風度的莫過於在公共場合粗言粗語,試圖在嗓門上一爭高下。更不要以為在爭論中能占上風就是英雄,更不能以為在爭吵中得便宜就很自豪,此乃舒服了嘴巴,損害了形象,得不償失呀。
記得有一個朋友叫於謙,在他大學剛畢業時,有一次參加朋友的婚禮,席間有一位年輕人在說明新郎與新娘的關係時,用了“青梅竹馬”這個成語,同時他還說出了“青梅竹馬”的出處,即李白的原詩:“郎騎竹馬來,繞床弄青梅。”不過,這位年輕人卻把詩的作者搞錯了。本來他所念的這首詩是唐代詩人李白所寫的《長幹行》,而他卻誤以為是宋代女詞人李清照所寫的詩,可能因為這首詩蘊含的感情深厚,害得他誤會是出自女性作家之手。而於謙也是當時年輕氣盛,又認為中國文學是他的特長。為了誇耀這點,於謙毫不客氣地當著眾人的麵,糾正那人的錯誤;可是不說還好,這樣一說,那人反倒更加堅持自己意見了。
就在於謙和那人爭論不休時,恰巧於謙看見他的大學老師坐在隔桌,他的這位老師是專攻唐代文學的博士,現在任教的課程也都是和詩有關,於是於謙和那年輕人去見他的老師,那年輕人也聽過於謙老師的大名,所以同意讓於謙老師當裁判。於謙和那年輕人都把各自的論點說完,而那位老師卻隻是靜靜地聽著。然後在蓋著桌布的桌下,用腳輕踢了於謙一下,態度莊重地對他說著:“你錯了,那位先生說的才對。”
回家的路上於謙越想越不服氣,於謙不相信老師這麽有學問的人,竟會忘記這首詩。於是於謙一到家就從書架上找出“唐詩三百首”,第二天連班都不上了,拿著書去學校找老師,要他還他一個公道。
在教授研究室裏於謙遇上了老師,還沒等於謙把書拿出來,老師就先說了:“你昨天說的那首詩是李白的《長幹行》,一點也沒錯。”這時於謙更納悶了,老師看了看於謙溫和地說:“你說的一切都對,但我們都是客人,何必在那種場合給人難堪?他並未征求你的意見,隻是發表自己的看法,對錯根本與你無關,你與他爭辯有何益處呢?在社會上工作別忘記這點,永遠不和人做無謂的爭辯。”
“永遠不和人做無謂的爭辯。”這句話永遠值得人去深思和品味。
卡耐基曾經說:“你贏不了爭論。要是輸了,當然你就輸了;如果贏了,還是輸了。”在爭論中,並不產生勝者。因為,十之八九,爭論的結果都隻會使雙方比以前更相信自己絕對正確,或者,即使你感到自己的錯誤,也決不會在對手跟前俯首認輸。在這裏,心服與口服沒法達到應有的統一,人的固執性,將雙方越拉越遠,到爭論結束,雙方的立場已不再是開始時的並列,一場毫無必要的爭論造成了雙方可怕的對立。所以,天底下隻有一種能在爭論中獲勝的方式,就是避免爭論。
有一次,林肯嗬斥了一個與同事發生衝突的年輕軍官。林肯說:“一個成大事的人,不能處處挑剔別人,把時間浪費在與人家爭論上。無謂的爭論不僅會損害自己的性情,而且會讓自己一步步喪失自製力。在盡可能的情形下,不妨對別人寬容點,與其和一隻瘋狗同行,不如讓瘋狗先走一步。如果不幸被狗咬上一口,即使你把這隻狗打死,也治不好自己的傷口。”正如富蘭克林所說:“如果你總是抬杠、反駁,也許偶爾能獲勝,但那是空洞的勝利,因為你永遠得不到別人的好感。”你在爭論中可能有理,但要想改變別人的主意,你就錯得太徒勞了。
人生之中,何必事事都要去爭論,以贏取那無謂的勝利。避免爭論,我們才能贏得好感,才能在人海中不再孤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