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諝東漢人。少年時,四書五經無所不通,被視為“神童”。

霍諝有個舅舅名叫宋光,在郡裏當官。由於他秉公執法,得罪了一些權貴,被誣篡改詔書,從而被押到京都洛陽,關進監獄。

宋光下獄時,霍諝隻有15歲,但各方麵都比較成熟。他對舅舅的為人非常清楚,知道舅舅不可能幹這種弄虛作假的事。他日思夜想怎樣為舅父伸冤,最後決定給大將軍梁商寫一封信,為舅舅辯白。信中有這樣一段話:

“宋光作為州郡的長官,一向奉公守法,得到朝廷的重用,怎麽會觸犯死罪篡改詔書呢?這正好比為了充饑而去吃附子,為了解渴而去飲鴆酒,還沒有等東西進入腸胃,人就已經斷氣了,他怎麽可能這樣做呢?”

梁商讀了這封信,覺得很有道理,對霍諝的才學和膽識也很賞識,便請求順帝寬恕宋光。沒過幾天,漢順帝便命人放了宋光,從此,霍諝的名聲也傳遍了整個洛陽城。

這則成語用來比喻隻顧解決眼前困難,而對其產生的嚴重後果全然不顧。試想一下,我們有沒有犯過這樣的錯誤呢?在做任何決定之前都該預計一下結果,這樣才會有備無惠,有的放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