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資金專題查帳案例根據(審)字第211 號指令,對某市建材公司的貨幣資金進行專題查帳的查帳報告(查帳記錄和查帳報告提綱均從略)
審查某市建材公司貨幣資金使用情況的查帳報告一、基本情況某市建材公司是一個專門從事建築材料供銷的大型國營企業,主要經銷的商品有各種規格的鋼材、木材、玻璃、金屬製品、化工油漆、水暖材料、磚瓦砂石等矽酸鹽製品。主要銷售對象是全市基建施工單位。在確保基建任務用料的前提下,還適量麵向社會銷售磚瓦砂石等矽酸鹽製品。一般采用送貨合同製,社會銷售采用提貨製。凡本市基建用料,采用市政府批準的銷售預算價,用轉帳支票進行結算。商品采購渠道有國家統配,地方采購,委托加工。
公司下設三個供應站和一個運輸隊,經營具體供應業務和運輸任務,均不實行獨立核算,財務收支由每個基層單位的總務負責辦理,定期報公司財務科匯總核算。在現金管理中缺乏內部牽製,例如:1.現金支票和印鑒章由出納一人掌管,沒有具體分工,出納可以直接向銀行提取現金;2.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由出納編製,但無人審核;3.各部門的業務收入,由各部門自行收取,財務部門把蓋有收訖章的空白收據交有關部門,但收據用完也不將存根交回財務部門核銷,因而發生了私設小金庫或挪用貪汙現金等情況。
4.現金報銷單據沒有嚴格核銷手續。
根據上述情況,對該公司及其基層的現金收支憑證進行了詳細檢查。
二、查核中查實的問題(一)貪汙現金問題由於現金管理製度不健全,財務科出納員王某利用職務之便,在 1993 年一年中,貪汙現金143520元。手法是吞沒銀行存款利息,1993年3 月2O日,銀行為該公司結算第一季度利息,結息單金額34510 元,出納並未入帳,而於3 月22日以發放獎金的名義開具現金支票24000元。3 月31日又以發放津貼名義開具現金支票10510 元,這樣便把一季度全部利息提取現金,飽入私翼。在編製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時,就數額予以軋平,蒙混過去,根據這一情況,對1993年第2 、3 、4 季度的利息作詳細檢查,發現王某以同樣的手法,貪汙了三個季度的利息共達104110元,3 月24日,銀行轉來廢料回收款計1660元的收帳通知,王某沒有記入銀行存款帳,而另行填製現金解款單,金額60元,然後把解款單回單聯金額改為1 660 元,這樣又貪汙了1600元。6 月7 日,11月21日又分別二次用這種手法貪汙了廢料回收款計3300元。王在確鑿的證據麵前,已承認了這些不法行為,並在談話筆錄中簽了字。
在檢查第一供應站收據存根時,發現收款不入帳的,計有:6 月5 日,A 公社修建隊來公司購買水泥梁40根,計3200元;9 月5 日,職工趙某購舊木料50根,計250 元;10月14日,A 公社預製場購平板玻璃10箱計2570元。
設備科孫某利用聯係業務之機,非法詐取B 縣某修造廠業務費1050元。
供銷科采購員張某利用外廠已作廢的舊發票,虛報冒領現金880 元。
(二)違反財經紀律問題1.不遵守貨幣管理製度。2 月3 日,收甲磚瓦廠代墊鐵路運費4750元;5 月2 日,收乙水運公司修船費20500 元,等等,均未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而直接收取現金,也未及時解存銀行。
2.私設小金庫。第二供應站領導未經公司同意,擅自從應發1992年度工作質量獎中提取1500元,連同超產獎結餘280 元,職工違章罰款850 元,廢品回收款1200元,共計3830元,私自設立小金庫,作不正當開支之用。檢查時發現已支用的有:購茶葉120 元,春節茶話會糖果150 元,招待區防疫站衛生檢查人員等費用360 元,尚存3200元。
3.為關係廠提供購貨結算資金。該公司與外地某廠有購銷業務關係,當外地廠在本市購買其他物資而無法在本市銀行辦理貨款結算時,該公司即為墊付,而在“應付該廠的貨款”中進行抵扣,這是變相地為他廠提供銀行帳號, 1993 年這種墊付互抵的貨款達100 萬餘元。
(三)財務管理上的問題該公司財務管理上除了分工不明,責任不清外,還存在以下兩方麵問題:首先,財務規章製度不健全。如收款分散各業務部門,而作為收款的重要原始憑證收據的頒發、核銷製度不嚴,其中運輸隊收據整本丟失或缺頁,也不嚴格追查責任,不了了之,對公司造成不應有的損失。
其次,財務工作人員責任心不強,工作不認真,審核憑證非常馬虎,有些支出憑證未經有關經手人、證明人、領導人簽證,有些外來憑證無簽發單位的印章,均照付不誤。
二、處理意見和建議該公司財務製度不健全,分工不明確,工作人員責任心不強,如不進行徹底整頓,後果將不堪設想。建議該公司采取以下措施:1.關於出納員貪汙的現金143520元,第一供應站總務貪汙8880元,應立即全部追繳,並建議公司領導調離他們現任工作,給以一定的行政處分和經濟製裁。
2.第二供應站私設小金庫的餘款3200元,應立即轉入財務帳;已用570 元,數額不大,且均屬公用性質,這次準予列支,但下不為例。
3.設備科徐某非法索取所謂“業務費”1050元,應由該科負責人督促孫某從速退還某修造廠;供銷科采購員虛報冒領880 元,應即追繳;並予該兩員以嚴肅批評。
4.所有外地企業,凡與公司業務無關的收支事項。均不得以公司名義代為墊付或轉借銀行帳號,在公司業務往來款項下轉帳,以杜絕可能發生套購物資等不法行為。
5.加強經濟責任製和崗位責任製。支票的使用和印鑒,不能出納員一人掌管,必須建立分工製度,會計對出納現金收付負有監督責任,對各部門收據的領用要進行登記,不應在空白收據上事前蓋好收訖章,對回收的收據存根要加強檢查監督,有關現金收付的原始憑證,要進行事前審核。非有特殊情況,出納員不得在會計未審核前收付現金。
6.出納和各業務部門收取的現金,應嚴格遵守貨幣管理規定,並定期匯總解存銀行。以堵塞漏洞,保證貨幣資金收付的合法性和正確性。
□帳、表相符下的舞弊查帳案例
查帳人員審查某企業1994年12月份的銀行存款帳目,12月31日企業銀行存款日記帳餘額為784233.50 元,銀行對帳單餘額702146. 90元。根據企業編製的《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調節後的企業銀行存款帳麵餘額與銀行對帳單餘額相符。
餘額相符還用不用審查?餘額相符是否可以說明沒有問題?我們一起來看看下麵的事實:查帳人員將銀行存款日記帳和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發現該月份有兩項經濟業務銀行對帳單上有反映,而企業銀行存款日記帳上無記錄:第一筆經濟業務是銀行對帳單上12月7 日增加方有45萬元,12月9 日減少方有1 萬元,12月10日減少方有44萬元,企業帳麵無記錄。
第二筆業務,銀行對帳單上12月23日增加方有5000元,12月24日減少方有5000元,企業帳麵無此記錄。
查帳人員以這兩筆業務為線索,進行了追蹤審查,最後終於弄清了兩筆業務的來龍去脈。
第一筆業務:銀行對帳單上增加方45萬元是外地某單位的匯款。這個單位與被審企業沒有業務聯係,僅僅與出納員有私人關係,便借用被查企業帳戶。出納員對這筆款的處理是:用轉帳支票開出44萬元,現金支票開出 1萬元,收支平衡。
作為回報,出納員得到對方付給的2000元好處費。
第二筆業務:銀行對帳單增加方5000元係銀行轉入存款利息,出納員見有機可乘,開出一張相同金額的現金支票,將5000元侵為已有。
查帳人員認為該企業出現此類問題,除出納員本身素質差以外,缺乏健全的財務製度和必要的內部牽製製度也是一個重要的原因。因此,建議該企業除了要追究出納員個人責任外,還要認真吸取教訓,建立健全必要的規章製度,堵塞漏洞,不給貪汙分子以可乘之機。
□內部經濟效益專題查帳案例(查帳報告)
廠長:遵照8 月25日廠長辦公會議決定,我科於9 月份對以下問題展開了效益查帳:1.虧損產品存在的原因;2.新1#產品開發的可行性;3.801 工程投產一年的經濟效益。現將查帳結論及評價建議報告如下:(一)虧損產品分析近年來,我廠虧損產品比重逐年提高,1991年隻有A 產品虧損、至1993年擴大到B 、C 產品,1993年又增加了D 產品,目前共有四個虧損產品,占全部品種的20%。且虧損產品的單位虧損額也有逐年上升的趨勢。以甲產品為例,單位虧損從1991年的3000萬元上升到1992年4500萬元。1993年虧損產品的台數占生產總台數的25% ,其重量為生產總量的23%。虧損額已達2500萬元。預計1994年將增至3000- 3500萬元。茲以甲產品為重點,對虧損產品形成原因和減虧途徑分析如下:1.產品改造主觀盲目,投入大、收益低虧損原因。我廠在產品更新改造中,技術經濟脫節問題嚴重。如 1994 年對A 產品結構進行改革時,片麵強調優質耐用,致使材料利用率下降,成本上升,雖然單位售價提高1000元,但難以彌補增加的2200元成本,至使
每台產品倒掛1200元。查A 產品效益最好的年份是1974年,每台甲產品單位成本22400 元,單位售價28400 元,盈利6000元/ 台。以後的年度裏,由於原材料平均調價7%—8%,加上材料質量差,收得率低,使成本平均上升10%左右。按1991年價格計算1993年的產品成本水平,應當為24850 元,每台仍可盈利3550元(見附表1 )。但是設計科於1990年根據部分用戶的需要,對A 產品的構造進行了較大的修改變動,但從經濟效益角度分析,此次改革得不償失。首先,從宏觀經濟來看,社會效益不大。大部分用戶對產品無改進要求,但必須為此支付1000元的提價額。以年產量1600台計算,全年增加客戶支出160 萬元。而且,由於A 產品設備改型而上馬的配套設施,據調查有200 萬元。從A 產品功能分析,既不提高效率,又不節約原材料、能源,所以國家蒙受的損失每年不下150 萬元(不包括部分企業及配套設施費)。其次,從我廠內部微觀效益分析,原設計材料利用率為85%,而改革後的A 產品其材料利用率僅為79%,降低6 %,使每台成本上升600-700 元。
且因加工精度要求提高,使關鍵部件甲的產品合格率從99. 5 %下降到97% ,下降2.5 %,成本增加500 元。改革後的加工工作量也明顯增加。動力每台成本增加100 元,工資300 元,共使成本提高2200元/ 台。
2.外協費用上升,外購件價格提高,影響產品成本降低A 產品共由200 個零部件組成。1974年前,零部件的自製率為85%,平均每台負擔外購件成本5500元,外協費用2200元。但此後,零部件自製率曾降至5O%。目前情況雖然有所改觀,零部件自製率恢複上升到70%,但仍未達到1975年前的水平。且外協費用、外購件價格亦在逐年上升,至使產品單位成本負擔增加2300元。
B 、C 、D 產品虧損原因與A 產品為類似。他們都是70年代初開發的老產品,在產品升級換代與改革中,由於設計科偏重於改革,忽視升級換代,加之材料調價,勞動生產率降低,致使產品成本不斷提高,銷路不佳,企業經濟效益的提高很難實現。
(二)減虧途徑探討1.開展價值功能分析,尋求節約代用材料丙材料占A 產品生產全部材料的85%,現市場有新產品丙201 材料,其理化性質與丙材料基本相同,而價格則較為低廉,建議技術科對丙201 材料進行價值功能分析,如能代用,每台可降低成本1200元。
2.提高勞動生產率,減少外協加工費與外購配套件若在提高勞動生產率的基礎上,把零部件的自製率從目前的7O%上升到1975年前的最好水平85%,預計可節約外協費用800 元/ 台。建議生產科合理安排計劃,做到均衡生產,提高設備利用率。
3.以銷定產,恢複傳統產品,開拓新興產品,逐步發展成為品種繁多,門類齊全的係列產品,提高市場競爭能力。
由於傳統的 A、 B、C 、D 產品目前還有很大銷路,雖然其功能沒有改革後的強,但價格較為低廉,用戶尚能歡迎。故擬恢複生產。並建議銷售部門開展市場調查,對需要目前型號的A 、B 等產品的客戶數量進行統計,便於組織生產。
同時,適當調整價格,如:A 產品擬從目前的284000元調到32000 元(此事須報市場物價局審批)。在此基礎上,技術部門要積極開拓
實用價廉的新興產品,搞好產品升級換代,避免產品幾十年一貫製“老麵孔”。
上述探計表明:實現產品扭虧增盈是能夠實現的,其主要途徑是降低產品成本,開拓具有競爭能力的盈利產品,恢複傳統產品生產,使價格基本反映價值,社會效益與企業效益同時得到提高。
(三)新1#產品開發可行性研究根據1994年8 月11日技改12號文意見,廠技術科認為:開拓具有90年代水平的新1#產品,屬於填補國家空白項目。我國每年花5000萬美元進口該產品200 台,若能形成年產300 台能力,則可為國家每年節約外匯7500萬美元,增加產值22500 萬元,增利7000萬元。
現對新產品開發效益可行性審查如下:1.投資概算:24000 萬元其中:國外引進設備4000萬美元計人民幣12000 萬元國外運費200 萬美元,計人民幣600 萬元國內配套機組計人民幣2000萬元基建投資計人民幣3000萬元生產準備費備計人民幣400 萬元流動資產計人民幣6000萬元合計:24000 萬元2.利潤概算:3000萬元(1 )收入概算:按國家現行進口價的80%計算得:年收入=3O×750 萬×80%=18000 萬元(2 )產品成本概算:其中:國外進口配套件5000萬元廠內自零部件成本4000萬元操作費用930 萬元折舊及大修理費用1800萬元營業稅2250萬元資金利息1020萬元合計:15000 萬元(3 )預計利潤:18000-15000=3000(萬元)
3.投資回收期=3.4(年)
4.市場預測根據 1992 年、1993年國家進口新 1# 產品情況的統計資料及向有關用戶谘詢情況表明,市場對新 1# 產品的需求有逐年增長的趨勢(詳見下表)。
但是,據了解,目前國內深圳、福州都在引進新1#產品生產線,到1997年,全國預計總產量達1000台左右。由於東南亞國家每年也有100 ~200 台的需求量,因此新1#生產線上馬後產品銷路還是好的,關鍵是要質優、價廉、服務好,才能占領市場。
新1#產品市場需求預測單位 1992 年 1993 年 1994 年 1995 年
××部 30 40 20 50××市 40 40 30 20××省—— 40 50合計 180 240 280310 5.外匯收支平衡問題上馬新1#每年需支付1700萬美元外匯進口配套件,從長期發展分析,產品以內銷為主,外銷為輔,勢必會形成外匯收支不平衡。因此,建議從目前起著手兩期工程預算,力爭在1997年前竣工投產,實現全部部件國產化。
上述效益查帳表明,技術科原方案中提出的7000萬元利潤似估算過高,其問題產生於該方案的價格以國家現行引進價計算。但從用戶心理分析,在同等價格下,偏向於國外產品,因此,以進口價8O% 計算效益較為合理。原方案中對用戶服務方麵考慮不足。鑒於新1#產品有一個走向市場的過程,其中廣告費、三保費用等支出必須列入預算。
綜上所述,盡管新1#產品對企業效益並不顯著,但從社會效益來說,每年可為國家增加稅利5250萬元,且能節約大量外匯支出,故是可行的,同意按廠技術科意見辦理。
6. 801工程投產一年效益評價從上表及有關生產日報表反映,801 工程投產後的第一季度內,由於缺乏經驗,生產不夠正常,致使總產量同設計能力相比,少生產50台,從而影響了其他各項經濟指標的完成。但從二季度起生產趨於正常,且逐步上升,各項指標也較穩定。因此801 工程基本上達到了預期的經濟效益。
以上查帳結論,僅供決策參考。
□查證和調整待攤拴帳的查帳案例某食用油加工廠為國營中型企業,1994年8 月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兩台新型榨油、分離設備,價值630 萬元。根據現行製度規定,在企業更新改造基金不足的情況下,其租賃費可分期攤入成本。正確的會計核算過程應為:支付租賃費時,借記“待攤費用”,貸記“專項工程支出”
;同時,借記“專項應付款”,貸記“銀行存款”。分攤時,借記“車間經費”
(折舊費)、“企業管理費”(折舊費)貸記“待攤費用”,同時,視同提取折舊,作固定基金與折舊核算。但是該廠考慮完成當年利潤指標困難,便采取了待攤掛帳的手法,不攤銷應攤人成本的租賃費用,虛增當年利潤。
次年,財務檢查組審查該廠1994年度核算記錄時,發現“待攤費用”占用超過以前年度較多,而下半年又幾乎未發生攤銷轉出。於是對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明細帳進行了仔細的檢查,發現年度內未作任何祖賃費(折舊)攤銷轉帳的核算。
違反了會計核算原則及財務製度的規定。共計少攤成本(虛增利潤)240000元。
檢查人員根據國家財經法規,調減了企業上年利潤,並對企業弄虛作假騙取的留利予以追回。上年度多交的稅款抵補本年度稅款。
□鑽價格空子,挖財政補貼的查帳案例一、基本情況某糧管所所屬糧店,1994年以品種兌換和方便群眾為名,在銷售議價糧油(包括菜籽油、花生油、香油、芝麻、花生米、葵花籽和白糖等)商品中,收取部分現金,其餘部分用麵票抵頂,利用糧食的多種價格政策,通過倒帳的辦法,將收取的麵票變成現金,從而多得批零差價收入,多向財政報領補
貼。
經審計部門查實,該糧店 1994 年以此種手法,共收取麵票3000000 千克,其作法如下:1.以麵票頂現金交易。糧店出售議價糧油商品時,每千克麵票抵頂0.132 元現金(銷售各種商品收取麵票量不一,該糧店共收麵票3000000 千克)。
根據此項經濟業務,作會計分錄:貸:營業收入——議價商品收入××+396000借:現金××元(收取現金部分)
銷貨應收款396000(麵票抵頂現金部分0.132 元×300 0000千克)
通過以上分錄,將收取的3000000 千克麵票應抵頂的價格款已記入“銷貨應收款”。
2.以抵頂現金麵票作假銷平價麵粉獲取利潤。糧店用出售議價糧油商品時收取的抵頂現金的麵票將糧店庫存的平價麵粉做假銷售,根據此項經濟業務作會計分錄:(1 )假銷售麵粉時:貸:營業收入——平價商品收入 1110000(麵粉每千克0. 37 元,0. 37 元×3000000 千克=1110000 元)
借:銷貨應收款1110000 (2 )結轉平價麵粉成本時借:營業成本103 20000(每千克0. 344元,0.344 ×3000000 千克)
貸:平價庫存(3 )結轉平價利潤(即批零差價未減費用)時:貸:利潤——價商品利潤78000 借:營業收入——平價商品收入111 0000貸:營業成本10320003.將假銷售平價麵粉作議價收購。糧店將假銷售平價麵粉價款和售議價糧油商品時收取麵票抵頂現金部分,作為購議價麵粉的進價。從而將無價麵票變成了有價證券。作會計分錄:借:議價庫存 1506000(每千克0. 502元,0. 502×3000000千克)
貸:銷貨應收款 1506000(等於平價麵粉銷售款1110000 元加麵票頂現金部分39 6000 元)
4.假銷平價麵粉向財政部門領取補貼。糧管所根據糧店假銷平價麵粉數量向財政部門領取政策性補貼。
(1 )冒領政策性補貼時:貸:政策性補貼收入191400元(麵粉抵成小麥,3000000 麵粉折合率110 %折成小麥3300000 千克,每千克小麥0. 058元,0. 058元×3300000 千克=191400 元)
借:應收政策性補貼191400(2 )向財政部門領取補貼時:借:銀行存款 191400貸:應收政策性補貼 191400 以上2 、3 兩頂經濟業務實際並未發生,隻是由於糧店的
財務部門在帳麵上進行倒帳,便取得平價利潤78000 元。而且騙取財政部門政策性補貼191400元。
二、查帳結論1.該糧管所所屬糧店,在銷售議價糧油商品中,收取麵票頂現金,並以此辦法銷售白糖等副食品,使麵票以貨幣形式流通,無價證券變成了有價證券。糧管所作為國家糧食管理部門,無視國家“關於不準將糧、米、麵票作為有價證券流通”的規定,以方便群眾為名,鑽糧食多種價格的空子,利用倒帳的辦法,將無價證券變成有價證券,是十分錯誤的,應予製止。
2.該所此種作法加大了平價糧的銷售量,實際未向群眾售出平價糧,而是賣給議價糧,財政卻要增加政策性補貼支出 191400 元。所以,以這種銷售量向財政部門報領政策性補貼是冒領。
3.糧管所對糧店(劃小核算單位的全民所有,集體經營,獨立核算單位)
的平價糧產品銷售實行7 %倒掛(即批零差價)。3000000 千克平價麵粉銷售,實物未動,隻倒了一筆帳,就得到批另差價收入780000元,是不合理的收入,連同冒領的政策性補貼一並上繳財政。
□查證與調整外貿企業“以出頂進”業務的查帳案例一、錯弊形態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外貿企業“以出頂進”業務是指外貿企業經營的應出口離境的商品由於國內有進口需要而轉為國內銷售並收取外匯的業務。在會計核算上,該業務通過自營出口銷售科目核算,同時統計出口成績。對這類業務稅法規定應按商業企業在國內銷售商品征收批發或零售環節的營業稅。某外貿企業為了逃避交稅。
“以出頂進”業務不交稅或者通過會計核算和帳務處理將應由報關離境出口國外的自營出口銷售科目負擔的國外傭金、運保費衝減反映“以出頂進”業務的自營出口銷售科目、減少作為計稅金額的進銷差價收入,以達到逃稅的目的。其帳務處理是:(1 )“以出頂進”銷售商品時:借:銀行存款萬元 20000貸:自營出口銷售萬元 20000同時結轉銷售成本:借:自營出口銷售萬元 18000貸:庫存出口商品萬元 18000(2 )某外貿企業按“以出頂進”銷售的進銷差價交納營業稅、城建稅,教育附加費共計218 萬元。但該外貿企業借口不了解政策,未交納“以出頂進”業務的營業稅。
(3 )某外貿企業采取減少自營出口銷售收入的辦法,縮小進銷差價收入,將應分攤衝減報關離境出口的自營出口銷售收入的國外傭金、運保費等轉而衝減“以出頂進”項下的自營出口銷售收入:貸:自營出口銷售—國內×單位萬字(紅字)1200外匯帳款結算(或銀行存款)—國外×單位萬 1200 元按稅務局核定的納稅期限繳納稅金時,隻繳納87.2萬元。通過上述帳務處理,使企業“以出頂進”業務的進銷差價收入減少了1200萬元,從而逃避
交稅130. 8萬元。根據國家稅務局(88)國稅流字第006 號文件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該公司應補交稅收13O. 8萬元。
二、查證方法(1 )查看自營出口銷售明細帳已銷售對象是國內單位還是國外單位,以確定該外貿企業有“以出頂進”業務,然後索要有關“以出頂進”的批準文件,以確定“以出頂進”業務開展的合法性。
(2 )自營出口銷售明細帳一般采取多欄式,國外傭金、運保費都應按主要商品直接認定,並衝減相應的自營出口銷售收入。在查帳時注意查看反映“以出頂進”業務的自營出口銷售細帳的貸方發生額有無用紅數衝減銷售收入的記錄;並查看稅金及應交稅金科目有無“以出頂進”業務收入交納稅金的記錄,交納稅金的計算是否正確,從而確定該外貿企業是否交稅,有無漏稅的問題。
三、帳務調整(1 )對根本沒有交稅的外貿企業應令其補交“以出頂進”業務的稅款,其帳務處理是:借:稅金萬元 218貸:應交稅金萬無 218借:應交稅金萬元 218貸:銀行存款萬元 218(2 )對漏交稅金部分應調整有關帳目,令其補交所漏稅金:貸:自營出口銷售——國內某單位萬元1200貸:自營出口銷售——國外某公司萬元1200(紅字)
借:稅金萬元130.8 貸:應交稅金萬元130.8 借:應交稅金 130. 8 萬元貸:銀行存款 130. 8 萬元□查證與調整外匯帳款結算帳戶中套匯的查帳案例一、錯弊形態現行對外貿易企業基本業務統一會計製度規定,外匯帳款明細帳應分別設立“進口”和“出口”帳戶,某些外貿企業在既有出口業務又有進口業務情況下,為了將出口應收取的外匯收入直接用於計劃外進口,套取國家的外匯,往往在科目設置上做文章,外匯帳款結算不區分“進口”和“出口”帳戶,與外商協商以出口收取的外匯支付進口用匯,在帳務上則通過外匯帳款結算科目借貸互抵,在我國境外直接用出口收匯坐支進口用匯,實現其套匯的目的。其錯弊的帳務處理形式為:(1 )在進口時,通過外匯帳款結算的貸方反映應支付的外匯,但不列明是進口應付外匯。
借:原材料或庫存出口商品 1000 萬元貸:外匯帳款結算—國外某公司1000萬元(2 )在出口時,仍通過同—外匯帳款結算的借方反映應收取的外匯,同時既不列明是出口外匯,也不列明是進口外匯。
借:外匯帳款結算——國外某公司25000 萬元貸:自營出口銷售 25000萬元(3 )通過外匯帳款結算的貸方收回出口應收取的外匯,在境外坐支了進口用匯後的差額時:
借:銀行存款萬元15000 貸:外匯帳款結算——國外某公司 15000萬元。
上述三套貌似正確的帳務處理的錯弊在於:外匯帳款結算帳戶未區分進口與出口,因而進口商品的用匯已用出口應收取的外匯通過外匯帳款結算帳戶的一借一貸在境外直接坐支。《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第二章第六條規定:“境內機構除經國家外匯管理總局或者分局批準……不得以外匯收入抵作外匯支出……”,《違反外匯管理處罰施行細則》第二條第六款規定:“下列行為屬於套匯行為,境內機構以出口收入或者其它收入的外匯抵償進口物品費用或其它支出的”,上述規定說明,外貿企業不區分進口與出口,在外匯帳款結算帳戶核算中用出口外匯收入直接在境外坐支進口用匯,並在外匯帳款結算帳戶通過借貸互抵的作法屬套匯行為。
二、查證方法檢查人員在熟悉我國的外匯管理政策及外貿企業會計製度和進出口業務核算的設帳規則的前提下,采取下列方法從外匯帳款結算帳戶上查證套匯問題。
(1 )采取逆查及外圍突破的方法,通過對會計報表、總帳及庫存出口商品帳、原材料帳、自營進口銷售帳,自營出口銷售帳的粗線條的瀏覽與核對,首先確定該外貿企業在同一國際市場既有進口業務又有出口業務,然後就應把查證外匯帳款結算明細帳作為重點。
(2 )在對外匯帳款結算明細帳查證時,首先應查證其外匯帳款往來的設帳是否正常,是否符合會計製度的規定,是否按進口與出口分別設帳。如果未區分進口與出口設戶,就需要跟蹤檢查反映進口付匯的業務的外匯帳款結算到哪一子目核算?怎樣核算?從中就能查出某弊端所在。查證時應注意抓重點並調閱記帳憑證及原始單據。因為,錯弊隱匿於大量的正常業務的會計核算之中,而且錯誤的會計處理由於其主觀的技術上的處理,更具有隱秘性。
如在記載進口業務的外匯支出時,其摘要往往記為:正常出口向中行結匯。
如果不調閱記帳憑證及原始單據,很難發現是支付的進口用匯。而實際上出口結匯與進口用匯的會計核算內容完全不同。
進口時的會計分錄為:借:庫存商品或原材料;貸:外匯帳款結算。
向中行結匯時的會計分錄為:借:銀行存收;貸:外匯帳款結算。
雖然從外匯帳款結算明細帳上反映的都是貸記外匯帳款結算,但內容與實質都不一樣。因此,在查證外匯帳款結算帳戶時,要注意詳查與重點抽查相結合,必要時必須調取記帳憑證及原始單據。特別注意對港澳地區的外匯往來是否正常,因為該地區與國內外貿企業的外匯往來發生錯弊的概率較大。另外應將國內外貿企業與同一國家同一客戶既有進口業務又有出口業務的外匯往來作為重點查證,注意調閱反映外匯帳款結算貸方發生數的記帳憑證。而且還應將外匯帳款結算借方金額較大的帳目作為重點,查清未及時收匯的原因。這樣通過外匯帳款結算帳戶套匯的問題就能查清。
三、調整方法根據《違反外匯管理處罰施行細則》第三條規定,對外貿企業通過外匯帳款結算帳戶套匯的問題,做出罰款1O%的處理,並要求外貿企業做相應的帳務調整。
(1 )首先在外匯帳款結算帳戶增設進口子目,進口的帳務處理為。
借:原材料
貸:外匯帳款結算—進口—國外某公司(2 )用國家批準的外匯支付進口用匯時:借:外匯帳款結算—進口—國外某公司貸:銀行存款(3 )出口時的帳務處理:借:外匯帳款結算—出口—國外某公司貸:自營出口銷售(4 )向中行結匯:借:銀行存款貸:外匯帳款結算—出口—國外某公司(5 )對因套匯而支付的罰款的帳務處理為:借:專用基金貸:專項存款□發票查帳案例1.利用大頭小尾發票虛報帳,從中貪汙貨款、偷稅漏稅××縣稅務局監察股在審查××稅務所開出的臨時經營發票時,發現了一起外單位人員利用發票虛報帳目,在收購上作弊,貪汙40000 餘元的案件。××供銷社離稅務所較遠,稅務所委托該社代開臨時經營發票代扣稅款。該社核算員王某乘機作弊,先後開出大頭小尾發票410 份,將發票聯向區聯社報帳,憑存根聯向稅務幹部結算繳稅,發票聯填寫的金額共計98701.2 元,而存根聯隻開58511.2 元,劉從中貪汙收購款40190 元。
2.利用大頭小尾發票貪汙稅款1995年3 月,×區分局開展內部審計,重點審查了××鄉代征員張某使用的臨時經營發票和稅票,采用的方法是三核對:發票與稅票相互核對,存根聯與報查聯逐張核對,發票存根與納稅戶逐戶核對。查出張某自1993年3 月至1995年2 月,共開發票82000 份,其中有問題的發票1610份,共貪汙稅款159564. 20元。其主要手段:一是填開大頭小尾發票,發票聯上的大金額收款,填開稅票時按存根聯上的小金額填寫,采用此種手段貪汙稅款170 筆,金額48600 元;二是填開臨時經營發票,不給納稅戶稅票,僅憑發票收稅,進行貪汙140 次,貪汙稅款94248. 10 元。
3.發票作交易,稅款抵作工程款某勞動服務公司因資金不足,不能付清某基建隊工程款,於是挖空心思,打侵吞國稅的主意。事先與基建隊私下達成協議:該公司為基建隊開發票去結算三個單位的工程款(指基建隊完工的三處工程款)。
然後,利用×區勞動服務公司下屬基建隊的建築安裝統一發票,為××基建隊代開發票3O份,總金額10535089. 40元,其應交營業稅310052. 70元,城建稅15802.
60元,教育費附加6321.10 元,合計338176.40 元,全部抵作了勞動服務公司應支付的工程款。
×區稅務局對當事人作出的處理是責成×區勞動服務公司追回××市××基建隊的稅費338176.40 元,處以罰款10000 元,公開書麵檢討5000份。
4.進貨發票抵作銷貨發票1990年,××縣某村村民張某與李某、王某等5 人合夥販賣鉭铌,通過行賄20000 元拉關係,在廣西××縣礦冶公司搞到鉭铌21.225噸,進貨總額
3327422 元,運到江西××硬質合金廠銷售,因鉭铌屬國家統一管理的稀有金屬,不向私人收貨,張某等便打著××縣江夏貿易貨棧的牌子,找邵陽××公司請其出麵代銷給廠方。議定:由李某開正式發票作給公司進貨憑證,按取得的銷售總額提取3 %代銷手續費。該公司代銷後收到貨款3399896. 70 元。因張某等是無證臨時經營,沒有發票,去找了兩個稅務所,一個所回答要按金額收8 %的稅;另一個所的回答是按5%收稅。李等認為不合算,便另找門路,通過熟人關係,請了×礦稅務所兩名稅務幹部,同到邵陽××公司交涉,將原礦冶公司開給張某的進貨發票轉作該公司的進貨發票,再減除手續費117000元和損失60000 元之後,隻就餘額365474.80 元補開了發票。這樣本應按8%征收臨時經營稅311991.70元,隻按手續費收入交10%的營業稅3647.50 元,偷逃稅款275444.20 元。當地稅務機關查獲後,對李某等處理時認為,因涉及稅務機關內部的有關人員執法問題,當時隻作漏稅予以補稅。
5 進料發票抵減業務收入1994年8 月,××縣×鄉基建隊在×市承包基建業務。1995年9 月,××縣稅務局對該建築隊進行稅收檢查、其承包技校和客運公司宿舍樓兩項工程合同上的總造價為 7006090元,在工程結算時開出的建築發票存根聯,隻填開基建款5243990 元,並據此辦理了申報納稅手續。檢查人員通過核算對方原始憑證,發現基建隊承包人黎某采用進料發票抵減營業收入發票的手段,少算工程結算金額,隱瞞營業收入1762096. 10 元,偷稅72376. 50 元。
承包責任人構成了偷稅罪。
6.一張以假亂真的發票的查帳案例1992年8 月,××工程處在××公司購買摩托車1 輛,開出了34210 元實物發票,然後,通過私人關係,又要求該公司開具了購買“維修材料”的假發票,金額同上。該處用無實物的假發票作為購買材料,頂替購買摩托車的實物發票入了帳,然後又以材料假入庫的方法轉入××中學,用校舍維修材料費列帳核銷,弄虛作假,以假亂真。
7.一張紅字發票的查帳案例××稅務局在稅收檢查中,發現×單位一張紅字發票,金額×萬元,而在×建材廠又發現一張紅字發票,將貨款退還了付款單位,經過詳細查核來龍去脈,原來是×單位為了轉移資金,與×建材廠溝通,由建材廠開出一張×萬元的紅磚發票,×單位把錢劃撥過去,憑票報了帳,然後再要建材廠以退貨為由開一張紅字發票,將原貨款以現金退付原×單位。單位則將現金另外保管,變成了“小金庫”,用以發放獎金和職工福利,把紅字發票隱瞞起來了,沒有再作帳務處理。××稅務局在查清後,追回了大部分提走的資金,並將此案移交上級主管單位查處。
8.利用白紙條代發票不扣稅的查帳案例××市×地個協批發部係私人承包企業。1993年由關××、張××等人承包,以批發商品不扣稅來吸引進貨者,被××稅務所發現,罰款6000元。
1994年至1995年4 月,換了承包人王××、鄭××,仍不吸取過去的教訓,對個體戶及消費者銷貨時,繼續使用白紙條
代發票,不扣稅,有的扣了稅也不上交。1995年5 月,通過市局稽查隊檢查,該批發部用白紙條收貨款,批發銷售金額5836808.90元,除已繳稅款87155.70元,偷漏代扣營業稅111295.80 元。為了嚴肅國家稅收法紀,××市局根據稅收征管暫行條例,除責令追繳所偷稅款外,對直接責任人王××等四人各處以罰款2000元。
9.謊報遺失發票國營××農場七分場農科隊廖××、李××合夥辦精麻廠。
采取欺騙隱瞞手段,謊稱遺失“國營××農場銷貨發票”一本。據此,××市稅務局稽查隊查閱了該戶的納稅檔案,該戶是憑發票存根申報納稅的,經營一年半時間,交納了精麻產品稅42209. 50 元,城建稅422.00元。隨後,根據群眾反映的他們在××紡織印染廠有親友、生產不愁銷路的線索,到××紡織印染廠進行查實,從材料帳戶上查出廖、李二人從1994年1 月至1995年8 月,共填開“國營××農場銷貨發票”280 份,銷售精麻金額6293434. 40 元,偷稅嚴重。其主要手段:一是填開大頭小尾發票100 份,存根聯金額為884104. 00元,發票聯金額2934740. 50 元,隱瞞銷售收入2050036. 50 元;二是開發票不填開存根聯180份,銷售金額3358693.90元,全部隱瞞,沒有納稅。
二項共隱瞞銷貨收入5490330. 40 元,偷漏產品稅2710466. 50 元,城建稅2704. 70元,共計273171.20 元。廖、李二人合謀偷稅,且謊報發票遺失,構成了偷稅罪。××市稅務局依據《稅收征管暫行條例》,除補繳所偷漏全部稅款外,另處以80000 元罰款。××市人民檢察院鑒於被告人廖××、李××認罪態度較好,並能按期繳清所偷漏的全部稅款和罰款,依法免予起訴。
1O. 多種手段索取發票王××,原是××縣××鄉農科站的人,後遷城南從事長途販運。1993年從湖南、浙江等地購進木耳、筍幹、花生等產品,在本縣和外縣銷售。在結帳過程中,不到稅務所申請填開發票,而是不擇手段索取銷貨發票,達到偷稅牟利目的。在××供銷社結帳時,被稅務幹部查獲。其索取發票的主要手段有:(1 )以物易票。1993年8 月,王用兩條香煙與××搬運公司副食店承包人李××兌換發票4 份,開給某地個協2 份,××供銷社2 份,計銷售收入13500 元。
(2 )用手續費索取發票。1993年9 月,王找××鎮個協批發部沈××幫忙辦托收,按票麵金額付2 %的手續費,要了6 份批發扣稅發票,用於供銷社,計銷售收入40050 元。
(3 )盜取發票。王在××供銷社結帳時,乘機盜得批發扣稅發票一本,已填用12份,計銷售收入212850元,剩餘發票已全部沒收。
××縣稅務局對王××非法索取發票,除追回所偷稅款14830 元外,另處以罰款10000 元。
11. 冒領發票,離職經商1994年10月,××縣城關一所檢查××紙板廠貿易公司的發票時,發現該公司1993年2 月領用5 年工商企業三聯發票,其中1 本去向不明。檢查人員便立即組織追查。經向有關人員調查,原來是該公司副經理周××在公司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冒領了這本發票,1994年下半年,周××離職後,用於販運經營,從事偷稅活動。同年8 月已開出一份,銷售一批燒堿給×紙板廠,得手續費10000 元,其餘49份尚未填開。
稅務所對周××隱瞞發票偷稅的行為,除追補其所偷稅款外,處以5000元罰款,並收繳其全部發票。對公司保管發票不善,處以5000元罰款。
12. 銷毀發票1995年××市開展發票管理活動,××稅務所揭發出××農機站銷毀發票的嚴重違章行為。
××農機站經營農用柴油等農業生產資料。農用柴油是國家分配給農民的計劃物資,政策規定,銷售給農民的最高價格每噸不得超過2500元,還規定不得將柴油銷往外地。該站無視國家政策法令,擅自提高柴油價格出售給農民,為了牟取利潤,將農用柴油以每噸3180元的價格銷售給××鋼鐵公司。該站領導認為,保存了銷售發票存根,會惹來麻煩,為了逃避物價主管部門和稅務部門的檢查,他指使財務人員,銷毀了《××市集體商業零售發票》存根170 本,共8500份,從保存的一本發票存根中撕毀0018219 —0018223 號5 份高價銷售給外地××鋼鐵公司的發票存根聯。另外,還為個體戶銷售產品代開發票1220份,總金額247607.
30元。
該站銷毀發票毀滅證據,嚴重違反了《全國發票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對其補稅15000 元,處以20000 元罰款。同時通知物價等有關部門對抬高柴油價格、坑農的事進行專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