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有多愛你,我後來便有多恨你。

當愛變成恨的時候,往往會變本加厲,這是一種深入骨髓的恨。

李太達已經忘了自己是從什麽時候開始恨自己父親的,或許是從李賢舉起第一瓶酒開始,或許是從李賢丟出了第一個骰子開始,或許是當所有人都以為那是平常的一天開始。

李賢走了出去,然後變成了另外一個人。

那個時候,李太達還很小。可李太達記得,從那天之後,自己從大房子裏搬了出去,從那天後,本來不喝酒的父親天天都醉醺醺的,而本來讓人羨慕的一家三口變得讓人避之不及。

這一切都因為,李賢染上了賭癮。

三十歲的李賢,是一個不小的神話。他從一無所有到白手起家,在東興市攢下了千萬家產。

二十歲的時候,李賢遇上了那個自己希望照顧他一輩子的女人,也就是李太達的母親杜梅兒。那個時候的李賢一無所有,而杜梅兒月薪六千。在自己最無能為力的時候遇到自己想要照顧一生的女人,沒有什麽比這更可悲了。

但杜梅兒並不介意,因為她在李賢的身上看到了希望和上進心。

結婚後三年,杜梅兒用自己攢下來的錢給李賢當作做生意的啟動資金。那個時候他們窮的叮當響,為了和李賢結婚,杜梅兒甚至和家裏斷絕了關係。他們一天隻吃一頓飯,李賢的眼淚在眼眶裏打轉。

李賢說:我以後一定會讓你住大房子,讓你天天在家數錢,再也不用受老板的白眼。

杜梅兒說我等著這一天。

兩年後,李賢做生意賺了一大筆,他開了自己的公司,並且給自己的老婆買了一顆大鑽戒。

然後夫妻兩個抱著頭在家裏大哭。

他們兩個自然不會忘記,在他們剛結婚的時候,李賢連最便宜的鑽戒都買不起。他們沒有錢辦酒席,他們的婚禮是在破舊的一個月三百元的出租屋裏舉行的。李賢給自己的愛人做了一道“青龍過海”——鍋裏幾根青菜。

沒有見證人,隻有他們兩個。他們做到了結婚的真諦,因為愛情。

杜梅兒捧著那顆鑽戒看了一晚上,兩個人痛哭過後是興奮,抑製不住的興奮。兩人躺在床~上,看著這鑽戒直到天明。杜梅兒很幸福,因為不是所有人都能嫁給愛情,也不是所有做生意的人能在第二年就有這麽大的成就。

杜梅兒覺得自己的眼光不錯。

兩年後,他們的兒子李太達出生了。這個時候李賢的生意越做越大,他做到了四年前的承諾,讓杜梅兒住大房子,讓杜梅兒在家裏數錢,再也不用看老板的臉色。杜梅兒成了全職太太,成了所謂的成功男人背後的女人。

三年後,李賢用幾百萬買下了東興市的一套別墅。

那個時候李賢三十歲。

所有曾經瞧不起李賢的人似乎又都成了李賢的好朋友,他們李哥長李哥短的叫著,好像從娘胎裏關係就不一般。

那個時候的李太達四歲,剛剛懂事。

成家猶如針挑土,敗家猶如水推沙。

窮的時候自然沒有什麽人理會李賢,可當李賢這個名字出現在東興市的報紙上的時候,自然會有一

堆的好朋友來找李賢。正所謂窮在鬧市無人問,富在深山有遠親。李賢的遠房親戚來了,而且不少。

從小一窮二白的李賢最怕的就是別人瞧不起自己,現在好了,所有人都看的上自己,所有人都把自己當作偶像。

在幾個所謂的遠房親戚的帶領下,李賢接觸上了賭博。

從此一發不可收拾。

剛開始的時候,李賢每天隻會輸個一兩萬,這對於李賢的積蓄來說,並算不上什麽。如果能就此收手,自然也不會有後來的事情。

有時候,自尊心是把雙刃劍。

李賢如果想要做成一件事情,就必須要做到。他從小就倔強,決定了的事情幾頭牛都拉不回來。所以他認為在賭場上失去的,就要在賭場上找回來。那一年他大起大落,有的時候一晚上能贏回來幾十萬,有的時候一晚上便要輸幾十萬。

其實如果人人都能靠賭博賺錢的話,那麽這個世界上也就沒有“賭博”這麽一說了。

他能夠贏回來的,不過是賭場的人給他的。

用賭場專業的話來說,這叫放豬。

因為賭場的人知道,一旦你嚐到了甜頭,就會沉迷於其中。

好像爛泥灘一樣,越是掙紮,便越陷的深。而李賢一隻腳已經陷入了泥潭裏,他想把自己的腳拔~出來,卻不曾發現,另一隻腳,其實已經在其中了。

越是想要翻盤的人,越是陷得深。

李賢的每晚上都要輸十幾萬,甚至幾十萬。這樣輸下去,就算有再多的家產,也無濟於事。

他的心已經不在生意上了。李賢每天回家的時候,都搭拉著臉。

短短幾個月後,李賢便輸光了賬戶裏的存款。

他開始用公司的名義貸款,而那些貸來的錢,卻用在了賭博上。

這樣根本沒有辦法持續的太久,李賢白手起家,他自然知道這個道理。可他想要退身的時候,他發現,自己半個身子已經在泥潭裏了。如果想要還上這筆貸款,如果想要公司不破產,他必須要更多的資金。

他把自己的命運放在了賭桌上。

從此他每天晚上酗酒,他第一次動手打了杜梅兒。

這個時候李太達六歲。

一旦動起手來,似乎那底線便可以越來越低。李賢開始變得喜怒無常,每次喝酒之後,李賢都會把自己的怒氣發泄在自己的妻子身上。他開始的時候用拳頭,後來用腳,最後他解開了自己的皮帶。

杜梅兒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李太達還小,他隻懂得哭。

杜梅兒也跟著流淚,李太達這個時候還不懂得,心裏的痛遠比身體的痛要來的更強烈。

一年後,李賢的公司破產,家裏的別墅也被銀行收走了。一家人搬回了原來的那個小房子裏。杜梅兒安慰自己的老公,十年前那麽艱難的日子都過來了,大不了重新白手起家。十年前能做到,十年後一樣能做到。

回應杜梅兒的是一頓暴打。

李賢的自尊早就被人踩在了腳底下,那些和他稱兄道弟的人不見了,那些遠房親戚也不見了。從此別人見到他之後再也不是李哥,而是“看那個撲街”。

此後的五年時間裏

,李太達和自己的母親似乎活在地獄裏。

樓道裏被人刷滿了紅色的“欠債還錢”的油漆,不少人半夜打來電話騷擾他們。他們走在路上的時候,經常被那些追債的人所圍住。他們用汙穢不堪的言語侮辱著自己的母親,這個時候李太達總會站出來。

可十一歲的他太小了,根本不是那些人的對手。

幾個人把李太達推到在地,他們往李太達的臉上吐痰:“告訴你爹,錢要是再還不上,就用你們娘倆來抵債。”

李賢三十歲之後被人踐踏了尊嚴,而李太達,從他懂事的時候算起,就不知道什麽叫做尊嚴了。而可笑的是,自己的尊嚴建立在另一個男人身上。

李太達每天都看不到自己父親的蹤影,為了躲債,李賢神出鬼沒。

可那些錢還是要還,杜梅兒賣了房子也還有十幾萬的外債。

李太達永遠記得那些日子,她和自己的母親住在破爛的出租屋裏。

他們窮的一分錢也沒有,可李太達要上學,就算有減免,可杜梅兒依舊無法承擔。她成了全職太太後,再也找不到月薪六千的工作了。他隻能去當服務員,一個月一千元又要交房租,又要還錢。

可那些高利貸的人怎麽可能會放過她。

錢債肉償,這一天,杜梅兒終於解開了自己的褲子。

這一天,杜梅兒走上了另外一條路。

李太達永遠記得那一天,杜梅兒給了他二十元,讓他出去玩。

當李太達回到家的時候,杜梅兒赤身裸~體的癱在床~上,她的眼淚已經流幹了。李太達自然知道發生了什麽事情,可他無能為力。

杜梅抱著兒子,喃喃的說:“他們以後不會來騷擾我們了,你好好上學。”

十幾萬不可能這麽輕易的還完。

杜梅兒成了一名小姐,在她將近四十歲這一年。

可她太老了,價錢很便宜。

李賢回來了,因為李賢知道了這件事情。在夜總會裏,李賢和杜梅兒相遇了。當他看著一個老男人抓著杜梅兒的屁~股離開後,李賢跟蹤了杜梅兒。在那個出租屋裏,李賢再一次打了杜梅兒。

“給老子戴綠帽子!”李賢一邊用皮帶抽著杜梅兒,一邊喊著。

李太達回家了,看到了這一幕。李太達第一次擋在了自己父親的麵前,李賢的鞭子抽在李太達和杜梅兒的身上。

這一年,李太達十四歲。

李賢依舊是好賭成性,依舊是那種白天借錢賭博晚上回家打人的生活。

李太達哭著和自己的母親說:“離婚吧,你走吧,躲到一個李賢找不到你的地方。”

杜梅兒點了點頭。

從此,李太達再也沒見過自己的母親。

兩年後,杜梅兒還清了欠款,並用李太達的名義買了一套房子,正是之前我們搜查的那間房子。

李太達不知道自己的母親究竟是如何賺到這些錢的,可李太達知道,一定是付出了自己所不能想象到的苦難。

可李賢住進了這房子,並且每次喝醉酒之後,都會撒酒瘋,把家裏弄得亂七八糟。

李太達十六歲,終於決定殺了自己的父親。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