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室。

“哎,你說這人也真是,三番兩次給你送歌,也不留姓名,關鍵是這歌還不差,你說他圖謀什麽呢!”雲舒經紀人抱怨道。

“怎麽,不好?不是挺合你心意嘛。”雲舒說道。

“好,怎麽不好,公司打算趁著你那首古風電影主題曲大火的機會,出一張古風專輯,這歌來得剛好。

要知道,如今的樂壇,想找首詞曲俱佳的歌可是難上加難啊。這曲我可就交給你了,別給我搞砸了。”

“嗯,沒問題。”

“行,那我去聯係下,看有那些老夥伴手上有沒有壓箱底的同類型歌曲,湊上幾首,這專輯也就不遠了。”

“好。”對於洛晉的能力,雲舒從來都是不懷疑的。

洛晉聞言,匆匆忙忙就推門離開了,這事啊,越快越好,得趕緊定下來才是。

執起薄薄的兩頁A4紙張,雲舒俊朗的眉眼一蹙,眼中閃過光芒:“《紅塵》,你的主人到底是誰!”

想起郵箱中的備注,雲舒更是不解。

騰躍極其尊重原創,因而,凡是創作出來的歌曲,隻要登記入冊,國家變會保護個人的知識產權,之前的《綠陽》,包括現在的《紅塵》,雲舒曾經調查過,並無任何登記記錄,上次事出緊急,雲舒在滿腔熱血驅使下,沒有獲得任何版權保護,竟然不顧一切將《綠陽》發布,事後想想,不由冒出一身冷汗。

如今,來人竟然考慮到了這一點,允許自己以個人名義注冊《綠陽》和《紅塵》兩首歌,且一文不取,隻要求,他日如有事相求,雲舒當盡力而為。

這倒是不算什麽,畢竟,若是違背道義原則,雲舒即便失信也不會有所行動,正是因為如此,雲舒百思不得其解,來人,求的到底是什麽,難道真的是一位沉迷創作的音樂人,隻想把好歌傳唱出來,可為何連姓名都不留。

這個謎,還真不好解。

既然解不開,雲舒也隻能最大化地保證自己的安全,既然取得了同意,第一時間便讓洛晉將《綠陽》送去登記。

至於《紅塵》,就等他譜了曲再送去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