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易等人讓一個門子帶著四處逛了一圈,對縣衙倒是有些印象。
這縣衙分六進院落,大門東側有一大鼓,叫“登聞鼓”,俗稱“喊冤大鼓”,供百姓申訴冤屈的,知縣聽到鼓聲立即傳喚擊鼓人,上堂受理,不過看那大鼓上的灰塵,估計也是好久不曾使用了。
穿過大門,就進入縣衙的第一進院落,可看到東西各有房屋六間,這就是賦役房,是收取賦稅錢糧的場所。
前方有縣衙的第二道門-儀門,顧名思義,即“禮儀之門”。儀門通常是關閉不開的,隻有在知縣上任、迎接貴賓、舉行重大慶典活動的時候才會打開。封建禮製講究東尊西卑,故兩側角門,東角門稱“人門”,供知縣平常出入,西角門稱“鬼門”,通常也是關閉不開的,隻有在提審人犯,押解死囚赴刑才打開。
進入儀門,到了縣衙的第二進院落“六部房”,中央稱“六部”,地方稱“六房”,六房配合知縣管理地方一應事務。
六部房成對稱設置,清一色的青磚灰瓦,六檁硬山前廊式。“吏”“戶”“禮”居東,“兵”“刑”“工”居西。
每房的負責人稱典吏,辦事的人員統稱為胥吏。他們大多都是科舉無望之人,通過掏錢納粟被選用的,吏房,設典吏1名(亦稱“吏書”),胥吏1名,管理本縣所屬吏員的升遷調補,下委任狀,以及登記本縣進士、舉人等在外地做官的情況。吏房是管官吏的,有權有勢,在知縣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
戶房,設典吏1名(亦稱“戶書”),胥吏1名,主管全縣征收稅銀,交糧納稅,並把所收皇糧折成銀兩,然後簽點銀匠將碎散銀兩入爐融化鑄成元寶(50兩)、中錠(10兩)、錁子(5兩)等型號,上解朝廷國庫。另外,戶房還掌管錢糧地清冊等。如遇災荒三年,戶房還具體經辦賑災放糧等事宜。
禮房,設典吏1名(亦稱“禮書”),胥吏1名。該房主管祭神、祭孔、慶典等事。科舉考試時協助知縣、教諭等考官組織考生應試、監場、發放和收繳考卷等。還主管知縣出巡時的儀衛、鼓樂和祭孔時的佾生,生員參加鄉試時,禮房組織“送學”、“賓學”等禮節儀式。禮房下設柬房,設柬書1名,掌管知縣的信件、名片和帖子,以及出示縣諭,辦理請柬等。
兵房,設典吏1名(亦稱“兵書”),胥吏1名,主管全縣征集兵丁、馬匹、訓練丁壯。另如驛站、鋪兵、城防、剿匪等事宜亦屬兵房管轄。
刑房,設典吏1名(亦稱刑書),攢典1名,其職責是主管全縣民事、刑事案件。其下有仵作4名,看監禁卒8名。
工房,設典吏1人(亦稱“工書”),胥吏1人,主管全縣蠶桑、織造、修築署衙廟堂、興修水利等。
再往前就是快班房,三班衙役,指快班、壯班、皂班,與禁卒、門子、仵作、穩婆等統稱為衙役。快班就是捕快,專管民、刑案件,相當於現在的刑警隊;壯班,管征糧納稅,相當於現在的稅務局;皂班,在升堂時旁邊站立的衙役,專管打板子。
過了“六部房”,進門之處是大堂,是縣令日常升堂處理事務的地方。
進入大堂,可看到堂內正中懸掛匾額“明鏡高懸”。
匾額下有公案、座椅,公案上擺放有令簽、朱筆和驚堂木。令簽有兩種顏色,一種是黑色,一種是紅色,黑色用於較輕的刑罰,如打板子,而紅色一般不動用,隻有在判處死刑的時候才使用,公案兩側列有縣令儀仗,又叫“執事”,即桐棍,皮塑,肅靜牌和刑具,如水火棍、執杖、老虎凳、拶子等。
大堂內東西兩側分別是錢糧庫和武備庫,戶房將收集的田賦丁銀除上交外,地方還要留存一部分,供地方日常開支及災荒年間賑災濟荒,這些開支銀兩及賬冊均存放在錢糧庫,由縣丞負責,其職能相當於今天的財務會計室。
西側的武備庫,是存放所有的刑具,以及縣衙所有兵器、刑具清單地地方,平常由刑房和兵房典吏負責管理。
無論錢糧還是武備,平時雖由縣丞、典吏管理,但其調度使用卻都由知縣一人說了算,縣丞、典吏並沒有實權。
過了大堂,就到了縣衙的第四進院落,叫二堂,到二堂之前,首先看到“宅門”,宅門是通往內宅的咽喉之地,旁邊設有“門子房”,相當於現在的保衛科,有人想見縣令大人首先得通過門子。
穿過宅門,還有一道屏門,由四扇轉門組成。跟儀門一樣,隻有在有重大活動時才開,平時用於擋隔人們視線,屏風上方懸有匾額“思補堂”,原稱“退思堂”,均為退思補過之意。在這裏知縣主要是用調解的方式來化解矛盾。
二堂東西兩側分別是“簡房”和“招房”,“簡房”掌握知縣的信件、名片、貼子,屬禮房的下設機構,而“招房”屬刑房的下設機構,主要事務是勘驗、票務、檔案等。
過了二堂,就到了知縣日常生活起居的地方--內宅。東廂房為客房,招待上級或同窗好友住宿的,西廂房是侍女仆從居住之所,各有房間六間。內宅也叫“勤慎堂”,進入裏邊,可看到中間是客廳,有一些秘密案件、不公開的案件都在此處審理,一般又叫“三堂”,東梢間是臥室,西梢間是書房。
往內就是六進院落,內有餐廳和廚房,除此之外便是雜役人員居住的地方。
(此處縣衙采用平遙縣衙建製為模型,有所增減,以饗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