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還敢頂嘴?”一名審訊員怒聲叱問。

林峰麵色沉著,已經懶得理會審訊員的叫囂。他的目光越過那人,直接盯住封警督。

“傳喚審查有明文規定,抓人,需要傳喚單,你們第一不按流程走,第二手裏沒有實證,抓我全憑一封舉報信,而我全程配合審訊到現在,已經盡到了公民義務。”

他身子微微前傾,語氣不卑不亢:“現在,我申請依法維權的權利,如果繼續無證扣人,我會向上級和法院提起申訴。”

前世生意做大之後,林峰沒少被競爭對手用這種手段惡心過,裏頭的彎彎繞繞,他門清。

嚴打歸嚴打,就算有人實名舉報,調查加申請傳喚也得走流程,絕不可能當天就把人銬回來。

這場抓捕,本身就是違規操作。

兩名審訊員被堵得說不出話來。審了半輩子人,頭一回遇上被審的比他們還熟悉流程。

封警督心頭一震,盯著林峰看了許久,那張臉上沒有半分懼意,從頭到尾穩得像塊石頭。

他索性停止了問訊,帶著人起身離開。

林峰坐在冰涼的鐵凳上,頭頂聚光燈照得人精神恍惚。他忽然想起什麽,衝著門口喊道:

“不是,你們走歸走,好歹把燈關一下啊,多浪費電!”

沒人應他,燈也沒關。

……

林峰家中。

“哈哈哈,不說話?那我就當你同意了噢!”

林大春伸出那隻鹹豬手,朝江晚秋的方向撲了過去。

柚柚和樂樂見媽媽有危險,嚇得嚎啕大哭。

林曉蘭她生怕林大春這種畜生會拿孩子當要挾,隻能慌忙抱住孩子。

可她的兩隻手都護著娃,此刻根本騰不出來幫嫂子。

“嘭——!”

一聲巨響毫無征兆地炸開,震得好幾家的屋瓦都在發顫。

“這是槍響!誰開槍了?”

“我剛才看見林大春那幫人進了林峰家——吳達扛著一把火藥槍也過去了!”

“我的天爺,林峰不就是給吳達送了幾頓飯嗎?他犯得著替人拚命?”

“吳達殺人了?快去看看!”

村民們一路小跑湧過去,生怕看熱鬧趕不上頭一排。

吳達雙手端著一杆祖傳的火藥槍,槍口還冒著白煙。

這杆槍是他爹傳下來的。

八三年,獵戶不禁槍,以前專門用來護莊稼、嚇野獸。

地上炸出一個小土坑,碎石子濺了一地——正是剛才那一槍打出來的響動。

他以前當過兵,身板板正,此時黑洞洞的槍口對準無賴們充滿威脅。

“誰敢動嫂子一下,”吳達的聲音不高,卻像刀子一樣刮過在場每一個人的耳朵,“我就把他斃了。”

這句話說得平平靜靜,可比方才那聲槍響還嚇人。

無賴們心裏頭那點小九九,被這一槍轟得渣都不剩。他們魂飛魄散,連滾帶爬地出了堂屋,齊刷刷跪倒在地。

“吳達!你冷靜,別開槍!我們不敢了!”

“犯不著啊——你、你把槍放下,這都是林大春攛掇的,我就是過來站場子的!”

“我啥也沒拿!真沒拿!別過來啊!”

吳達的槍口緩緩移過去。

林大春直接癱坐在地上,褲襠瞬間濕了大半邊。他抬頭對上那雙冰冷的眼睛,腦子裏冒出一個念頭——這人真敢開槍。

不是嚇唬人的,是真的敢。

他慌忙舉起雙手,聲音已經變了調:“吳大哥,我錯了!我千不該萬不該來搶林峰的家產,求你...求你饒我一命!”

發燙的槍口頂住了他的腦門,逼著他朝江晚秋的方向跪下去。吳達知道城裏正嚴打,這時候不宜多生波瀾,冷冷喝出一個字:

“滾。”

一幫無賴像是撿回了一條命,連滾帶爬就要往外躥。

“先等等。”

林曉蘭剛才被嚇得不輕,這會讓穩住了神。她伸手指著堂屋和院子,“家裏被禍害成這樣,你們還尿了人家一地...想走可以,先把東西放回去,把尿擦幹淨!”

吳達那雙鷹目掃了一圈,嗬斥道:“還不趕緊?”

這幫潑皮像領了聖旨,手忙腳亂地爬起來幹活,扶桌子的扶桌子,擺椅子的擺椅子,比在家幹活還麻利。

林大春臉色漲得青紫,又羞又怕,在那杆槍的注視下,他脫下自己的衣服,跪在地上把院子裏那攤水跡一下一下擦幹淨,然後踉踉蹌蹌地往外跑。

村民們在遠處壓低聲音議論,臉上全是後怕。

“好像沒傷著人?我的天,吳達居然還藏著火藥槍……”

“魂都嚇丟半條,以後可千萬別去惹他家。”

“哎!看見林大春沒有?想來吃絕戶,自己尿了一褲子!”

“吳達是真護著林峰一家啊……那個二流子給他灌了什麽迷魂湯?”

……

治安署,辦公室。

桌麵上攤著賬本、合同、營業執照,一應俱全,挑不出半點毛病。

封警督的臉色越來越古怪。

“查得怎麽樣?”

一個治安員放下手裏的本子:“封隊,秋姐餛飩店的賬目全對得上。藥材回收還單獨列了賬單,每天的收購、出貨記得清清楚楚,時間都有標注,很好核實。沒有黑市交易的情況。”

另一名治安員也匯報:“舊貨行和福源酒鋪的人都證實了,林峰隻跟他們做合法買賣。按照他們給的時間點來看,林峰每天在外頭跑的時間很長,根本沒有閑工夫去收什麽保護費。”

封警督下意識問了一句:“之前呢?”

話一出口,他就知道自己多餘問了。

之前?之前林峰就是條懶漢,靠老婆養著,別說搭上李豹的線,是個正常人都看不起他。

越查越怪異。這個林峰像是忽然開了竅,憑空搞出這麽多掙錢的路子。

正沉默著,一輛三輪車急停在治安署門口。

鐵柱攙著老村長王春和衝了進來,兩人滿頭是汗:“警官!你們先別急著給林峰定罪,我們有話要說!”

幾個治安員麵色冷峻地上前想攔人,封警督擺了擺手:“讓他們過來。”

王春和喘著粗氣,頭一回來這種地方,腰杆都挺不直,可還是強壓著心慌開了口:“這位同誌,林峰以前是……是有些不著調。可他現在是好人了啊!別的不說,他今天才承包了村裏四年的魚塘,還額外捐了四十塊錢修橋。”

“我們村西頭那道危橋斷了好久了,大人小孩出行都得繞一大截冤枉路,雨天更危險。他出的這筆錢,可是實打實替全村幹了件大好事!”

老村長的話說得有些顛三倒四,但封警督細細一問就明白了,就在剛才,林峰交了兩百八十塊錢。

這可不是小數目。普通工人幹三年都未必存得下這筆錢。

前進村的窮,他是知道的。林峰掙了錢還想著反哺村子,這做派……怎麽看都不像勾結惡勢力的幫派分子。

又過了一會兒。

審訊室的門再次打開。

封警督親自給林峰解開了手銬,帶著一絲尷尬把人送出去。臨出門時,他湊到林峰耳邊,壓低聲音說了句:

“林同誌,委屈你了。這事是我辦得不對,算我欠你一個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