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五十米的相隔路程。

野豬王幾乎是轉瞬即到,四條粗壯的蹄子瘋狂刨動著地麵,揚起的雪花像動畫裏的場景一樣,在身後飄起了長龍。

葉風不敢大意。

槍口瞄準了野豬王。

在對方直線奔襲的情況下,瞄準幾乎不費什麽勁,因為目標隻會越來越大。

葉風耐著性子,沒有著急開槍。

這麽短的距離他隻有一次開槍的機會,因此他在等,等野豬王靠的足夠近。

40米、30米、20米。

對方終於到了霰彈槍的殺傷範圍了,但葉風仍然沒有著急開槍。

胸膛裏的心髒已經撲通撲通在跳,但葉風的麵上沒有絲毫顯露,反而依舊顯得非常淡定。

直到野豬王跑到10米的距離,他終於動了,食指果斷扣下扳機。

砰!

一聲驚天動地的槍響。

野豬王的身體應聲僵直,幾乎是瞬間就失去了生命,而龐大的身體在慣性的作用下依舊往前衝。

滑行了數米之後,終於定住了。

正好停在了葉風的腳邊。

野豬王,拿下!

葉風心裏又激動又興奮,能打下這麽大一頭獵物,是對他獵人身份的證明,也是一個男人心裏的成就感!

這時候。

大白也動了起來。

因為跟隨野豬王衝鋒的還有三頭野豬,他們不知道發生了什麽事情,隻知道老大倒下了。

因此依舊朝著葉風衝鋒而來。

大白絲毫不慌,直接撲上去跟這三頭野豬迎戰,以一對三絲毫不落下風。

甚至直接把一頭野豬的脖子咬斷了,哢嚓一聲便讓對方倒地。

四頭野豬已經沒了兩頭,甚至其中一頭還是它們的野豬王。

剩下的兩隻野豬也不傻,紛紛叫了一聲便四散逃開。

大白還饒有興致的準備去追。

然而被葉風叫了回來,“算了算了,大白,你現在弄死那兩頭,我們也帶不回去。”

“我們今天的收獲已經足夠了。”

光是這一頭大野豬,他們都得想法子運回去,估計這一路都辛苦的夠嗆。

再加上一頭普通的野豬,對體力更是不小的消耗。

要是再多加兩頭的話,葉風估計他們運都運不走。

“喵嗷~”

大白有些不甘的叫了一聲,但還是聽從主人的話回來了,沒有繼續追下去。

現在的事情應該輪到葉風頭疼了。

“500公斤重的大野豬啊……”

“這他媽該怎麽運回去呢?”

葉風頭疼了一陣。

最終還是決定按照上次狩獵黑熊的經驗,做一輛雪橇車,把這頭大野豬弄上去。

幸好現在是冬季,地麵有積雪。

提供的摩擦力可以讓它不那麽費勁。

如果換成是其他的季節,地麵不是落葉,就是石頭,葉風估計自己是真拿這頭大野豬沒辦法。

葉風敲定主意之後。

便收起土製霰彈槍,拿出砍刀,從附近的林子隨便弄了些木頭,做了一輛大號的雪橇車。

然後把它拖回了現場。

“來,大白幫把手。”

葉風站在野豬王的屍體身邊招呼道。

大白也很懂事地走了過來,葉風推著野豬王的屍體,大白也用肩膀頂。

他們齊心協力的把野豬王弄到了雪橇車上。

沉重的野豬王屍體,一落到雪橇車上,便讓它發出了嘎吱嘎吱的聲音,仿佛不堪重負。

葉風接下來就如法炮製,把那一頭普通野豬也弄到了雪橇車上。

過程中,他時刻擔心著雪橇車會不會就此散架了。

不過幸好。

它經受住了考驗。

葉風嚐試著拖了一下,雖然費勁,但至少還是能拖得動的。

“走吧,大白,回家嘍。”

葉風笑嗬嗬的說道。

這應該算是他有史以來收獲的最多的一次。

即便算上以前狩獵的那一頭黑熊,也是如此。

因為盡管那一頭黑熊也是四五百公斤,但這一次他們還多了一頭普通野豬呢。

更關鍵的是。

黑熊身上有很多部位都是不能吃的,作為食肉動物,天然的肉就比較腥膻,味道並不是很好。

而野豬是雜食動物,大部分時間都食草。

相對來說肉質纖維要細一些,口感更好,味道也更好。

所以這一次還真是葉風收獲最大的一次。

隻不過要把這麽多獵物運回家裏,還是廢了葉風半條老命。

明明是大雪天,卻給他累得一身汗。

冰碴子順著脖頸的汗珠往衣領裏麵掉,讓葉風覺得又冷又熱,冰火兩重天。

他還特意看了看時間。

他出門的時間早,狩獵完野豬王往家裏趕的時間是上午十點,等他能夠看到村子了。

葉風又看了一眼時間。

已經來到了下午四點鍾。

好家夥,運了一趟獵物運了快六個小時,簡直要人老命啊。

不過想了想這次的收獲。

葉風還是覺得相當值得。

而當他拖著那麽大的野豬王回到村子的時候,村裏的嬸嬸們都驚呆了。

“哇,小葉,你這是把野豬王給打了?”

“這麽大一頭,這是山精啊?!”

“哎喲,那獠牙都快有人的小臂長了,真嚇人。”

“小葉,你可厲害了,這麽大一頭野豬王,說打就打。”

村民們忍不住湊過來圍觀。

即便是他們在村子裏生活了多年,也幾乎沒有看到過這麽大的一頭野豬,這完全超出了他們的認知。

尤其是這麽大的野豬,還是小葉一個人打回來的。

簡直不可思議。

“運氣好,運氣好。”

“大隊長給我配的這把槍是真好使,一槍就把這頭野豬王帶走了。”

葉風笑嗬嗬的表示道。

他說的也確實是實話。

他知道霰彈槍的威力強,但沒想到那麽強,這頭野豬王的皮都快有一寸厚了。

然而就是這麽厚的皮,還是扛不住霰彈槍的威力,一槍直接掀翻了頭蓋骨。

可以說霰彈槍這玩意兒發明出來,從來就不是用來對付人類的,因為傷害超標太多了。

隻有在狩獵大型獵物的時候,它才能真正的發揮威力。

村民們圍著這頭野豬王嘖嘖感慨,看了又看。

也就是這個時代沒有手機,否則他們必定要掏出來拍個照發朋友圈,好好紀念一番的。

這麽大的野豬王實在是不多見了,甚至可以成為他們的人生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