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人一見失血諸證,莫不稱為火旺也。稱為火旺,治之莫不用寒涼以瀉火。舉世宗之而不疑,群醫信之而不察。所以一得失血證,群皆畏死,由其一經失血,死者甚多,不知非死於病,實死於瀉火之涼藥耳。然則,涼藥其可廢乎?非即謂涼藥之可廢,但失血之人,正氣實者少也,正氣一衰,陰邪上逆,十居八九,邪火所致十僅一二。不可不慎。
予有見於今之失血家,群皆喜服清涼而惡辛溫,每每致死,豈不痛惜。予故為當服辛溫者,決其從違焉。不觀天之日月,猶人身之氣血乎。晝則日行於上,而月伏於下,夜則月行於上,而日伏於下,人身氣血同然。失血之人,血行於上,而氣伏不升可知。欲求血之伏於下,是必待氣之升於上,氣升於上,血猶有不伏者乎。知得此中消息,則辛溫扶陽之藥,實為治血之藥也。
又可怪者,人人身中本此氣血二物,氣為陽,法天,火也;血為陰,法地,水也。故曰人非水火不生活。水火二字,指先天先地真氣,非凡世之水火也。愚夫愚婦,固說不知,而讀書明理這之士,亦豈不曉。明知血之為水,水既旺極而上逆,何得更以滋水之品助之。此其中亦有故,故者何?惑於血色之紅也,不知血從火裏化生出來,經火鍛煉,故有色赤之象。豈得以色紅,而即謂之火,即宜服涼藥乎?此處便是錯誤關頭。毒流有年,牢不可破,予不憚煩,又從而言之,願與後之來者作一臂力焉。幸甚。